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15篇)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 (項目名稱)已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范圍:
4、 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的計價方式,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 ,其中:勘察費 元(如有),設計費 元,設備購置費 元(如有),建筑安裝工程費 元,暫列費用 元(如有)。
按規定應由發包人承擔的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
暫列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暫列費用主要為以下情況:
(1)在批準的初步設計范圍內,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經批準的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處理等增加的費用。
(2)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竣工驗收時為鑒定工程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復費用。
(4)地下障礙物處理、超規超限設備運輸等發生的費用。
5. 項目總負責人: ;項目設計負責人: ;項目采購負責人(如有): 項目經理: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
6. 工程質量符合的標準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實施、竣工及缺陷修復。
8. 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 承包人計劃開始工作時間:設計開始時間 ,施工開始時間__________,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工期為 天,其中設計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業主承擔義務的工作影響占用承包人進度計劃時間,如包括但不限于業主選擇方案、審圖、報建、論證及承包人有證據證明非承包人責任引起工期延誤等,工期相應順延。)。
10. 本協議書中有關的詞語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
13. 本協議書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14.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合體牽頭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合體成員)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合同,指由第1.2.1項所述的各項文件所構成的整體。
1.1.2通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3專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具體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4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發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階段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工程承包。
1.1.5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7聯合體,指經發包人同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組成的,作為工程承包人的臨時機構,聯合體各方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應指定其中一方作為牽頭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1.1.9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11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2項目總負責人,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項目設計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設計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4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施工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5項目采購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協調采購工作的人員。
1.1.16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指承包人指定負責項目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7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臨時性工程。
1.1.18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9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20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以及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其它臨時設施。
1.1.21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工程物資、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22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如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等)、資料(如氣象、水文、地質等)、協議(如原料、燃料、水、電、氣、運輸等)和有關數據等,以及設計所需的其它基礎資料。
1.1.23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進行工程設計、現場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線纜、管道、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它相關資料。
1.1.24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設計階段的組成,視項目情況而定。
1.1.25工程物資,指設計文件規定的將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以及進行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26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永久性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7竣工試驗,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前,應由承包人負責進行的機械、設備、部件、線纜和管道能性能試驗。
1.1.28變更,指在不改變工程功能和規模的情況下,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9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30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31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工程的生產和(或)使用功能試驗。
1.1.32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33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34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35合同期限,指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在合同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的期間。
1.1.36基準日期,指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7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等階段)或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38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條約定所作的變更。
1.1.39設計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設計工作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0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1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42絕對日期,指以公歷年、月、日所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3相對日期,指以公歷天數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4關鍵路徑,指項目進度計劃中直接影響到竣工日期的時間計劃線路。該關鍵路徑由合同雙方在討論項目進度計劃時商定。
1.1.45日、月、年,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均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
1.1.46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它公歷日。
1.1.47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試運行考核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48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49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結算價格。
1.1.50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51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施工和竣工試驗的進度款,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的服務費以及工程總承包管理費等款項。
1.1.52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質量保修相關事宜所簽訂的協議。
1.1.53 缺陷責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約定發包人從工程進度款中暫時扣除的,作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及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責任擔保的金額。
1.1.54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保修責任的期間,一般應為12個月。因缺陷責任的延長,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具體期限在專用條款約定。
1.1.5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5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5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情形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58聯絡,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1.59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需補充約定的其它定義。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需要明示的國家和地方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在基準日期之后,因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如果因法律變化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應合理延長工期。
1.5 標準、規范
1.5.1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和(或)行業標準規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和(或)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除合同價格已包含此項費用外,雙方應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在基準日期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強制性規范、標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合理延長工期。
1.6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確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應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2.1.1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及合同約定的開工條件,并提供立項文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關于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實施工作提議、修改和變更,但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以書面形式發出暫停通知。其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的義務,但發包人代表無權修改合同。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回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范圍和事項,向承包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總負責人。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應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利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承包人實施,并抄送發包人。
2.3.2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和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應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寫明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
2.4 安全保證
2.4.1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本、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
2.4.2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貨對工程現場臨近發包人正在使用、運行、或由發包人用于生產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發包人負責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承包人應在工程現場以標牌明示相關安全規定,或將安全規定發送給發包人。因發包人的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應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現場保安工作的責任主體由專用條款約定。承擔現場保安工作的一方負責與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5.2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3.1.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或)指導竣工后試驗等工作,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本工程的具體承包范圍,應依據合同協議書第一項“工程概況”中有關“工程承包范圍”的約定。
3.1.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中發現的缺陷。
