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師合同范本(通用9篇)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委托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2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為協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出庭應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出各類申請,代為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商:
1、代理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為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鑒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應保守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3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 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 為甲方___與______的糾紛案的第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代理人協商確定)。
六、根據《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
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b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5
委托人________經與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律師擔任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辯護人。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__________向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元。
三、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止。
四、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托人:________(簽字)受托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6
立遺囑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現住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室,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因為立遺囑人年事已高,為避免后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因此乘現在精神清醒立下本遺囑(若其他遺囑與本遺囑相沖突,以本遺囑為準)特請____________律師作為見,并委托____________律師進行代書。
遺囑內容如下:
1、將我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室的房產一棟由妻子___________繼承。
上述房產落房屋建于____________年,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結構,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房審批申請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房屋按本遺囑所列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爭議。
3、我指定____________律師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
4、本遺囑一式三份,我本人、遺囑執行人、________________各保管一份,繼承開始時由執行人負責實施。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
代書人: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7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委托聘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甲方與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提供二審法律服務。現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法律服務
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提供上列在xx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案件代理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服務范圍
法律服務的工作期間始于本協議簽署之日止于二審終結之時,具體工作范圍:
1、為甲方提供案件相關的法律咨詢;
2、代為參與二審庭審,進行答辯與辯論。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本協議有關服務范圍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根據乙方需要提供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
2、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因其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支付律師代理費,代理費分為兩部分予以支付:
(1)、在本協議訂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xx萬元
(2)、如二審由甲方與協商或調解解決,則無需再支付律師代理費;如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則甲方還應再向乙方支付xx萬元的律師代理費,該代理費由甲方在收到二審生效法律文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
乙方的賬戶如下:
戶名: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xx銀行紅谷大廈支行
賬戶:
2、如乙方單方解除對本案的委托代理,乙方已收的代理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解除乙方對本案的委托代理,則乙方已收的代理費不退還。
第六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8
重慶市_所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慶市_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托律師合同范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為甲方因_______________與就_______________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5.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
1.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
2.一般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