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承包合同上訴狀(精選3篇)
物流承包合同上訴狀 篇1
訴人(一審原告或者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或者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某某糾紛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作出并于某年某月某日送達的(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書案號)民事判決書或者裁定書,現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一審判決并依法改判(或者對具體的改判請求寫明);
2、上訴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主要詳述對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或者審判程序予以有理有據的反駁,達到二審法院改判的目的。整個上訴的核心可歸納為,“一審判決是錯誤的,上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中級(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注:本律師特別提醒:針對民事上訴案件,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收到一審判決的次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定的,應當在收到一審裁定的次日起10日內提起上訴。若未在上述期限內提起上訴,又無正當理由和法定情形的,二審法院不會受理。
物流承包合同上訴狀 篇2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此貨物運輸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續約,合同期滿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同等運輸質量和運輸價格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將貨物運輸承包給乙方,雙方確定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到貨地點、收貨人、送達時間等事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為準,乙方同意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準時、安全、準確的運輸及送達貨物。
三、物流費用的結算
1、從甲方公司駐地到物流園,費用按照 元/件結算(6小箱/件),結算依據以甲、乙雙方核簽的甲方貨物清單為準。
2、每月結算一次,上月費用于次月5日前結清;結算時由甲方出具書面收款單據。
四、違約處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準時、準確、安全送達貨物,一級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視為違約,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并向甲方進行如下違約賠償,乙方無異議。具體違約賠償如下:
1、未按時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違約賠償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2、未準確和安全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五、雙方約定事宜
1、貨物裝卸均由乙方負責,并自行承擔裝卸費用,甲方不負責提供裝卸人員。
2、貨物出廠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自行清點數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貨物清單上簽字;貨物出廠后,乙方若發生貨物短缺,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負責并以自己的名義與物流公司對接,物流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其交涉,甲方概不負責,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貨物價值等價向甲方賠償。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及損壞,由乙方按貨物價值向甲方等價賠償。
5、乙方同意嚴格執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關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后方可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時,同意先行到傳達室進行登記,并同意進入甲方廠區后嚴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車輛、控制車輛行駛速度、安全駕駛車輛;乙方同意不攜帶危險物品和不相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乙方同意留宿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留宿相關人員;乙方承諾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甲方一經發現上述問題,書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須按照每次每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無法運輸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視為能夠運輸,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賠償1000元。
9、若單方面違約,甲、乙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積極協助乙方,乙方主動配合甲方,雙方均無異議。
1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于爭議的處理提交甲方當地仲裁機構。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物流承包合同范文三
承包方:
發包方:
發包方與承包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發包方具備的條件
1.1 發包方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發包方擁有 方圓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注冊商標 方圓 、企業標志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2.1 承包方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合法公民、企業法人或社會團體。
2.2 承包方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筑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提供經營場所在本合同年度內的權屬證明且應保證該營業場所無法律糾紛或權屬糾紛。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地域范圍內,承包方將擁有發包方品牌使用權;企業標記權;專利權;其他權利 。合同簽訂后發包方授予承包方在發包方指定范圍內獨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發包方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變發包方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發包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范圍。
3.3 發包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該材料后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給第三方使用。
3.4 經營方式:承包方向發包方一次性繳納承包費,金額由發包方根據承包方的規模及業務量協商確認。承包方有權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30日內應書面通知發包方,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承包方無權轉賣經營品牌使用權,如承包方未續簽合同,發包方可以在該區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30 工作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承包方應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用包括:網絡使用費、系統管理費、設備折舊費。承包方員工工資獎金、社會保險及所有車輛設備的相關開銷(該開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車輛設備保險、日常維修維護、過橋過路費用、日常燃油費用等)由承包方全額承擔。
承包費收費標準:首年承包費(從本合同簽訂日起一個自然年度內)按標準全額收取,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
6.1設備押金為發包方配置 給承包方的設備及車輛押金,承包方不得將企業的財產轉讓、變賣、轉移、抵押、出租或贈予,設備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后無息返還,發包方承諾除設備損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減設備押金,非正常磨損按實際情況扣減設備押金。針對押金金額,根據發包方提供給承包方的設備數量而定,發包方與承包方應書面簽署設備押金明細清單,該清單合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本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承包方應一次性全額支付設備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擔。
6.2運營押金是預存在發包方的包括但不限于運費預存款、快遞和快運運營每天產生的運輸費用,由承包方于次日上午10點前將存入系統賬戶,保證運營押金基數不變。運營押金的金額由發包方根據承包方的規模及業務量協商確認。自本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承包方應一次性全額支付運營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擔。
如承包方在簽定本協議未滿六個月時且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的,發包方只退還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給承包方。
7.發包方的義務
7.1 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提供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注:發包方根據制定人員配置配發設備,如需增加員工,需提前申請,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購買)。
7.2 發包方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向承包方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包方承諾對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2 次的統一培訓。因培訓過程中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由承包人承擔。