3.1.3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名稱、內容、報告期、提交時間和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承包人有權根據4.6.4款承包人的復工要求、14.9款付款時間延誤和17條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由其自負,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應自費趕上。
3.1.5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任何損失、損失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和(或)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總負責人
3.2.1項目總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總負責人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總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2.2 項目總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承包人應在合同生效后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總負責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總負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項目總負責人無權履行職責,由此影響工程進度或發生其它問題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3 項目總負責人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總負責人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3 項目設計負責人
3.3.1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設計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2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承包人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設計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設計相關文件的權利。
3.4 項目經理
3.4.1項目經理,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42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現場施工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現場施工相關文件的權利。
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4.3項目經理應常駐項目現場,且每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天數。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確需離開項目現場時應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
3.4.4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 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4.5發包人有權以書而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應說明更換因由,承包人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后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發包人收到改進報告后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的,承包人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進行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
3.5 項目采購負責人
3.5.1在項目總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授權下負責項目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工作,特別是大宗、特種設備的采購。
3.5.2負責制定項目的采購計劃,配合做好采購及合同管理;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設備、材料的進場安排。
3.5.3負責對采購的設備和材料的質量把關,對不合格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3.6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3.6.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6.2參與HSE計劃及各項施組措施方案的編制(安全相關內容),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6.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3.6.4參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觀工現場安全隱患,簽發限時整改通知單。
3.6.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3.6.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3.6.7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3.6.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3.6.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3.6.10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3.6.1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3.61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并作好監控記錄;
3.6.13參與協助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3.7 工程質量保證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等各項工作的質量,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質量保修責任書的形式約定保修范固、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3.8 安全保證
3.8.1 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嚴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8.2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約定。
3.8.3 因承包人未遵守發包人按2.4.2 款通知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限定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承包人負責。
3.8.4 承包人全面負責其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負責。
3.9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9.1 工程設計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防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統保護和職業健康相關法律和標準規定。
3.9.2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約定。
3.10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所需要的各類資源,以及派出有經驗的竣工后試驗的指導人員,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措施,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11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和(或)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12 分包
3.12.1 分包約定
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工作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勞務服務、竣工試驗等)進行分包。
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項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申請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分包事項后的第1 6 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12.2分包人資質
分包人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否則不能作為分包人。承包人有義務對分包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3.12.3 承包人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對外轉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
3.12.4 設計、施工和工程物資等分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分包事項的管理規定。
3.12.5 對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12.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
承包人對分包人的行為向發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項目進度計劃
承包人負責編制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進度計劃中的施工期限(含竣工試驗),應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關鍵路徑及關鍵路徑變化的確定原則、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項目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但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1.2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
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或)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2.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3.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4.4.2款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它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包人的趕工要求
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應提交趕工方案,采取趕工措施。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4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
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收到后的第5日,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
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或未按14.3.1款和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支付時間支付預付款,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朗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 款的約定,自費趕上。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要求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由承包人依據4. 1. 2款的約定,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造成關鍵路徑延誤,或給發包人造成損失(審核會議準備費用)的,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雙方帶來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包人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
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采購進度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2采購開始日期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采購進度延誤
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若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在現場施工開工15 日前向發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的開竣工時間,應符合合同協議書對施工開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約定,并與項目進度計劃的安排協調一致。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關鍵單項工程和(或)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根據下列約定確定延長竣工日期:
(1)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項目的試試階段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約定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項目的實施階段不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誤害賠償責任。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因發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發包人原因通知的暫停,應列明暫停的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雙方應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相關約定。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暫停時,雙方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時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的約定,安排各自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
當發生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約定的暫停時,承包人應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根據合同約定負責在暫停期間,對工程、工程物資及承包人文件等進行照管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管、保護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
根據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在暫停45日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復工的通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日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包人的復工
