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精選3篇)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項目:
以雙方約定的加工項目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藝單,定做尺碼單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輔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輔料,所選輔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嚴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約定的輔料的使用,不得浪費,損壞率不得超過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從我公司采購原樣。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嚴格按照樣衣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所有面料,輔料有質量問題的,應該在沒有開始裁剪或加工前,報甲方確認或者及時更換,凡是由于乙方人員私自對有質量問題而繼續使用的或隱藏不報的,由乙方承擔該批面料,輔料的所有費用。(原材料價格及運費,稅票等)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同上一條處理方法相同)
3.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照約定的工藝要求或者工藝單具體要求操作)
4.其他內在隱藏的質量問題的確認;(包括,但不僅限于粘襯,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輔料或改變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隱藏性質量問題)
5.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7.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誤而產生的次品,應該原樣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輔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者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乙方應該妥善保管,不得轉借,轉讓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或者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金軒路88號交貨。
3.運輸方式為專車快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99票交由甲方。2、不含增值稅專用發99票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的:(除經過甲方同意予以免責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執行,逾期3天內(含3天)加工費按照總加工費用的97%結算;逾期5天內(含5天)按照總加工費的95%結算;逾期10天內的按照90%結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結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權拒付加工費,且由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0%;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并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6.乙方對此合同中所有關于甲方的公司資料具有保密權。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須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本合同附件與加工工藝單,傳真件,復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黃酒生產,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并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能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能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 %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 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返回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輔料,糟燒酒精質量指標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須符合國家食用酒精要求;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并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
委托加工定做合同書 篇3
一、軟件資料、原材料、圖紙、來往郵件、客戶信息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資料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五、乙方應當于委托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信息有無價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開時止。
七、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元人民幣,并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