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精選12篇)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財政部
乙方:代理銀行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或乙方與貸款國金融機構為該項目簽署的對外金融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等)將貸款轉貸給借款人。乙方不對項目進行評估,不承擔貸款還本付息風險。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業務:
(一)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關于同意該項目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批復;
2.省級以上計劃部門或經貿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和/或利用外資方案的批復;
3.代理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銀行列明具體內容)。
(二)審查借款人提交的有關文件。在審查文件時,如果發現問題而無法辦理轉貸時,應及時報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與借款人簽訂轉貸協議。在轉貸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將轉貸協議草本報甲方確認,并在轉貸協議簽訂后將副本報送甲方備案。
(四)建立必備的項目檔案。
(五)根據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購公司提交的申請,按對外金融協議和轉貸協議的規定辦理貸款項下提款手續,并根據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的提款回單,負責貸款的賬務記錄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轉貸協議的約定通知借款人償還本息及支付費用。
(七)按對外金融協議的要求,辦理貸款本息及費用的對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對項目實施進行財務監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轉貸協議的約定按時如數償付到期的全部債務,乙方應進行催收,并應及時將催收情況報告甲方。
(十)負責貸款項目的統計工作,向財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項目統計資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與國外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就項目執行、債務管理、統計數據等問題進行業務聯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甲乙雙方應就項目的執行情況定期交換意見。
四、乙方按甲方《關于印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手續費收取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財債字〔20__〕74號)收取轉貸業務費。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還款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付費時,乙方應先行予以墊付。乙方應將對外墊付的本息、罰息及按國家規定可收取的有關費用的明細清單在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上報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清單審核無誤后,將采取財政扣款措施,按照實際發生額(包括本息、罰息和國家規定的可收取的有關費用)以相同幣種或按實際撥付日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成的人民幣在同一財政年度內撥付乙方。
六、乙方對外墊款所需的外匯將按甲方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條限定的本財政年度以內撥付墊付資金,按違約支付額以發生時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違約金。
八、對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該項目對外金融協議及轉貸協議執行完畢。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修改或補充的書面協議。修改或者補充的書面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若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修改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署。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財政部 乙方:代理銀行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受托方)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并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自愿的原則,本著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態度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均由雙方共同認可,并同意遵照執行。合同內容如下:
一、合同范圍:甲方在此授權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關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服務,乙方具備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的合法資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用。
二、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三、 合同收費及支付方式:
1、收費:采用按月為結算方式的收費辦法,每戶 元/月(大寫: );
2、代理記賬工本費150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務費用,或在征期申報工作開始前一次性結付當月服務費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選擇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在此種支付形式下乙方將給予適當的優惠。
5、首次支付費用:服務費 元/月,共 月,賬本費 元,合計: 元(大寫: )。
四、 雙方責任、權力及義務:
1、 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憑證,作為乙方進行記賬和進行各項代理服務的初始依據;
(2)、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相關財務憑證,以此確保財務及稅務申報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甲方有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有責任最大限度為乙方在為其進行代理服務時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財務工作和代理服務工作實施監督和核查;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務享有知情權并對不明事項提出質詢;
(7)、甲方有權利在為乙方提供其他客戶信息并促成代理服務事項前提下減免當月服務費用;
(8)、甲方有義務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后,不限于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財務工作;
(9)、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務中涉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并承擔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項目以外的相關財務工作事項。
2、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財務憑證前提下,有責任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稅法》以及行業通行的慣例,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會計代理服務;
(2)、乙方有責任按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財務代理服務事項;
(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的前提下向甲方開具相關收款憑證;