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工程物資進行檢查,承包人應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未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時,雙方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因該暫停給承包人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款項納入當期的付款申請,由發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影響到部分工程實施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要求調減部分工程并經發包人批準,發包人應從合同價格中調減該部分款項,雙方還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承包人因該暫停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增減的款項納入當期付款申請,由發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包人原因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第二段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雙方應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相關約定,辦理結算和付款。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設計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承包人負責提供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資料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及其結構設計等負責。
承包人應對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發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
5.1.2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或發包人委托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或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所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和(或)建筑設計,并予以確認。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及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考核責任,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并作為發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法律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上述項目基礎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發包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其中,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有義務配合承包人在現場的實測復驗。承包人因糾正坐標資料中的錯誤,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負責其相關費用增加,竣工日期給予合理延長。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造型等,發包人應組織專利商或第三方設計單位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與設計有關的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錯誤、疑問,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其中,對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承包人有義務約定實測復驗的時間并糾正其錯誤(如果有),因承包人對此項工作的延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關鍵路線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工程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和(或)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承包人應嚴格遵守,發包人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工程物資采購質量、施工質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
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應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它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其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的提交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存在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應自費修復、彌補、糾正和完善。造成設計進度延誤時,應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組織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負責組織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并承擔會議費用及發包人的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
5.3.2承包人應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其設計文件,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設計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及發包人增加的組織會議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進行預審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預審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的,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雙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或設計人)的技術專利、建筑設計方案、專有技術、設計文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工程物資
6.1 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發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包括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文件)的采購,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發包人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存在質量缺陷、延誤抵達現場,給承包人造成窩工、停工、或導致關鍵路徑延誤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調整的約定執行。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造成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發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如委托承包人修復,作為變更處理。
(3)發包人請承包人參加境外采購工作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承包人應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供的技術文件),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費修復,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造成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雖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但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并作為一項變更。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試驗的生產性材料,在專用條款中列出類別或(和)清單。
6.1.3承包人對供應商的選擇
承包人應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相關工程物資的供貨商或制造廠。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招標。
承包人不得在設計文件中或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只有唯一廠家的除外。發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
6.1.4工程物資所有權
承包人根據6.1.2款約定提供的工程物資,在運抵現場的交貨地點且發包人已支付了采購進度款,其所有權轉為發包人所有。在發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未經發包人批準不得運出現場。
6.2 檢驗
6.2.1工廠檢驗與報告
(1)承包人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負責6.1.2款約定的工程物資的強制性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并向發包人提供相關報告。報告提供日期、報告內容和提交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承包人邀請發包人參檢時,在進行相關加工制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參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包人在接到邀請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或不參檢。
(3)發包人承擔其參檢人員在參檢期間的工資、補貼、差旅費和住宿費等,承包人負責辦理進入相關廠家的許可,并提供方便。
(4)發包人委托有資格、有經驗的第三方代表發包人自費參檢的,應在接到承包人邀請函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寫明受托單位及受托人員的名稱、姓名及授予的職權。
(5)發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參檢,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采購的工程物資的質量責任。
6.2.2覆蓋和包裝的后果
發包人已在6.2.1款約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并依據約定日期提前或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但加工制造的工程物資未經發包人現場檢驗已經被覆蓋、包裝或已運抵啟運地點時,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其運回原地、拆除覆蓋、包裝,重新進行檢查或檢驗或檢測或試驗及復原,承包人應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3未能按時參檢
發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約定時間參檢,承包人可自行組織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質檢結果視為是真實的。發包人有權在此后,以變更指令通知承包人重新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或增加試驗細節或改變試驗地點。工程物資經質檢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工程物資經質檢不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4現場清點與檢查
(1)發包人應在其根據6.1.1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承包人。發包人(或包括為發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與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廠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物資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發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當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復缺陷時,另行簽訂追加合同。因上述情況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應在其根據6.1.2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發包人。承包人(或包括為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或分包人)與發包人(包括代表、或其監理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場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開箱檢驗證明。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承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2.5質量監督部門及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參檢
發包人、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行業等專業檢查人員對制造、安裝及試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因上述部門在參檢中提出的修改、更換等意見所增加的相關費用,應根據6.1.1款或6.1.2款約定的提供工程物資的責任方來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責任方為承包人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責任方為發包人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3 進口工程物資的采購、報關、清關和商檢
6.3.1工程物資的進口采購責任方,及采購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購責任方負責報關、清關和商檢,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6.3.2因工程物資報關、清關和商檢的延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承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給予相應延長,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4 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超限工程物資(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該超限物資的運輸費用及其運輸途中的特殊措施、拆遷、賠償等全部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運輸過程中的費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6.5 重新訂貨及后果
6.5.1依據6.1.1款及6.3.1款的約定,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發包人組織修復仍不合格的,由發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窩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導致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5.2依據6.1.2款及6.3.1款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承包人修復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6 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工程物資保管
