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通用12篇)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畝×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2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流入方代表: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宿遷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實施意見》(宿辦發[20xx]57號)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面積、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經 村合作社同意,將擁有經營權的耕地 畝,流轉給流入方經營。
到流入方:
結轉方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按時交付流轉費和各種稅款,在土地流轉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轉接方承擔。
三、流轉期限:
流轉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大寫) 年。
四、流轉費金額交付辦法:
(一)流轉金額: ;
(二)流轉費交付辦法: 。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條款,違約方應向
二、流出方采取有償轉讓,反包倒租形式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流轉方不按期繳納流轉費,每天按所欠流轉費的0.5‰向對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糾紛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鄉、村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無效時,可采取下列兩種方式解決。向縣(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出方享有國家政策性補貼。
2、“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按照人均地畝所流出面積比例進行核減。
3、協議到期后,流入方如不再續租,應當在協議到期前半年內提出,并負責平整土地,恢復原貌,并在協議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村合作社同意和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簽證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合作社和簽證機關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3
甲方(出讓方):夕佳山鎮
乙方(受讓方):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著依法、公平、自愿、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夕佳山鎮壩上村曹村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轉土面積: 畝,田面積 畝,山面積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362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254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150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1000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壩上村村民委員會
20xx年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4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范本(一)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于的承包土地畝,位于的柴山地畝,位于的綠化林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月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于農業生產,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元,大寫萬元整;乙方于XX年月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一本;2.《林權證書》(編號:)一本;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一本;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2.流轉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
年月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出讓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四、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土地類型
質量、等級面積(畝)
1、耕地
其中:田地
2、林地
3、草地
4、其他
合計
流轉土地坐落方位簡易圖附后。流轉土地上的附著物采取方式補償(管理)。
五、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二百零七條所列土地畝流轉給乙方經營,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大米)公斤,共計公斤作為土地流轉費。如果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費,前述黃谷(大米)價值按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對于流轉土地所享受的國家給予的各項政策性補貼由所得,()并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六、付費方式及時間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社區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地塊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保證合同到期后能復耕;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協商不成時,按《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受讓土地,經甲方同意,可退回甲方或由乙方出讓給第三人經營。
2、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村(社)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
出讓方(甲方):(簽字)**年月日
受讓方(乙方):(簽字)**年月日
鑒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章)
鑒證經辦人:(簽字)**年月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5
甲方(流出方):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名稱、坐落、面積及質量等級 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土地二輪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承包權,流轉的僅是土地使用權;
2、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3、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全部流轉收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約定,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流轉期內因投入而提高地力的,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價款的保底流轉價,按港區和浮橋鎮政府的土地流轉費為標準進行計算,由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結清;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2、土地流轉后,國家給予種地農民的糧食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各項補貼由 享有。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 的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應當繼續履行。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七、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調解仲裁不成或不愿調解仲裁的 ,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補充如下條款:以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6
甲方:漢臺區鋪鎮安然寺村四組(由村委會代管) 乙方: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戶簽字同意后,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圍及座落:甲方自愿將位于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3.5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為30年,即從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歷年份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為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 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2100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各植物和附著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并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注冊于甲方所在行政機構,并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邊界圖。
甲方簽章:
安然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領導:
乙方代表:
20xx年十一月五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7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愿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委托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
2.委托流轉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的承包經營權以 (轉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托流轉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委托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托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按每畝每年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全年合計 。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其他委托事項
甲方對委托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協議到期后,土地受讓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土地復耕等事項的處理約定: 。
二、委托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行使相關權利:
1.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并代為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2.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由甲方直接與土地受讓方簽訂轉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賠償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轉收益,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流轉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范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超越權限流轉土地對甲方或土地受讓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并支付賠償金。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8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形式將座落_________,等級_______等,面積_______畝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畝;旱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__的權利,并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后一年,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后,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公章) 承辦人: (鑒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入委托書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畝______元的補償標準,采取_____流轉方式,轉入土地_____畝。意向流轉期限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對地塊的意向要求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入的土地主要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本委托人現授權委托貴單位與有關轉出方協議確定符合以上條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具體事宜,并代表本委托人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流轉土地的權利和義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和流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委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或單位(簽字或蓋章):
