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務安全協議(精選3篇)
外包服務安全協議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服務項目:
服務地點:
協議內容:
1、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權利和義務,確保服務過程中的安全與文明管理,保持良好的服務秩序和服務場所的環境衛生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要求制定。
3、本協議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與主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三、 甲乙雙方履行的職責:
1、甲方職責:
1.1對乙方服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相關危險情況的說明。
1.2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并責令整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及一切不安全行為。
1.3甲方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上給予乙方提供方便,對乙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1.4對有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和工程項目作業,如可能引發火災、爆破、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害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作業場所及大型吊裝作業,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專門的技術交底,要求乙方對施工項目的風險進行控制,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2、乙方職責:
2.1乙方負有管理其成員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責任。
2.2乙方在甲方現場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不安全行為。
2.3乙方開始提供服務前要對工作環境、安全設施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乙方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2.4乙方工作人員有既定的工作區域,嚴禁擅自進入非工作區域。
2.5乙方工作人員在服務范圍內嚴禁擅自私拉亂接臨時電源、氣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人員負責辦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的意見及時落實,發生人身事故或涉及工作中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2.7 乙方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嚴禁進入非施工區域,嚴禁任意亂動與施工無關的設備和設施;嚴禁亂動現場任何安全消防設施;對于集中施工和有污染的項目,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并做好封閉措施。
2.8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扎合格的安全帶,著裝應符合安規要求和佩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2.9乙方進入生產現場施工前,應制定施工負責人并在施工現場設專職安全員(20人以下設兼職),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檢查、監督工作,并接受甲方安全等有關部門人員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2.10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需動火作業,乙方應根據動火情況向甲方提出申請,辦理動火作業證,經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2.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的意見應及時落實,發生人身事故或設計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2.12乙方嚴禁將承包工程層層轉包。
四、甲乙雙方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置:
1、甲(乙)方原因造成乙(甲)方人身傷亡、設備事故,由甲乙雙方聯合調查處理。由于乙方自身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外單位人員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甲、乙以外的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設備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保證派遣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切實采取并對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乙方部履行本協議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對乙方安全教育管理、違章罰款等費用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日期: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日期:
外包服務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一、總則
經甲、乙雙方協商,受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以下人事外包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深圳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為乙方提供人才引進事務外包服務,即為乙方錄用的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辦理畢業生接收、落戶手續,為乙方聘用的符合條件的人才辦理在職人才引進、落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網上信息錄入申報、商調檔案事宜;
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材料整理、檔案審查、上報手續事宜;
為乙方已獲審批通過的員工打印調令、并指導辦理落戶手續。
2、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內容包括:
代理乙方聘用員工的人事關系及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其原有身份。
為乙方當事人提供戶口管理、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相關證明、職稱申報等服務。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及當事人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實際聘用當事人,不得以“空掛”方式委托甲方辦理當事人的人事業務。同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申請甲方提供的人事服務時,應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關的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否則,甲方將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理。
3、乙方與當事人聘用關系終結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個人委托人事外包服務或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調出。
4、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辦理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的在遞交材料時交清費用,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應在到期前交納下個年度的費用。
四、協議期限及費用
1、本協議期限3年,從_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月_日止。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未提出終止,本協議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到期終止協議,應以書面形式到甲方處辦理相關終止手續。
2、甲方為乙方員工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費用標準為2500元人,辦理畢業生接收的費用標準為2300元人。
3、在職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但乙方或其員工放棄辦理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000元人、畢業生接收8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未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500元人、畢業生接收3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退檔時產生的相關費用按中心檔案館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人員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按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公布的收費標準交納。
五、附則
1、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可視為乙方解除委托,可拒絕為乙方或當事人提供服務,但對甲方已做出的工作應當繼續支付費用;如當事人提出轉為個人委托代理的,甲方可予受理。
2、乙方委托甲方辦理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名單以附屬文件列明,乙方如有增加或減少人員須向甲方書面申報名單。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外包服務安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人事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委托乙方為甲方進人事行業務外包服務;乙方根據甲方授權范圍及服務要求,為甲方提供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工作。
二、乙方服務范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代理甲方業務的相關所有工作;
2、提供代理員工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3、處理被退回人員的后續事宜;
4、及時發放代理員工的工資;
5、做好安全教育,處理代理員工的勞務糾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數量、工作內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至乙方,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a、由于派遣人員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的,或發生嚴重的人為事故的;
b、不服從分配,不遵守勞動紀律影響正常工作的;
c、提供證件資料不真實。
4、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元的業務外包費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______% 的外包服務費用,剩余費用在工作結束7個工作日內日結清。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工作開始前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遞交業務外包計劃書。
2、乙方應按時支付勞務報酬。
3、乙方派出的人員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能夠勝任工作。
4、乙方應教育派遣人員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5、乙方在現場必須設有1—2名現場指導監督、負責人員。
六、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