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協議書(精選3篇)
土方協議書 篇1
甲方(發包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興隆縣財富廣場工地回填土方工程。
一、承包方式:包干
二、承包范圍:乙方提供土方、運輸(自卸車)到財富廣場,由甲方現場人員提供回填區域。
三、承包單價:----元一車,每車方數必須大于等于-----立方。
四、施工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點回填,回填土方質量必須經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方可回填,并些得保證土方運輸的連續性,允許的時間段不超過-----分鐘。在回填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五、施工工期:以甲方根據現場情況以及乙方土方來源及運輸車方面的情況而定。
六、付款方式:以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根據回填現場情況分段分項回填,每完成分段分項回填工程后方可付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結算余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時間:時間:
土方協議書 篇2
甲方:(業務費用墊付方)
乙方:(履約保證金墊付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亦合稱協議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誠信的基礎上,決定就長沙軌道1號線延長線的土石方挖運工程勞務分包項目的承接與施工事宜進行合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該工程項目系長沙地鐵1號線延長線土石方挖運工程,位于長沙市芙蓉北路文化藝術中心至周南中學之間,中標單位為中鐵二十三局。
第二條 工程項目工程量及價格
土石方挖運量為約50萬方,中標單位的勞務分包單價為73元/方,其中應付居間中介費為3元/方,實際施工單價為70元/方(稅后凈價,稅收由中標單位承擔)。
第三條 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金與業務費用
與中標單位就該勞務工程簽訂分包合同時需向中標單位交付履約保證金100萬元,交付的履約保證金將根據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土石方勞務分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予以返還。此外協議方還需約10萬元的業務費用。
第四條 協議方合作目標
1、協議方共同合作,由乙方與中標單位進行洽談、協商,以成功承接長沙地鐵1號線延長線土石方挖運勞務工程業務,并由乙方與中標單位簽署《土石方勞務分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勞務合同)。
2、甲乙雙方作為勞務工程項目施工方,共同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管理及其經營。
第五條 協議方合作責任
1、甲方負責籌措并墊付業務費用10萬元人民幣,并按乙方要求及時足額
到位;乙方負責籌措應付的履約保證金100萬元人民幣。
2、若乙方成功地與中標單位簽署勞務合同,則甲方墊付的10萬元業務費用由甲方、乙方各承擔50%;若乙方未能承接到該勞務工程項目,則甲方墊付的10萬元業務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按月息3分的標準計算并支付業務費用墊付期間的資金利息。
3、乙方籌措并墊付的100萬元履約保證金不需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協作配合)工程施工組織及其現場管理,保證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并在施工中高度注意安全生產,保證不出工程事故。
第六條 利潤分配
1、按照責權利相結合原則,考慮在項目承接及實施過程中所擔負工作量大小及其所承擔風險大小等情況,項目利潤分配(以每方土石方多少元來計算)方案(暫按50萬方土石方計算,工程完工后按實調整)為:甲方按每方土石方10元分取項目利潤,其他的利潤都歸乙方所有與支配。
2、利潤分配的資金支付時間與額度隨中標單位支付工程款的進度與比例而定。中標單位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到賬后的5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將按本條
第1款規定的利潤分配比例與中標單位支付工程款比例計算的相應的分配資金支付給甲方。待工程項目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后再按實結清、付清。
第七條 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由協議方協商處理。
2、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三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人簽名: 身份證號:
x年 月 日
土方協議書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土石方、開挖及運輸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巴中市軍分區土方工程。
工程地點:巴中市軍分區院內。
工程內容:土石方開挖、運輸。
開竣工時間:(x年12月21日9時前一臺挖機及兩臺運輸車必須開到現場)。
二、工程承包范圍:土方開挖、運輸。
三、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1、單價:土方價 貳拾叁 元每立方米(不含稅)、其中包括(機械開挖、運輸);
2、總造價:按實際開挖總方量乘每立方單價;
3、付款方式:
承包人在完成工程總量后并由發包人驗收合格后,按結算后總金額的80%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承包人,余下的費用在房屋主體的第二層封頂后一次性付清,如有違約發包方按工程造價總金額的5%付給承包方。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方有義務為承包方協調開挖場地的糾紛事誼,并有義務告知和搬移灰線內含灰線三米外(電纜、光纜、水管、煤氣管等)設施;注:(如果未在進場前告知而導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經濟損失由發包方自行承擔);開挖場以外的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處理。
2、發包方有權利監督和督促承包方按本工程規定的工期完成。
3、承包方有義務按發包方開挖土方及運輸的要求進行作業。
4、承包方有權利要求發包方處理一切影響施工(除承包方機械本身以外)不安全的因素。
五、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保證質量。
六、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協議價款及其它的款項。
七、協議簽定的地點:
八、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未盡事誼由雙方商議并做補充。本協議一式兩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