住址或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因為甲方無力經營土地,種植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經雙方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中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三十六條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并根據三十七條的規定,經村委會同意備案,達成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轉包土地面積畝,座落位置
東鄰________________西鄰___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______北鄰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為永久、終生。
三、甲方將土地流轉給乙方后,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應從事農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四、甲方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將享有國家現行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各種農業補貼等。
五、甲方轉讓的承包地,如果拖欠國家和集體的`陳欠款等,導致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乙方各種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此地轉讓給乙方經營期間,如遇到國家征用或開發用地,個人所得土地補償費和附著物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預。
七、乙方有權將本合同同項上的全部和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出租。
八、轉讓金額:流轉價款,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付給甲方,即畝,合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現金,簽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此協議,違約方按條款五倍金額賠償另一方。
十、甲方保證:在自愿轉包土地后,土地上任何事宜均不找村委會,一切自行負責。
十一、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持一份,經核實內容相同,文字無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中間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10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出讓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土地類型
質量、等級面積(畝)
1、耕地
其中:田地
2、林地
3、草地
4、其他
合計
流轉土地坐落方位簡易圖附后。流轉土地上的附著物采取方式補償(管理)。
五、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二百零七條所列土地畝流轉給乙方經營,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大米)公斤,共計公斤作為土地流轉費。如果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費,前述黃谷(大米)價值按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對于流轉土地所享受的國家給予的各項政策性補貼由所得,并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六、付費方式及時間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社區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地塊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保證合同到期后能復耕;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協商不成時,按《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受讓土地,經甲方同意,可退回甲方或由乙方出讓給第三人經營。
2、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村(社)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
出讓方(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受讓方(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章)
鑒證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11
甲方(流出方):
地址:
電話:
簽字時間: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字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的土地,______面積共______畝流轉(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流轉土地用途:種植業。
第四條: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五年后按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每年在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條: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自愿流轉本戶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轉合同約定取得流轉土地的收益;
(3)監督乙方依照本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制止乙方損害流轉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在流轉之前的國家相關惠農政策仍然歸甲方所有,流轉期內乙方所爭取的惠農政策歸乙方所有。
(6)在流轉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報村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備案;
(7)在流轉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土地占用費和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8)流轉期滿,有權收回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不得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
(4)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者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和其他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由此而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及相關設施,其占地不視為非農建設占地,其存續期與本合同的土地經營權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內,對土地經營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賃、參股或合伙權;
(4)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向國家及相關單位部門提出補償要求;國家及有關單位部門因征用、占用流轉土地,對乙方在流轉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及農作物等所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滿,如甲方愿意繼續流轉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租賃權,續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轉土地租金;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和污染環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勞動力,但甲方勞動力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勞動技術水平,并按乙方要求進行操作;
(5)乙方進行土地開發時,若變更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應事先與甲方商議并征得同意,按有關政策法規完善手續后,方可進行;
(6)合同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滿,如甲方不愿繼續流轉,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使用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在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流轉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產設施和改土調形改變土地現狀的,合同期滿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須由乙方負責復耕交歸甲方。若乙方不復耕,交付復耕費500元/畝給甲方復耕。
第七條:在流轉期間,乙方因承包土地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土地流轉期滿,如甲方不愿意繼續出租或乙方不愿續租,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在確保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也可以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第九條:流轉期滿后,乙方將土地使用權交歸甲方,須支付土地界址調整工作經費50元/畝給關河鄉政府,由鄉政府組織村、社干部調整土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預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轉(租)金,即視為自動放棄流轉土地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經營權,有權處分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且對乙方不予補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按合同剩余年限租金總額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3)對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并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對乙方予以處罰。
(二)甲方違約責任
(1)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在流轉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須按合同剩余年限的乙方正常經營利潤總額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的人、畜、禽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因土地糾紛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調解解決。
甲乙雙方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縣級以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地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算違約。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就本合同終止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鑒證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代表(簽字):
鑒證單位(簽字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 篇12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樂昌市坪石鎮綠天果蔬流通專業合作社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