7.4 發包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承包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承包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發包方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承包方的義務
8.1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 (日/月/年)與發包方以及發包方的其他承包方進行費用結算。
8.3 承包方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發包方或發包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發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承包方遇承包商、經營場所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發包方。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后 24個月 內,承包方及其雇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發包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發包方同意,不許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
8.6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許將發包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能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應當接受發包方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抽查,對違反發包方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并定期向發包方報送各種報表。
8.10承包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賠償的責任,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承包方行為造成發包方被索賠時,承包方負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8.11承包方應遵守國家對于禁運品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承運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8.12承包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快件運輸過程中責任劃分并呈報給發包方,如:收件快遞員責任、收件站點責任、車輛運輸責任、接站點責任或是派件員責任等,以防出現糾紛找不到責任人。
8.13承包方必須按照總公司要求對辦公地點進行裝飾裝修,統一人員著裝及設備,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員工在工作過程當中所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以及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有承包方承擔。
9.廣告宣傳
承包方可以發布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發包方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秘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發包方審查并書面同意后方可發布。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15 日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發包方未按照約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承包方書面催告后,發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承包方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承包方有權書面通知發包方解除合同。
10.4發包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承包方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承包方有權書面通知發包方解除合同。
10.5 承包方無法達到發包方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后 10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發包方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發包方有權書面通知承包方單方解除合同。
10.6 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發包方書面催告后 7 日內仍未交付的,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和不可抗力
11.1 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攬收快件,對發包方及發包方的其他直營店、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發包方及發包方的其他直營店、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發包方的商業秘密,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發包方支付承包費三倍的違約金。
11.5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發包方支付承包費三倍違約金。
11.6 發包方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承包方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7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后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交通運輸部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沈陽市 人民法院起訴。
13.信息傳遞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書面信息(包括電子數據文件)傳遞甲方可通過如下幾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向乙方進行送達,書面文件、電子數據文件、信息在該文件、信息到達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Ⅰ特快專遞
Ⅱ傳真(如有):雙方指定如下傳真號碼作為接收書面信息往來的專用接收傳真 具體如下:甲方傳真號: 024-85890757
乙方傳真號:______________
Ⅲ 電子郵件:雙方指定如下電子郵件地址作為接收書面信息往來的專用郵箱 具體如下:甲方郵箱地址:
乙方郵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雙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員工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為雙方指定業務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為雙方業務指定聯系人。
14.商業秘密信息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信息是指:無論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所持有的商業秘密、貿易機密、操作信息、技術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開知道的,或與商務或財務相關的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
(1)有關甲方企業的經營資料、財務數據、上下游客戶資源信息、運營模式、技術性資料、重大合同。
(2)甲方總體規劃發展策略、市場營銷計劃、管理方案。
(3)甲方經營活動情況,市場營銷計劃、客戶名稱及資料清單、銷售目標、銷售統計表、銷售辦法及訣竅、市場份額統計表、價格策略、市場研究報告、渠道資源、營業金額、利潤情況等。
(4)甲方財務信息、資金使用和流動情況、財會賬憑證、賬本、報表、組織架構、股東資料、投資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必須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業務無關的保密信息。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告、發布、出版、授權、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保密信息。
15.投訴與咨詢
甲方總部設置統一客服服務熱線,乙方授權許可經營地區遇有客戶向甲方(總部)進行投訴、咨詢,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予以妥善解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戶正常服務需求遲延解決且給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時內協調解決,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違約金,每發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收到客戶投訴達 10 次以上時,乙方不再享受第5條第(3)款優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物流承包合同上訴狀 篇3
__________________(托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有著互惠互利原則,作出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運輸承包協議。
一、甲方負責承運的進出原材料、產品所有貨物由乙方車輛統一安排運輸。
二、甲方急需增大貨物,必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乙方運輸車輛迅速到位。
三、乙方在運輸途中因車輛和駕駛員造成的貨損、貨缺、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按到達價賠付給甲方(注:自然災害除外)。
四、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生產外,甲方要保證乙方貨物運輸。
五、乙方駕駛員在裝貨時要主動配合甲方,有權要求輕拿輕放,如果有損壞貨物應急時告知甲方監管人員書面同意方能裝車,否則視為損壞由乙方賠償處理。
六、結算方案
1、乙方進出貨物運輸單據有數量、重量,按甲方計算方式提供的結算依據結算運費。
2、結算方式15日預付一次現金,月底憑運輸發票及單據一次結算現金。
七、運價含運輸稅費。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訂補充協議同等生效,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雙方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調解、重載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