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部規章制度(通用3篇)
文藝部規章制度 篇1
文藝部是院學生會的一個下屬部門,所以我們必須遵守學生會的統一章程,鑒于文藝部工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制度:
本部門每周星期三中午12點半在電教樓開例會,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
部門干事必須準時參加例會,如有事假、病假,請在會議前幾天告知部長或本部門干事,若無故缺席三次者,將給予相應的處理。
凡本部門人員必須認真對待每一項任務,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幫助自己部門內別的干事一起工作。
在每一次的活動開展后,干事應向部長匯報工作,并寫一分自己的工作小節,每學期各位干事都要寫一分述職報告。
干事應積極要求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體現自身的價值,以更好的姿態融入其中,在工作中應與其他干事和睦相處。
每個月24號前向校文藝部提交計劃與總結。
部長應合理分派工作給干事,盡量讓每一位干事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為學生會文藝部注入新的活力。
部員有參與部內評優、獎勵、提拔、退出的權利、有參加文藝部組織和主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維護本部利益和名譽,為本部服務的義務、有配合部長、副部和其他部員參加部內工作的義務。
部門財物管理:
對文藝部現有的財物(包括各類演出的服裝、道具,以及舞臺布置的材料)進行管理。
將每次活動所購買的物品登記好,也納入文藝部財物,進行統一管理。
非文藝部售貨員借用服裝、道具,舞臺布置材料等,須進行登記,并按照規格收取一定的租金,如果損壞須進去賠償。
文藝部的物品租借所得的租金定期交于學校財務室。
借用學生活動中心需找文藝部部長申請,經批準方能使用。
開展活動若須購買物品,必須由部長或副部長與部門中的干事(至少一名)同去,所買物品必須開發票,經購買人簽名可向中學校報銷。
文藝部成員守則及要求:
系文藝部成員在平時的工作中需要積累一定的工作能力與協調能力,處理好與其他各系文藝部成員間的關系,認真負責地完成部長交給的任務。
文藝部成員要樹立全局觀念,服從安排,在系文藝部舉辦的活動中應積
文藝部成員應具備協調配合精神,同舟共濟,互相幫助。
文藝部成員要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組織紀律,秉公辦事。
以上條例請部門各位干事積極響應和遵守,團結在部長周圍,為文藝部打造更好的明天。
文藝部規章制度 篇2
一、部門簡介
文藝部本著豐富校園文化,充實我院學生生活,積極組織文藝活動,發掘校園文藝人才,并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臺為目的,協助學院開展各類文藝活動,創建文學與藝術想結合的校園氛圍。
二、部門職責
1、配合各部們開展文藝方面的活動。
2、舉辦自發性的文藝活動,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學院計劃內的型文藝活動(如迎新等);還有全院性質的型特色活動(如十佳、藝術節等)。
4、組織學生會內部娛樂活動(每學期不得少于一次)。
5、組織文娛骨干培訓活動,舉辦各類專題講座,搞好文藝普及工作。
6、加強對文藝類社團的溝通及合作。
7、主動發現院系內文藝特長人才,為型文藝活動及對外文藝交流做儲備。
三、部門規章制度
(一)會議制度
1、每周召開院文藝部部門例會,要求部門全體成員參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總分為10分,1-3分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優秀。)
2、每次部門例會須有會議記錄,記錄中要求記載會議起止時間、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號標明缺勤理由)、記錄人、會議地點、會議討論主要內容、會上各成員的發言內容(只記載第一個提出一種觀點的發言,不記載重復發言)及對部門負責人的評價、任務分配(包括任務、任務饋者及饋時間)。
3、每次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需于例會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得到批準,會前未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者,遲到十分鐘以上均視為缺勤。(缺勤2分)
4、會議期間要求嚴肅紀律,所有與會者要作到:
①衣冠整齊,舉止文明,不得抽煙;(2分)
②不許聲喧嘩,所有手機應調至震動或關機(2分);
③尊重他人,當有人發言時,不得私自交談、討論;(1分)
④作好會議筆記(請在會議記錄本上記錄好自己的`發言記錄及工作記錄);(2分)
⑤有意見或建議可示意經主持人批準后提出;
⑥部門成員對所安排工作有所疑問或感覺不能勝任者,會議上當面提出,以便做出相應的調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在會議中使用普通話;
⑧保持會議場地的清潔(由會議記錄者監督)。(1分)
5、例會會議記錄(包括部門會議記錄及個人會議記錄)作為部門成員月考核有效憑證。
(二)考核及獎懲制度
