物業抵押借貸合同書(精選3篇)
物業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貸協議:
1、甲方因 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
2、借款日期由 起,到 止。
3、甲方愿意將其合法擁有的位于 之物業抵押給乙方作為該項借款的擔保物。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完好無損,負責維修保養。乙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未能將該項借款人民幣 完全歸還給乙方,又未與乙方簽署續約合同,乙方無需知會甲方有權利將甲方抵押物 的物業處理或買賣。用于完全清還該項借款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并按乙方要求將該物業清空、遷出,交由乙方處理或使用。
5、抵押借貸期間,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抵押物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向銀行提前歸還貸款贖回房產證)。否則,所引發的一切民事糾紛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違約責任方負責。
6、甲方授權約定,見公證書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所述授權委托及合同有關承諾不可撤銷。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還該項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協議經雙方核實無誤,自簽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抵押登記手續,所發生費用(包括涂銷)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無法歸還借款,如需續約,甲方需提前十天知會乙方,條件另議。若甲方逾期不歸還借款且雙方沒有簽署續約,屬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貸款為止。
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備注:甲方發生下情況之一,乙方有權立即處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
A、甲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包括聲明書)。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簽名: 簽名: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物業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貸協議:
、甲方因 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
2、借款日期由 起,到 止。
3、甲方愿意將其合法擁有的位于 之物業抵押給乙方作為該項借款的擔保物。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完好無損,負責維修保養。乙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未能將該項借款人民幣 完全歸還給乙方,又未與乙方簽署續約合同,乙方無需知會甲方有權利將甲方抵押物 的物業處理或買賣。用于完全清還該項借款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并按乙方要求將該物業清空、遷出,交由乙方處理或使用。
5、抵押借貸期間,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抵押物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向銀行提前歸還貸款贖回房產證)。否則,所引發的一切民事糾紛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違約責任方負責。
6、甲方授權約定,見公證書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所述授權委托及合同有關承諾不可撤銷。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還該項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協議經雙方核實無誤,自簽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抵押登記手續,所發生費用(包括涂銷)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無法歸還借款,如需續約,甲方需提前十天知會乙方,條件另議。若甲方逾期不歸還借款且雙方沒有簽署續約,屬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每天按借款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貸款為止。
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備注:甲方發生下情況之一,乙方有權立即處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異議。
A、甲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包括聲明書)。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年月日
物業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3
抵押借貸合同范本
經______銀行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年月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于___,還款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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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章
經辦人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