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精選18篇)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第號
甲方因其涉嫌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并保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83913636轉8066。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項目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文件等資料。
2.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并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指定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文件等資料,并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鑒于本案性質為: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系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銀行北京分行
賬號:
異地匯款行號:,本地匯款行號:
2.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甲方委托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其他
1.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元。
1.5.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日內先支付/fanwen/1578/元。其余法律咨詢服務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fanwen/1578/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為解決法律糾紛,了解自身法律責任,遂預約乙方律師,由乙方為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服務方式
乙方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本次服務采取面談方式。
第二條:服務地點
本次咨詢服務地點原則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預先提出服務地點,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條:服務時間
本次咨詢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半小時,但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服務費用
本次法律咨詢服務費用采取有償方式,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支付。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按實際情況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不得提供虛假書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節,否則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應認真審核甲方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法律咨詢意見,必要時,可采取書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條:雙方聲明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對由此得出的法律結論不負有任何保證義務,僅作為一種導向性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八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本次咨詢服務中所得知的商業信息、個人隱私等,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允許不得向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九條: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導致的任何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文本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4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聯系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ㄒ唬、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ㄈ⒓追匠鲑Y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ㄋ模┘追缴婕伴L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ㄒ唬、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ǘ、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ㄈ⒓追接邢铝星樾沃坏,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5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___________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并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干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___________日之時再行支付___________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俦竞贤炗喼罩Ц痘韭蓭熧M___________萬元;
、诟邮召M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垭p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歷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回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作為針對 公司 項目 等的獨家投標主體,為更好的推進該項目的運行,甲方擬就招投標事項與乙方合作,故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項目信息和相關咨詢服務,以促成投標主體與 達成交易。
第二條 咨詢服務費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為中標總金額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關項目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 達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筆款項后,甲方應當 10 日內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搜集并及時提供合法、準確、有效的項目組織和運作信息以及該項目其它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乙方同時保證所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是適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并且對于促成合同是有積極意義的。
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獲得的方式,渠道不會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訴訟。如果因此發生對甲方的索賠,訴訟,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抗辯,并保證甲方不受損害。
3、甲方負責組織該項目的具體實施、協調、投標、合同簽訂、設備供貨等事項。
4、雙方各自承擔為承攬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詢服務費數額的1% 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秘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秘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托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標主體未能得到該項目的設備供貨合同,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指定投標主體獲得了該項目的供貨合同,合同執行完畢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畢咨詢服務費后,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 仲裁條款
凡因本協議的執行所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調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于簽署后即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8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9
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x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復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咨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托咨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咨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詢報告綱要(略)
附件二: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1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名稱、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購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 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
1.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開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xx年月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元。
1.5.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咨詢服務費,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元。其余法律咨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于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郵箱:郵箱: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F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4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作為針對 公司 項目 等的獨家投標主體,為更好的推進該項目的運行,甲方擬就招投標事項與乙方合作,故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項目信息和相關咨詢服務,以促成投標主體與 達成交易。
第二條 咨詢服務費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為中標總金額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關項目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 達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筆款項后,甲方應當 10 日內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搜集并及時提供合法、準確、有效的項目組織和運作信息以及該項目其它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乙方同時保證所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是適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并且對于促成合同是有積極意義的。
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獲得的方式,渠道不會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訴訟。如果因此發生對甲方的索賠,訴訟,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抗辯,并保證甲方不受損害。
3、甲方負責組織該項目的具體實施、協調、投標、合同簽訂、設備供貨等事項。
4、雙方各自承擔為承攬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詢服務費數額的1% 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秘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秘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托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標主體未能得到該項目的設備供貨合同,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指定投標主體獲得了該項目的供貨合同,合同執行完畢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畢咨詢服務費后,該咨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 仲裁條款
凡因本協議的執行所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調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于簽署后即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咨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托咨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咨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咨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咨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咨詢費采用包干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咨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制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咨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說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咨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于本咨詢論證項目的.委托;
2、委托專家咨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ǘ┘追缴婕懊袷、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ㄒ唬┘滓译p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ǘ┮曳接邢铝星樾沃坏,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時間:
時間:
委托律師法律咨詢服務合同 篇18
信息提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接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提供某水電站產權名稱及具體地址
電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站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機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息范圍及信息提供時間
1.如果是在建或者缺資金的項目,甲方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水電業交易市場《交易流程》審核登記中的要求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信息。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2.如果是擬建項目,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信息(包括業主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有效聯系方式、電站詳細資料及電站相關的政府批文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協助乙方處理該項目事情。
四、報酬支付及時間
1.項目標的交易成功或合作成功后,乙方支付項目標的交易費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項目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支付給甲方。
2.若所交易的標的為非國有產權,乙方承諾在成功交易該項目且必須在收完項目標的交易費的情況下,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甲方的項目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
3.若所交易的標的為國有產權,乙方承諾在簽訂正式項目標的轉讓或合作合同且必須在收到項目標的前期交易費的情況下,_____個工作日內,即支付甲方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30%。乙方在收完項目標的交易費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即付清甲方余下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
五、違約處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有關條款的約定履行其相應義務皆應視為已構成違約行為。如違約方未能于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主動予以有效糾正,則應當依據本協議或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商業保密
協議雙方應嚴格保守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提供給與項目無關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后的五年內)。所謂商業機密,包括雙方的項目價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經營、項目信息。雙方應同時要求其相關雇員也負有同樣的保密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簽署后出現的'雙方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預見或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協議的事件,諸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爆炸、戰爭。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其一切努力將這種不可抗力的后果減到最小,并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并提供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除第七條規定的義務外,各方受影響的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期內應予以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并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與該中止期相等,同時免除各自相應責任。
八、糾紛解決
1.協議雙方對于因本協議產生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及時有效解決。
2.如協議雙方在糾紛產生后60天內仍不能通過協商方式予以及時有效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另行決定。
九、法律適用
1.有關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或是執行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如對某一特定情況,尚無相應的法律、法規,則參照相關政策和國際慣例。
2.如在本協議簽署之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在制定或修改當中,則雙方應盡快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各方從本協議獲得的經濟利益維持在發生此等影響之前的同等水平上。
十、信息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約定項目交易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日之前的3個月內,如雙方未能以書面形式確認延長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