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餐飲合作協議(通用3篇)
投資餐飲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入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由甲方提供經營場所三層樓房,乙方以入股形式投資餐飲588000元,占股份的50%。
第二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2、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入股588000元;
2、甲方不參與任何事宜,由乙方全權處理;
第四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
3、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第五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飯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入股資金588000元;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3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餐飲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愿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_____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范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_____%方式出資。
2、雙方合伙的出資
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元(大寫:_______),必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_元,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交納。
3、前期合伙出資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按雙方各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2、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各_____%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
②?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5、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訴至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資餐飲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多方合伙人共同協商,就經營餐飲店,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出資方式及投資金額
1、甲方出資方式:
投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乙方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投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
1、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收益分配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終止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
3、剩余財產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