根據6.1.1款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6.1.2款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約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的類別和數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按說明書的相關規定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保養,防止變形、變質、污染和對人身造成傷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保管維護方案應包括:工程物資分類和保管、保養、保安、領用制度,以及庫房、特殊保管庫房、堆場、道路、照明、消防、設施、器具等規劃。保管所需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已經列支或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和設備,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6.2剩余工程物資的移交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含承包人負責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并受到了采購進度款,及發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資),在竣工試驗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無償移交給發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
第7條 施工
7.1 發包人的義務
7.1.1 基準坐標資料
承包人因放線需請發包人與相關單位聯系的事項,發包人有義務協助。
7.1.2 審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根據7.2.2款約定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并在接到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后20日內提出建議和要求。發包人的建議和要求,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包人未能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按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7.1.3 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7.2.3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占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包人應提供施工場地、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進場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7.1.4 提供臨時用水、用電等和節點鋪設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按7.2.4款的約定,在承包人進場前將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等接至約定的節點位置,并保證其需要。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按實際計量結果收費。發包人無法提供的水、電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費用由承包人納入報價并承擔相關責任。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的類別和時間完成節點鋪設,使開工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未能按約定的品質、數量和時間提供水、電等,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5 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
發包人在開工日期前,辦妥須要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它所需的許可、證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過程中須由發包人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根據7.2.6款的約定,通知須由發包人辦理的各項批準手續,由發包人申請辦理。
因發包人未能按時辦妥上述批準手續,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相應順延。
7.1.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與施工場地相關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的約定,已經提供的可不再提供。承包人對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供的障礙資料,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包人應予以批準。因發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礙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8 承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
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約定發出的通知,與有關單位進行聯系、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及臨近的影響工程實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地下管線、線纜、設施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范圍第(3)項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包人應予以批準。施工障礙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9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計劃確認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據7.8款約定提交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計劃后20日內對之進行確認。發包人有權檢查其實施情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合理建議自費整改。
7.1.10 其它義務
發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發包人履行的其它義務。
7.2 承包人的義務
7.2.1 放線。
承包人負責對工程、單項工程、施工部位放線,并對放線的準確性負責。
7.2.2 施工組織設計。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15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隨著施工進展向發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
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的份數和時間,及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2.3 提交臨時占地資料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以下臨時占用資料:
(1)根據6.6.1款保管工程物資所需的庫房、堆場、道路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需要由發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2)施工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要求發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3)進入施工現場道路的入口坐標位置,并須指明要求發包人鋪設與城鄉公共道路相連接的道路走向、長度、路寬、等級、橋涵承重、轉彎半徑和時間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時提交上述資料,導致7.1.3款約定的進場日期延誤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7.2.4 臨時用水、用電等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日期30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按本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發包人能夠提供的臨時用水、用電等類別,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含工程物資保管)所需的臨時用水、用電等的品質、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時間和節點位置等資料。承包人自費負責計量儀器的購買、安裝和維護,并依據7.1.4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單價向發包人交費,雙方另有約定時除外。
因承包人未能按合約約定提交上述資料,造成發包人費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2.5 協助發包人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20日前,通知發包人向有關部門辦理須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它許可、證件、批件等。發包人需要時,承包人有義務提供協助。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代辦并被承包人接受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6 施工過程中需通知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增加場外臨時用地,臨時要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或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應提前10日通知發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批準手續。并按發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證件等。
因承包人未能在10日前通知發包人或未能按時提供由發包人辦理申請所需的承包人的相關文件、資料和證件等,造成承包人窩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2.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在每項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開工20日前,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場地的具體范圍及其坐標位置,發包人須對上述范圍內提供相關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不包括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中已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出的現場障礙資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的約定辦理。
發包人已提供上述相關資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護義務,造成的損失、損害和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7.2.8 新發現的施工障礙
承包人對在施工過程中新發現的場地周圍及臨近影響施工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以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發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約定辦理。
7.2.9 施工資源
承包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7.2.10 設計文件的說明和解釋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監理人說明設計文件的意圈,解釋設計文件,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7.2.11 工程的保護與維護
承包人應在開工之日起至發包人接收工程或單項工程之日止,負責工程或單項工程的照管、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或單項工程除不可抗力外,不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7.2.12 清理現場
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對現場進行清理、分類堆放,將殘余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包人、或當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消理現場的費用在專
用條款中寫明。承包人應將不再使用的機具、設備、設施和臨時工程等撤離現場,或運到發包人指定的場地。
7.2.13 其它義務
承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相關義務。
7.3 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法符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
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該方法后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發包人的任何此類確認和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4 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人力資源計劃應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人力資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工種和人力,導致實際施工進度明顯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計劃一覽表列出的工種和人數,在合理時間內調派人員進入現場,并自費趕上進度。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某些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機具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主要施工機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的機具,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該一覽表列出的機具數量,在合理時間內調派機具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供相關機具,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5 質量與檢驗
7.5.1 質量與檢驗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承包人應為此類監督、檢查提供方便。
(2)發包人委托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的驗收結果。
(3)承包人應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
(4) 承包人應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和合同約定,負責編寫施工試驗和檢測方案,對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配件)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義務自費修復和(或)更換不合格的工程物資、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經承包人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發包人應自費修復和(或)更換,因此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承包人的施工應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評定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應自費修復、返工、更換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5.2 質檢部位與參檢方。質檢部位分為:發包人、監理人與承包人三方參檢的部位;監理人與承包人兩方參檢的部位;第三方和(或)承包人一方參檢的部位。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的部位、檢查標準及驗收的表格格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將按上述約定,經其一方檢查合格的部位報發包人或監理人備案。發包人和工程總監有權隨時對備案的部位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