(4)、乙方有責任在代理服務范圍內以最大限度減少甲方工作項目內容的前提下,完成財務代理服務工作;
(5)、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提出對財務代理服務進行監督與核查時,向甲方呈報真實有效的財務數據;
(6)、乙方有責任在提供財務代理服務的范圍內對甲方的基本情況履行告知義務,并提醒甲方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及應用方法;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工作,并確保在財務代理服務范圍內的各種數據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為乙方提供新的代理服務客戶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諾的酬勞。
五、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條款以及相關事項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構成違約,并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相應損失。
2、 本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賠付對方違約金(一個月的服務費)。
3、 出現與本合同中條款嚴重相違的情況下則構成嚴重違約,另一方將保留終止此合同并通過相應法律途徑解決違約事項的權利。
六、 確認、告知事項約定:
1、由于財務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業財務代理服務的過程中,涉及相關注意事項和信息,乙方將向甲方履行書面告知義務,甲方在接到相關書面告知事項的前提下同時向乙方書面確認告知事項收悉。
2、 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項完成并經另一方確認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項: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對合同中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在未經得另一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的具體細節和相關條款,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本合同執行地的有關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財務代理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具體業務范圍如下:(請在下列方框內打a;adc;或)
1. 代理記帳
2. 代理報稅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財務代理費用;
(8)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完成財務代理業務,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財務代理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如需續訂再行協商。
五、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財務代理業務收費標準:
(1).憑證及帳冊費用,每年 元;
(2).200________年____月至200________年____月,財務代理費每月 元。
合同生效后,甲方預付3個月的財務代理費用及憑證帳冊費共計: 元;以后按季支付財務代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七、爭論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八、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未盡事宜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即日起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6
甲方:財政部
乙方:代理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貸款國政府主管機構名稱)簽署的貸款協定(或會談紀要),(貸款國名稱)同意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金額和幣種)的政府貸款用于(項目名稱)。
(省級財政部門名稱,以下簡稱借款人)根據《關于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的暫行規定》(財債字〔1999〕230號)確定該項目為第一類貸款項目。根據借款人的推薦,財政部(以下簡稱甲方)審核同意該項目由……(代理銀行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負責外國政府貸款的財務代理工作。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或乙方與貸款國金融機構為該項目簽署的對外金融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等)將貸款轉貸給借款人。乙方不對項目進行評估,不承擔貸款還本付息風險。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業務:
(一)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關于同意該項目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批復;
2.省級以上計劃部門或經貿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和/或利用外資方案的批復;
3.代理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銀行列明具體內容)。
(二)審查借款人提交的有關文件。在審查文件時,如果發現問題而無法辦理轉貸時,應及時報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與借款人簽訂轉貸協議。在轉貸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將轉貸協議草本報甲方確認,并在轉貸協議簽訂后將副本報送甲方備案。
(四)建立必備的項目檔案。
(五)根據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購公司提交的申請,按對外金融協議和轉貸協議的規定辦理貸款項下提款手續,并根據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的提款回單,負責貸款的賬務記錄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轉貸協議的約定通知借款人償還本息及支付費用。
(七)按對外金融協議的要求,辦理貸款本息及費用的對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對項目實施進行財務監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轉貸協議的約定按時如數償付到期的全部債務,乙方應進行催收,并應及時將催收情況報告甲方。
(十)負責貸款項目的統計工作,向財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項目統計資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與國外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就項目執行、債務管理、統計數據等問題進行業務聯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甲乙雙方應就項目的執行情況定期交換意見。
四、乙方按甲方《關于印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手續費收取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財債字〔20__〕74號)收取轉貸業務費。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還款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付費時,乙方應先行予以墊付。乙方應將對外墊付的本息、罰息及按國家規定可收取的有關費用的明細清單在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上報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清單審核無誤后,將采取財政扣款措施,按照實際發生額(包括本息、罰息和國家規定的可收取的有關費用)以相同幣種或按實際撥付日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成的人民幣在同一財政年度內撥付乙方。
六、乙方對外墊款所需的外匯將按甲方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條限定的本財政年度以內撥付墊付資金,按違約支付額以發生時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違約金。