1、凡部內成員,至加入本部門次月起,參加參加學生會相應職級的月考核、學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優秀比例不得超過30%,無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獎懲:a月考核合格者通過每月工作考核,成為合格助理;b月考核優秀者通過每月工作考核,成為優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則上考慮培養及給予重任鍛煉;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給予整改通知,兩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d每月考核需將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后一周例會上公布給各成員,并在部門會議記錄本中備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結束的第一周進行,并在第一周結束前饋給303。
4、本條例由部門負責人嚴格落實執行,并接受部門各成員的監督,各成員在對考核獎懲有任何疑問時可在考核結果公布的會后或在當日之內向部門負責人提出。
四、成員要求
常規要求:
1、遵守部門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值班及培訓,每次會議及培訓應做記錄,每次下發文件及資料應保存;
3、協同其他部門工作;
4、服從上級工作安排,按時饋工作進度;
5、團結部門成員,主動與上級溝通。
文藝部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加強本部內部管理,規范成員行為,明確責任,高效、合理地開展工作,進而提高本部門成員素質,結合部門特點特制定本制度。全體成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嚴格要求自己,規范約束自己的言行,樹立良好的形象。
一、學習部成員職權分配
1、部長:應根據校會需要結合學習部特點合理安排本部活動,使人員優化配置。并對其他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協調,指正。
2、副部長:積極配合部長工作,將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到實處,及時總結內部工作情況,應部內各項工作細節及人員動態,做好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
3、干事:應服從部長副部長的安排,積極配合部長副部長的工作,積極發揮自己的實力。
二、成員責任與義務
1、本部門所有成員務必貫徹執行本院各項教學制度,努力認真學習,積極要求向上,正圈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
2、本部門所有成員應盡全力工作并全力支持學習部及其它各部的工作。
3、各成員應與本班學習員密切聯系,掌握本班學生學習情況和思想動向,及時映同學們對教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各成員應服從部長的'工作分配,配合部長和副部長工作,做好交給的本職工作,盡全力完成交付的任務,積極參加部門的各項活動,做到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任勞任怨,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責任。
5、副部長對部長負責,在本部各項工作中輔助部長工作,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在具體事務中監督、助員完成工作任務。
6、部長對本部所有活動負責,全面把握部內各項事務的進度、方向,并有權做出必要、合理之決斷。
7、干事有向部長或副部長及時、準確、詳細地匯報工作的義務,副部長向部長亦有此義務。
8、全體成員須按時參加系團總支學生會和本部要求其參與的會議、活動等事宜,不得無正當理由遲到或不到。
9、學習部各成員應膽創新,在活動策劃中創造性工作,開展有意義的活動。
10、學習部各成員應服從主席團、辦公室的調配,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有關工作。對不服從調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內部批評、取消評優資格、留職查看直至除名等處分。
三、成員權利
1、作為團總支學生會學習部成員,有權利對部內基本情況進行了解,有權對本部的活動、組織管理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2、本部分部長、副部長、干事三個層次進行管理,各層次之間有相互溝通的權利。
3、本部門成員有負責管理本班的學習的權利。
四、例會制度(每人基礎分10分,扣完者除名)
2、有時須向部長請假,不請假累計3次除名,同時不可代請,每次-2分。
3、會上態度嚴謹,不得交頭接耳。不準玩手機,將手機調成振動、靜音或關機。
4、會上必須攜帶會議記錄本,并做好記錄,違者一次-2分。
5、各種會議包括學生會應積極參加,按出勤情況獎罰。
6、每次例會上至少五人發言,談完工作后可以讀一些美文或是講笑話、表演節目。
7、會上有提出自己特的想法或工作方案的成員+1分一次。
五、工作制度
1、值周態度嚴肅,佩戴工作證。值班時積極主動地為老師忙。
2、積極參加各種活動,認真了解流程及它們的注意事項,從中汲取知識。
3、不論哪個部門舉行完活動后,每個成員必須寫工作心得,并在例會上宣讀。
4、定期與各班學進行交流,了解學生學習上的問題。
5、不論在何時何地,應維護好自身的形象。
6、每個成員經常到網上搜尋一些優美的文章或句子或寫一些自己的特別的想法來更新博客。
7、向部里進行征文活動,選擇優秀的文章投稿雜志社。
8、定期組織成員外出郊游或組織一些小活動來凝結成員的團結力。
9、部門成員不得掛科,否則除名。
六、其他制度
2、學期末進行部門的活動總結,一學期沒有請假者+3分。
3、對于其他部門活動,活動當天要到場,有事請假,無故不到者-1分。
4、每周每組一人演講。
七、附則
1、所有學習部人員要按照本規定開展工作,不得違。
2、此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建工系團總支學生會學習部。如此規章制度與系學生會總規章制度有,以系學生會規章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