7.5.3 通知參檢方的參檢。承包人自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合格的,按7.5.2款專用條款約定的質檢部位和參檢方,通知相關參檢單位在24小時內參加檢查。參檢方未能按時參加的,承包人應將自檢合格的結果于其后的24小時內送交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簽字,24小時后未能簽字,視為質檢結果已被發包人認可。此后3日內,承包人可發出視為發包人和(或)覽理人已確認該質檢結果的通知。
7.5.4 質量檢查的權利。發包人及其授權的監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具有對任何施工區域進行質量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的權利。承包人應為此類質量檢查活動提供便利。經質檢發現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缺陷時,發包人有權下達修復、暫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換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民。
7.5.5 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按7.5.3款的約定,經質量檢查合格的工程部位,發包人有權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條件下,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結果不合格時,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5.6 因發包人代表和(或)監理人的指令失誤,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施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6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7.6.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質檢標準、質檢表格和參檢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6.2 驗收通知和驗收。承包人對自檢合格的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應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的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通知應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覆蓋、進行緊后作業,編制并提交隱蔽工程竣工資料以及發包人或監理人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在驗收合格24小時后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隱蔽或進行緊后作業。經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正,重新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
7.6.3 未能按時參加驗收。發包人和(或)監理人不能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驗收的,應在收到驗收通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驗收,又未能參加驗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其驗收記錄視為已被發包人、監理人認可。
因應發包人和(或)監理人要求所進行延期驗收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7.6.4 再檢驗。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在任何時間內,均有權要求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按要求拆除覆蓋、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隱蔽工程經重新檢驗不合格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經檢驗合格時,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的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 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
7.7.1 雙方對施工質量結果有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委托雙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責任方為承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責任方為發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因爭議受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2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合同雙方均有責任時,根據各方的責任大小,協商分擔發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商定對竣工日期的延長時間。雙方對分擔的費用、竣工日期延長不能達成一致時,按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7.8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
7.8.1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
(1)遵守有關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義務。
(2)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承包人應在現場開工前或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將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提交給發包人。該計劃的管理、實施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發包人應在收到該計劃后15日內提出建議,并于以確認。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的建議自費修正.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在承包人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過程中,發包人需要在該計劃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變更處理。
(4)承包人應確保其在現場的所有雇員及其分包人的雇員都經過了足夠的培訓并具有經驗,能夠勝任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5)承包人應遵守所有與實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設備相關的現場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并按規定各自辦理相關手續。
(6)承包人應為現場開工部分的工程建立職業健康保障條件、搭設安全設施并采取環保措施等,為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提供條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施工許可的批準推遲,造成費用增加或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承包人應配備專職工程師或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監督、指導職工職業健康、安全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的行為負責。
(8)承包人應隨時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行業機構、發包人、監理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并為此提供方便。
7.8.2 現場職業健康管理
(1)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職業健康的法律和合同約定(包括對雇用、職業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規定),負責現場實施過程中其人員的職業健康和保護。
(2)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勞動法規,保護其雇員的合法休假權等合法權益,并為其現場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防護器具、防暑降溫用品、必要的現場食宿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
(3)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相關作業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危險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規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關規定提供防止人身傷害的保護用具。
(4)承包人應在有毒有害作業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和說明。發包人及其委托人員未經承包人允許、未配備相關保護器具,進入該作業區域所造成的傷害,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和費用。
(5)承包人應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防治檢查,對不合格的防護設施、器具、搭設等及時整改,消除危害職業健康的隱患。
(6)承包人應采取衛生防疫措施,配備醫務人員、急救設施,保持食堂的飲食衛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維護施工人員的健康。
7.8.3 現場安全管理
(1)發包人、監理人應對其在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個人安全用品,并對他們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發包人、監理人不得強令承包人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因發包人、監理人及其現場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給予順延。
因承包人原因,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承擔。
(2)雙方人員應遵守有關禁止通行的須知,包括禁止進入工作場地以及臨近工作場地的特定區域。未能遵守此約定,造成傷害、損壞和損失的,由未能遵守此項約定的一方負責。
(3)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現場。對有條件的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應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部分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維護安全、防范危險和預防火災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應商及其運輸單位)應對其現場內及進出現場途中的道路、橋梁、地下設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損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因未按約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損壞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安全操作規程交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說明,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6)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區域和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及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害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開始前承包人須向發包人和(或)監理人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認可,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7)承包人實施爆破、放射性、帶電、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作業(含運輸、儲存、保管)時,應在施工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并提交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認可, 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8)安全防護檢查。承包人應在作業開始前,通知發包人代表和(或)監理人對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現場安全設施搭設、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對周圍環境安全可能帶來的隱患等進行檢查,并根據發包人和(或)監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議自費整改。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檢查、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8.4 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
(1)承包人負責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保護現場周圍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進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通知發包人,并在未能得到發包人進一步指示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害、損失、賠償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2)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并負責控制和(或)處理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發生的傷害、賠償、罰款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3)承包人及時或定期將施工現場殘留、廢棄的垃圾運到發包人或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防止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及對作業的影響。因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當地行政部門的罰款、賠償等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8.5 事故處理
(1) 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的人員,在現場作業過程中發生死亡、傷害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并立即報告發包人和(或)救援單位,發包人有義務為此項搶救提供必要條件。承包人應維護好現場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應措施。
(2) 對重大傷亡、重大財產、環境損害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發包人代表和監理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3) 合同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依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4)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設備保證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因承包人原因發生員工食物中毒及職業健康事件的,承包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8條 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遵守本條約定。
8.1 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應在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竣工試驗開始前,完成相應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施工作業(不包括:為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必須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竣工試驗的缺陷修復和零星掃尾工程);并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按合同約定需完成對施工作業部位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