八、對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該項目對外金融協議及轉貸協議執行完畢。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修改或補充的書面協議。修改或者補充的書面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若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修改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署。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財政部 乙方:代理銀行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7
甲方:財政部
乙方:代理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_____________(貸款國政府主管機構名稱)簽署的貸款協定(或會談紀要),_____________(貸款國名稱)同意向中國政府提供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和幣種)的政府貸款用于(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省級財政部門名稱,以下簡稱借款人)根據《關于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的暫行規定》(財債字〔1999〕230號)確定該項目為第一類貸款項目。根據借款人的推薦,財政部(以下簡稱甲方)審核同意該項目由_____________(代理銀行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負責外國政府貸款的財務代理工作。
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或乙方與貸款國金融機構為該項目簽署的對外金融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等)將貸款轉貸給借款人。乙方不對項目進行評估,不承擔貸款還本付息風險。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業務:
(一)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關于同意該項目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批復;
2.省級以上計劃部門或經貿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和/或利用外資方案的批復;
3.代理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銀行列明具體內容)。
(二)審查借款人提交的有關文件。在審查文件時,如果發現問題而無法辦理轉貸時,應及時報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與借款人簽訂轉貸協議。在轉貸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將轉貸協議草本報甲方確認,并在轉貸協議簽訂后將副本報送甲方備案。
(四)建立必備的項目檔案。
(五)根據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購公司提交的申請,按對外金融協議和轉貸協議的規定辦理貸款項下提款手續,并根據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的提款回單,負責貸款的賬務記錄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轉貸協議的約定通知借款人償還本息及支付費用。
(七)按對外金融協議的要求,辦理貸款本息及費用的對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對項目實施進行財務監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轉貸協議的約定按時如數償付到期的全部債務,乙方應進行催收,并應及 時將催收情況報告甲方。
(十)負責貸款項目的統計工作,向財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項目統計資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與國外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就項目執行、債務管理、統計數據等問題進行業務聯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甲乙雙方應就項目的執行情況定期交換意見。
四、乙方按甲方《關于印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手續費收取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財債字〔20__〕74號)收取轉貸業務費。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還款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付費時,乙方應先行予以墊付。乙方應將對外墊付的本息、罰息及按國家規定可收取的有關費用的明細清單在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上報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清單審核無誤后,將采取財政扣款措施,按照實際發生額(包括本息、罰息和國家規定的可收取的有關費用)以相同幣種或按實際撥付日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成的人民幣在同一財政年度內撥付乙方。
六、乙方對外墊款所需的外匯將按甲方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條限定的本財政年度以內撥付墊付資金,按違約支付額以發生時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違約金。
八、對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該項目對外金融協議及轉貸協議執行完畢。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修改或補充的書面協議。修改或者補充的書面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若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修改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署。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財政部
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理銀行
授權代表:_________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8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20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C)代理報稅;(D)財務管理咨詢;(E)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稅);(F)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G)清理亂賬;(H)協助辦理營業執照年檢;(J)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25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原始憑證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以上條款所指原始憑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票據:企業本月開具的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收款憑證(進賬單,現金送款單,收入憑單等);企業收到的購貨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存根、電匯單、支出憑單等);企業收到的費用發票(運費、汽油票、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房租、水電費、辦公費等)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銀行繳稅稅票,利息單,進賬單,支票存根,電匯單及其它各種銀行票據;工資單,傭金,保險單據及各種費用報銷單據;出庫單,入庫單,企業收支憑證,及其它企業自制原始憑單;銀行對賬單(每季度挑一次銀行賬,并作調節表,客戶簽字以便監督)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7.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山西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四、收費標準、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 元。半年付 元.一年付 元.