(2)承包人應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根據7.6款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的質檢資料及其竣工資料。
(3)根據第10條竣工后試驗的約定,由承包人指導發包人進行竣工后試驗的,承包人須完成5.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并在竣工試驗前提交5.2.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手冊。
(4)承包人應在達到竣工試驗條件20日前,將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應在10日內對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自費對竣工試驗方案進行修正。竣工試驗方案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負責實施。發包人的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竣工試驗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竣工試驗方案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2) 組織機構設置、責任分工;
3) 單項工程竣工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4) 單件、單體、聯動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5) 竣工試驗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類別、性能標準、試驗及驗收格式;
6) 水、電、動力等條件的品質和用量要求;
7) 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護設施;
8) 竣工試驗的進度計劃、措施方案、人力及機具計劃安排;
9) 其它。
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承包人的竣工試驗包括根據6.1.2款約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竣工試驗,及根據8.1.2款第(3)項發包人委托給承包人進行工程物資的竣工試驗。
(6) 承包人按照試驗條件、試驗程序,及5.2.3款第(3)項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數據,完成竣工試驗。
8.1.2 發包人的義務
(1)發包人應按經發包人確認后的竣工試驗方案,提供電力、水、動力及由發包人提供的消耗材料等。提供的電力、水、動力及相關消耗材料等須滿足竣工試驗對其品質、用量及時間的要求。
(2)當合同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試驗的消耗材料和備品備件用完或不足時,發包人有義務提供其庫存的竣工試驗所需的相關消耗材料和備品備件。其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壞的或承包人提供不足的,發包人有權從合同價格中扣除相應款項;因合理耗損或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應免費提供。
(3)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根據6.1.1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進行竣工試驗的服務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發包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委托承包人進行竣工試驗的,依據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變更處理。
發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建設全框架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樓房一幢,按包工不包料(主體搓毛)承包給乙方建造,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范圍
1、房屋主體工程搓毛:乙方按設計及甲方局部變更要求,從樁基開挖到房面封頂含屋頂女兒墻,樓地面搓毛,上漿,屋面收光,內、外墻粉刷完成(山墻及后墻刮水泥漿),樓梯在內。
2、水電工程:乙方按施工規范要求排放、安裝好給排水管道,做到給排水暢通。預埋好電線、電話、電視線管,穿好三線至線盒留出線頭,并修建石砌化糞池一個,石灰坑一個,圍墻及大門一道(不另行計價)。
二、乙方負責的人員及機械設備
乙方帶領能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員,負責施工用的木模、外架、施工機械及五金工具(包括:元釘、鐵絲、焊條,所有焊頭費用)。
三、甲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辦理建房手續,提供施工必備的場地,負責--一平負責余土處運部分。
2、負責提供施工所需原材料,負責施工用水、電費。
3、負責提供室內標高,確定放樣尺線及四周滴水尺寸。
4、負責協調周圍鄰里的關系,保證能進行正常工作,乙方配合甲方做到文明施工。
四、施工質量及要求
乙方施工中,應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配料,既不能有意浪費材料,也不能偷工減料。對建筑半成品成品必須按要求盡心澆水、保養護理。總體工程質量和施工要求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規范合格工程標準。在施工中,乙方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對各道工序要反復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混凝土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麻面,澆梁、澆柱、澆樁基的混凝土不得使用立式攪拌機。砌磚要求--豎直、背子平整、陰陽角度垂直符合質檢驗收標準,按規定做好成品保護等工作,管理好工地,確保工程質量。若因乙方出現施工質量上的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由于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直到重新驗收達到合格為準,水、電、線路的工程保修________年,若在保修期內出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一切費用,甲方可以從保修金中扣減作為修繕費用。
五、安全防護措施
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施工,加強安全防護,在乙方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甲方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經雙方商定,工程工價按貳佰肆拾元平方米(:240.00元
2),按施工建筑面積進行結算,建筑面積按國家標準規范計算,雨篷、陽
臺、折半計算。
2、付款說明:基礎完成后付壹萬元(:10000.00元);一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二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三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四層封頂付伍仟元(:5000.00元)。如無特殊原因,乙方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給甲方違約金100元天。
七、其它事項
1、工期為六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當乙方承包的范圍結束后,乙方房屋施工使用的外墻腳手架留給甲方后期裝修使用。
3、若乙方在協議生效后又將工程轉包給他人,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獲得包工款的30%的違約金。
4、甲方若不按規定時限付給乙方包工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5、若樁基深度超過8米,超深部分甲方另行付工時費。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郯城區域監控設備銷售全部安裝維護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甲方郯城區域監控設備銷售全部安裝維護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工程所需設備及材料;
第二條:施工方案
1、首期安裝: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工期的基礎上竣工;
2、后期維護:要求排除一切問題達到設備正常使用;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兩年,暫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設備安裝:
(1)期銷售工程總額達到一萬以上至三萬以內:按照設備銷售工程總額的20%收取;
(2)期銷售工程總額達到五千以上至一萬以內:按照設備銷售工程總額的15%收取;
(3)期銷售工程總額達到一千以上至五千以內:按照設備銷售工程總額的13%收取;
(4)期銷售工程總額達到一千以內:按照設備銷售工程總額的10%收取;
2、后期維護:
(1)郯城縣城內:免費提供上門服務;
(2)鄉鎮:甲方按次支付乙方油費;
3、其他費用:包括土方及需安輔件按票據支付給予乙方;
4、付款方式:每月一號為結算期;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確保設備及時到達;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4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縣下達本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一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承建內容及工程造價
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源池 口( 立方),主池 口
( 立方),分池 口( 立方),工程總價: 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飲水工程占地協調,得人為阻撓乙方施工,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2、負責組織各受益農戶進行主管道溝等開挖工程;
3、農戶室內管件材料及安裝費用由各飲水受益農戶負責;
4、協助乙方搞好填報工程驗收所需的相關數據和報表;
5、按工程進度撥付建設資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經縣水務局達到合格標準;
2、墊資工程建設30%資金,作為甲方收取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進驗收合格并正常運行2個月后,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質量保證金。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3、負責基礎開挖材料的質量選擇、運輸及轉運工作,所用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并安全行駛;
4、負責主管道安裝并保證質量;
5、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建設工期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在20xx年9 月 30 日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工程結算
乙方以縣水務局安全飲水辦編制的工程量及驗收結算全工程價款;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工程結算。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監證方:
年 月 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及規模:
2、工程地點:富陽 路 號。
3、工程范圍:土建、鋼結構等(不包括裝潢、電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二、工程質量、施工進度1、工程質量: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施工規范進行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因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返工、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負。
2、工期進度:核定總工期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訂列相關安全措施。如出現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責任自負。
4、乙方必須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各上崗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持上崗證。
三、工程款支付原則1、工程總造價暫估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2、工程款支付:1)土建材料進場、施工人員到位后,支付總價的_____%。
2)鋼架結構結頂后,支付總價的_____%。
3)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價的_____%;根據計劃工期,延誤 天暫扣進度款_____%,延誤_____天,暫扣_____%,以此類推。
4)總價的_____%做為保證金。
四、其他事項1、在施工中如質量經常出現問題或返工,特別是主體工程質量嚴格不合格,管理無程序可視為無施工能力,作為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施工單位。
2、工程進度:工期進度完不成,視為違約,負違約責任。
五、補充條款
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價款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時間: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6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甲方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著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大寫為(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后,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以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元。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后,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工程竣工后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后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后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于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罰款。
9.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后失效。
簽約日期:年月日
甲方:
甲方擔保人:
乙方: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7
目部(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雙方工作內容以及權利,滿足工程進度、質量、安全、
文明施工的要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只提供塔吊、工人宿舍;乙方負責
人工及鋼管、扣件、小型機械機具等材料)。
4.工期:按項目部進度計劃。
二、承包工程范圍:
本工程圖紙內所有的內、外架、施工操作架、施工操作平臺、現
澆砼運輸道、安全平網與立網的張掛、裝飾架、所有樓層臨邊洞口、電梯井口、頂板預留洞口、屋面女兒墻周邊安全防護及臨時工棚搭設等全部架子工內容(木工所有內排架鋼管、扣件等材料有乙方負責提供)。
三、本工程質量評定:
本工程質量為市優標準,達不到市優標準而因此產生的整改費用支出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工程施工進度:
施工進度必須按項目部月進度計劃、周進度計劃完成,若乙方完
不成甲方的節點計劃,項目部派人幫組完成,發生一切費用有乙方承擔,工期因乙方原因每拖遲一天罰款5000元。
五、承包協議價款:
主樓承包單價元/㎡(建筑面積),地下室承包單價
元/㎡(建筑面積),施工中做到工完料清,如有增減
工程和設計變更工程按工程量大小當面談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達到合同條件后,每月經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驗
收合格,審核確認工程量報項目經理審批,發放適當的生活費,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當年付總工程款的 %,余款工程竣工驗收后結清。