2、支付方式
半年付、年付須在甲乙雙方鑒定合同后一周內將服務費一次性付清。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周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 ,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書期滿前,雙方不提出終止時,合同將自動延長,延長期為本合同第一條所確定的時間。
4如服務范圍超出本合同約定或業務量明顯超出預期,甲方應酌情增加服務費。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9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公司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誠信、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會計代理具體服務事項范圍:
□上門收取當月原始憑證 □填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報表、整理及裝訂憑證、報表、總賬、明細賬
□納稅申報(月報.季報.年報) □每月代領銀行對賬單、季末代領利息單 □購買及核銷稅務發票
二、會計代理期限(計費時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備注:乙方的服務是本月
服務于上月的記賬及報稅,例如:2月15號前從事的記賬及報稅工作是為了1月份的賬務服務,收取的費用為1月份
的服務費)。
三、會計代理收費標準: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代理記賬費用,根據甲方要求所做月份的賬務情況選擇相應代理事項進行收取;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記賬服務費的方式為:預收費方式。
2、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如下:
□按季度(3個月)預付服務費。共計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半年(6個月)預付服務費。共計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年度(12個月)預付服務費。共計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3、自簽約當日起甲方應在3天內向乙方一次性預付首次服務費,及一次性交付當年賬本、記賬憑證、會計報表
等費用¥ 150元。
4、協議生效后,乙方具體收款日期:本協議共 期業務服務費。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
服務費;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務費;20 年 _x001f_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務
費;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務費。
5、甲方要求乙方幫助年審和代理其他事務,乙方另行收費,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協定。
6、乙方在為甲方正常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宜時,交通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甲方如需乙方為其處理緊急業務時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用,則由乙方墊付,乙方為甲方工作過程中所墊付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收款方式:甲方可付現金也可直接將服務費匯入以下賬戶:
開戶名廣西博林企業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行民主路支行賬戶:-210-700-
甲方: (公章) 乙方:廣西博林企業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依法經營。保證所提供的原始憑證真實、完整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在每月1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原始憑證,包括已開具和作廢的發票、銀行對賬單、銀行現金收付款憑證、費用報銷憑證以及各種內部單據(如工資單、出貨單、進化單等)。如因甲方提供原始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或導致稅務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工作,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整理并保管所有發生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及相關資料傳遞、登記、保管工作;
5、及時將工商、稅務部門傳達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給乙方;
6、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報稅服務費;
7、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配合;
8、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間(每月1-15日),需甲方提供公章及相關資料時,若與甲方聯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9、甲方應及時足額將稅款繳存到納稅賬戶,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稅款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乙方為甲方編制的財務報表、會計報告,應經甲方負責人認可其真實性后簽名并蓋章,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11、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如甲方未及時支付乙方服務費超過7天,乙方有權暫停財務
工作,暫停后所產生稅務罰款,滯納金由甲方全權負責,與乙方無關;
12、對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對乙方的服務不滿,可向乙方公司投訴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接受
并改善服務,或向甲方說明不能接受的原因。甲方對乙方的派出人員工作不滿意,可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以高效服務為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行業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按照有關規定,乙方派出專人負責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采用財政部門批準的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及編制會計報表;
4、乙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定》的規定整理及妥善保管會計資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報稅資料),并同時制定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會計年度終了時,再交回給甲方自行保管。若在乙方保管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會計資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報稅資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彌補;
5、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信息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6、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可提前要求乙方到場協助甲方進行稅務檢查配合工作;
7、接受甲方受托,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8、乙方應于納稅申報截止日前,提前2日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期應納稅款的金額,如因乙方未及時通知而導致甲方不能及時足額繳納稅款,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9、乙方未經甲方認可作的會計賬務處理違法而導致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非乙方經手的會計賬務處理,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在處理會計工作過程中如甲方要求做出不合理的賬務和資料,乙方有權拒絕,如甲方執意要求,則就此事項所發生的后果乙方不予承擔,由甲方自行承擔。
10、乙方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不承擔甲方重要物資、資料的保管義務,原則上,發票由甲方領購保管和填寫,但有甲方工作人員的陪同,乙方可為甲方代購發票。
11、乙方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協議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協議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協議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的,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三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八、協議有限期限及協議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30日未支付代理記賬服務費的,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三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協議生效、解除、終止延續及爭議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照級別管轄規定依法解決。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暫不能履行時,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有關情況,并于事發后十五天內向對方提供事故的詳細說明及證明。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終止或暫緩執行本協議。
3、甲方超期未支付相應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為甲方提供的服務,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期滿前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是否續約,如乙方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即表明甲方同意將本協議順延一期。
5、本協議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名并加蓋印章后生效,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依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7、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審理。
8、在服務過程中若是由于乙方造成解約,乙方將以已收折扣優惠服務金額為退款依據(備注:退還未服務月份
已收的實收金額);
9、如需臨時增加其他服務項目時,雙方另行約定單項收費及相關協議。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簽訂時間;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10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C)財務管理咨詢;(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F)清理亂賬;(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H)社保;(I)住房公積金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甘肅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 ¥ 元 ,季付 ¥ 元,年付 ¥ 元。(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周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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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并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國政府貸款第一類項目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并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