2.乙方按甲方規定,按財務要求做好生活費、工資表,經甲方驗
收簽字由本人領取。
七、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產
1.乙方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工地安全生產。堅決貫徹執
行國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定,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強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確定嚴格的安全施工制度,以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并確保工程安全達標。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搭設的腳手架必須能夠滿足施工要求和市安監站及市勞動局的檢查要求,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班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安全,建立嚴密的安全監察網絡和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
3.乙方人員進場前應進行精選,確保人員思想品德高、技術素質高、身體素質好,禁止招收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進駐現場施工。所有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且考核簽字后持安全卡上崗。乙方作業人員應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學習,穿戴好各自勞動保護品,充分發揮安全“三件寶”的作用。
4.乙方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掛牌上崗,上崗人員必須具備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且必須有效的崗位證書原件或復印件進場時送甲方備案。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項目部,并采取緊急措施,以人為本及時搶救。
6.乙方在施工現場的任何安全違章都將受到經濟處罰,同時在施工現場,任何由乙方而致使甲方遭到的處罰都將由乙方加倍承擔。
7.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操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國家各項強制性規定。乙方人員施工時未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崗,按每人200元/次的罰款。
8.乙方應執行工程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應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隨時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9.安全目標:不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率小于千分之五;不發生重大機械和交通運輸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有人員責任的重設備事故;甲方鼓勵乙方提出更高的安全目標,并在工程中實施。
10.所有設備必須按甲方專業電工搭接漏電保護器通過用電,臨時施工用電電線由甲方專業電工安排設置使用,嚴禁亂接、亂拉、亂牽亂用,所有設備每天使用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生活區內嚴禁私自改變原有的電源電線的走向,嚴禁私自增加用電設備,對于私自使用電飯煲,電熱得快等其它用電設備者,發現一次處以200元/次的罰款,并沒收用電器,對于管理較好的班組給予300元的獎勵。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配備專職文明施工管理員,嚴格執行市政府下發的《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文件規定;嚴格執行市其他部門的文件規定。
2.在施工期間,乙方應保持現場作業面的平整、有序,及時排除雨水、污水,并將所有的設備和材料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并運走由乙方施工留下的垃圾,其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剩飯剩菜不得亂倒,甲方不定期地對乙方施工工地及生產區域、生活區進行文明、安全等檢查,發現一次未達標處以500元的罰款。4.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盡場清,材料歸類堆放;每施工完個節點將該節點清理干凈,不給下道工序施工班組遺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5.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結束,乙方應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環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周邊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施工方法的適當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危害或干擾;保證施工現場文明清潔,做到工完料盡場清,讓甲方滿意。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進行質量交底,下達生產任務。
2.提供臨時設施供乙方施工人員居住。
3.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上崗培訓工作。
4.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5.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已完工程進行驗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
6.負責提供施工場地,協調周邊關系,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安全、質量、進度的施工要求和全方位的管理。
2.如乙方未達到合同范圍內的各方面要求,甲方有權扣發當月生活費或開出相應罰款,甚至終止協議,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損失均有乙方自負。篇三:架子班組承包合同
架子工班組承包合同
合同簽訂地:
發包方: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特點,為明確雙方在建筑承包合作中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為提高工人的積極性,增加班組的經濟效益,實行以班組作業制,并在了解本工程概況、施工圖紙、現場施工條件、住宿條件及本工程風險有一定預見性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油漆涂料工程承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范圍:
5、質量標準:
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總_____天。(日歷天)
三、材料的調差與使用
1、乙方須按施工圖紙指定的產品購買,材料進場要經甲方和監理及建設單位等共同驗收認可后方可使用,乙方應在符合國家質量規范技術標準的前提下自主購買油漆涂料工程所需材料。如甲方和監理及建設單位認定所購買材料不合格,乙方所進材料自動清出場地,并處罰金________________元/次。
2、材料調差:按照工程所在地當時季度的信息價,如信息價和實際購買價存在較大差異的,以甲乙雙方、監理和建設單位共同認定價格,經認定后辦理認證手續為準,進行決算。
四、工程變更
工程施工中如經建設單位確認需變更項目,以建設單位簽字并蓋章的文件通知及設計單位出具的加蓋章簽字的變更圖為準。工程量增減總量在______%內不調整。
五、工程量與造價
1、以工程所在地省份的預算定額決算下浮______%為承包價。
2、按所承包的施工圖紙施工的工作量據實決算。
3、支付方式:
六、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
1、承包方的施工人員須嚴格依照施工工藝和操作程序進行施工。
2、乙方須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遵循國家、省以及甲方的安全生產規范。
3、不得酒后作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場地。
4、國家制定的施工工藝規程和驗收規范為驗收標準。
七、保修承諾
1、乙方在裝飾施工質量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為期_____年。
2、保修期間,由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油漆涂料施工費用均為乙方負責。
3、保修內容均采用修復形式,只對油漆涂料負責,不承擔其他連帶責任。
4、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確認是保修范圍內的_____個工作日內派人修復。
5、保修期內因甲方使用不當、非裝飾外力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然老化、結構層降、溫差收縮、碳化收縮等原因)所產生的結果不屬于保修范圍。如須乙方維修,則材料和人工費用均由甲方負責并承擔。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職責:
(1)甲方應給承包方人員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出入證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和施工設備。施工中如需要臨時使用公共部分,甲方應負責協調好,做好交叉作業的施工環境。
(2)甲方有對乙方監督管理的權力,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乙方職責:
(1)乙方須按甲方所提供的圖紙、方案進行施工。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要求,乙方配有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間乙方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給其它工序造成污染的要自行清除。
九、違約條款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有瑕疵或擅自解除合同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應進行賠償。
十、附則
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LED亮化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地點:
3. 工程內容:
二、乙方所購產品要求:
1、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購產品為LED數碼管 。價格、數量、型號詳見附表:
2、LED數碼管應滿足國家現行行業和企業有關標準。
3、乙方應將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運輸到現場卸貨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組織管理及相關人員,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抽檢驗收,若產品質量經檢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調換合格的產品,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場地和電源接入口(配電室電源接口)。
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 。
2.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
三、工程質量與驗收
1.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質量標準以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許定標準為依據。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質量檢驗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工程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后,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的,應由乙方進行整改,整改期限計算在合同工期內。
四、工程款支付
1. 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______小寫:_______ 元(此價格不含稅票)。
2. 簽定合同后三日之內甲方預付乙方 %的工程總價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_ 元;發貨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 _____元;全部工程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付工程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元;余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元為工程及產品質量質保金,兩年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指派 _____電話 _______ 作為其工程負責人,代表甲方對工程負責。
2.對施工質量形式檢驗權,監督權。
3對工程進度的檢查,以及實際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過的鑒認權。
4.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對工程價款的支付義務。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指派 ____電話_________作為項目負責人。
2.乙方對現場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保持現場工作井然有序。
3.工程施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為兩年。
4.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范圍,項目的承包人即乙方應派人予以保修。
八、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雙方工程負責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化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非乙方的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約定或雙方工程負責人統一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九、現場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一切問題責任自負。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預期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約定施工日期完工,應按合同總價款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誤工期違約金。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再行簽定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功效。
甲方: 乙方:
(蓋公章處) (蓋公章處)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結合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雙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條款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住宅樓土建及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圍:
1、承包方式:按合同包人工、包機械、包工程、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驗收。
2、承包范圍:是指整幢房子的主體、內外粉刷及施工范圍內的專業施工項目到房子可以竣工驗收為止;主體從基礎放線,基礎開挖回填,墊層為開始至屋面封頂蓋瓦(砼澆搗、墻體的砌筑、所有粱、板砼澆搗,內外墻腳手架搭設、澆水養護、篩砂、半塊磚利用,并每日做好落地灰的清理)。內墻抹灰、地面找平、東西墻抹灰、南北外墻貼面、地面散水臺階等圖紙要求。木工:模板、模板制作安裝、釘子、鐵絲。鋼筋工:扎絲、焊條、鋼筋的制作、安裝。架子工:外墻腳手架搭拆、安全網掛設、龍門吊搭拆,還必須配備施工員、吊機工、安全員、架子工、電焊工、測水平和沉降觀察的記錄,室內外垃圾清理。乙方自備攪拌機、龍門吊、合灰機、腳手架材料等各種施工用的大小機械設備、安裝、修理與安全帽等等。
三、工程包價:
按實際面積結算,每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屋面工程不計算面積。工價一次性商定,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向甲方補償工程款。
四、付款方式:
基礎完工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每層蓋板結束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每內粉刷一層付款。
五、工程工期:
從簽定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竣工,每層砌體現澆封頂9天。在施工中,乙方如無法按時完成工期或技術力量薄弱,工程質量和進度搞不上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作自動放棄,甲方只付乙方所做工程量工資款的70%。
六、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現行施工規范操作,墻體平整、灰縫飽滿、砼澆搗密實、無蜂窩,內外粉刷不能有裂縫,空鼓、外墻磚平整、勘條一條線。每個部位工程必須達到專項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在施工中,乙方不按施工規定和圖紙尺寸施工,所造成質量返工和損失,由乙方賠償雙倍的材料款。出現一次罰款貳佰元。
七、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按照現行勞動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教育職工安全生產,并實行“三級”安全教育遵守工程的規章制度,對腳手架、機具經常進行檢查、維修,方可施工。如施工中,乙方不按國家勞動安全規程操作,所引起的人體傷亡,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必須互相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負責。如有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結束后,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優質、高速、低耗、順利地按建設方合同工期提前完成施工任務,雙方依照有關建筑工程承包條款和《經濟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株洲環洲鼎盛服飾城鋼筋制安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各項條款。
一、 承包范圍:
甲方將株洲環洲鼎盛服飾城鋼筋制安分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二、 承包方式、單價及內容: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單價:按建筑面積22.2元/m2計算。
3. 承包內容:按照施工圖及設計變更,包安全、包質量、包機械、包文明施工、包設備、場內材料運轉,一次性包干、不存在另外簽補計時工。塔吊、施工電梯由甲方負責,吊料和其他一切機械及加班自用的照明等均由乙方負責。
三、 質量技術及要求: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國家現行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驗收,為保證達到優質工程,各工程、土建與水、電要相互配合,各道工序嚴把安全、質量關,將安全質量放第一位。
四、 安全:
1. 安全防范是本工程的重中之重,乙方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項目部規定,做好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2. 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的在外)乙方負責購買班組人員的個人保險。
五、 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安全的保證,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及進場材料必須碼堆整齊,用材必須合理,保證先計劃后使用的原則,不準大材小用、長材短用及亂拿亂配,不準用電燒水、做飯。如經發現,每次罰款200元。
六、 工期:
工期自20xx年3月開工,至20xx年8月30日封頂工程主體驗收。
七、 進度要求:
20xx年3月完成1層、4月完成3層、5月完成 4層、6月完成4層、7月完成5層、8月完成 5層。
八、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至第十八層為第一次付款時間,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從第十九層起至主體工程封頂驗收,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本工程磚砌體完工后再結付20%。余款(10%)在本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壹個月內付清。
九、 甲方權力及義務:
1. 及時提供圖紙及設計變更和技術交底。
2. 保證材料供應、按合同規定付款。
3. 不得無理安排及違章指揮。
4. 甲方對乙方未能達到質量進度要求及違反合同條款,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將乙方清退。
十、 乙方權力及義務:
1. 遵守建設方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揮、安排、監督。
2. 不得違章操作及損壞工程成品,不得有任何偷盜行為,如有偷盜行為加倍處罰。
3. 甲方付給乙方的工資,乙方應保證發放到民工手中。
4. 乙方違反操作規程,或達不到驗收標準而造成返工,浪費的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 乙方必須提供勞務人員的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等給甲方辦理有關手續。
6. 乙方施工班組長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有急事必須事先請假,否則按不到崗位時間諸計算每人每天扣罰金200元。
7. 本工逢年過節以及雙搶均不停工,否則按缺崗人數計算每人每天扣罰金150元。
8. 乙方必須搞好生產、生活的公共環境和個人衛生,如發生有違反公共道德、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和不文明的行為,每次扣罰金150元作衛生費。
十一、 其他事項:
1. 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報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按總價的.5%罰款。
2. 甲方負責安排住宿。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部、委的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及內容:
興旺水泥公司辦公樓后新建二層商鋪土建工程。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材料的供應與采購:
乙方在施工中優先使用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建筑材料,甲方能供應的材料不得向外采購,外購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并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結算方式: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項目按現行的20xx年建筑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綜合費率16%,不計取稅金。甲供材料單價只按預算價格進行取費,超出部分按實際發生計取不參加取費。水電由甲方供給,所產生費用應在預算內扣除,并不參加取費。土方的開挖與回填由甲方機械施工,施工方人工配合清槽,修坡。所產生費用應在預算內扣除,但總土方量的10%在作為乙方人工清理,平整、夯填的費用。稅金不計入決算,乙方不提供稅票,所付款項均為現金。
五、工期:
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竣工(中間除去惡劣氣候與節假日休假 天),其他如因人力無法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六、付款方式:
待乙方施工人員,設備進場,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付給乙方適當的工程啟動金,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其他應根據工程進度,甲方應付給乙方相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結算后,甲方付給乙方總價的95%(含甲方材料包括在內)并扣留5%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證期滿后一并返還。
七、質量: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圖與設計要求及甲方的規定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返工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非乙方原因的由責任方負責。
八、安全:
乙方在施工總必須嚴格遵守操縱規程,嚴格組織科學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廠紀廠規,杜絕事故的發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由責任方負責。
九、違約:
如按期完成不了推遲一天罰款20__元,如提前完成協商給予獎勵。
以上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未盡事宜所增補的協議與本合同同效,待工程完工、款項結清,無任何遺留問題時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現將公路段道路工程承包給乙方組織實施。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和工程內容
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要求、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工期要求
1、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工程技術規范及施工圖設計和變更補充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精心施工,工程內、外質量達到業主的質量標準。
2、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認真合理安排組織施工,確保本工程安全傷亡和財產損失零事故。
3、 的完工日期為準。
4、 乙方應當確保在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內,將其實施范圍的工程按期完工,且一次性的交工驗收合格。
5、 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所有參與工程施工的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6、 乙方必須按甲方安全專職人員的要求對工地配備必要的安全標志、設置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施工人員配備必不可少的安全防護用品。
7、 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損失費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強制性清退處理,并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條施工內容
本項目施工內容為:施工圖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項目,具體內容為:(1)老路面破處、(2)道路路基、路面施工(包含:_________%石灰土_________厘米厚,水穩_________厘米厚,_________砼路面_________厘米厚)、(3)邊溝、蓋板、路肩、道牙等、(4)施工圖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其它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項目。
第四條 工程變更
雙方約定:超出以上施工內容(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項目均為變更工程,變更工程量按實際工程量為準結算。
第五條承包方式和工程價款結算方法與履約保證金
1、 承包方式
本工程實行:按照每公里固定總價綜合承包,每公里固定總價為每公里_________萬元,該每公里固定總價為:乙方(承包方)為完成以上施工內容(本合同第三條)所需的一切義務、責任、風險等費用。
2、 工程價款結算方法
(1) 、本工程無預付款。
(2)、 施工期間工程款支付:
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向甲方上報,經過監理檢測驗收合格并得到業主認可后的本月實物工程數量,甲方根據乙方上報的實物工程數量進行核算其實際完成的工程產值,并在次月___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核算的完成產值的___%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完工且交工驗收合格后___個月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每公里固定總價(_________萬元/公里)支付給乙方工程結算總價的___%,完工后一年內甲方將乙方工程結算總價剩余的___% 結清。
3、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乙方進場正常施工后,甲方不計利息按照乙方每完成其承包工程產值___萬元返還其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___萬元的方法,分為___次返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累計返還達到___萬元后,剩余___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待乙方工程完工交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本項目現場各項管理,負責一切地方問題協調,如負責處理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地方征拆問題,解決與本項目相關的各種地方矛盾。
2、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圖紙、技術規范、有關測量資料、相關表格格式。及時組織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并在合同協議生效后根據項目總體計劃安排向乙方移交施工區段。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施工中的水、電、土源、拌合站場地以及本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所需要的棄渣場。拌合站場地征地拆遷費由甲方承擔,場地平整硬化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及時結算乙方工程產值及時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甲方提供相關圖紙、技術規范組織施工,確保質量目標、安全目標、工期目標的實現。
2、根據承擔工程的工程量及甲方提出的進度計劃,投入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機械設備和物資,確保其所承包工程的順利實施。
3、服從甲方的各項管理,執行甲方及監理、業主的文件、作業指導書、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規定。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
4、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乙方在合同工期以內不能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內容,工期自然順延。
5、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分包、轉包,一經發現并核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施工圖紙設計和規范與協議所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月定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協商解決,當甲乙雙方協商不一致時,約定向甲方公司(企業)登記注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
1、 本項目甲方承擔建筑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稅等稅收,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結清費用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項目的_____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為長沙某學校教學實驗樓工程,地點在XX市體育新城。
二、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稅、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要求承包隊伍具備勞務承包資質,主要工種要有上崗證書,并且編制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存檔備查。
三、工程承包單價與內容
經雙方協商,該_______工程按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完成建設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圖紙、交底紀要、變更的有關施工的全部內容;現場規整與清理;200米范圍內地面水平運輸;制作設備的維護、保養;材料的節約;與其他隊伍配合等內容。
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根據業主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優良,因此單項承包必須確保優良,如本工程質量被評定為優良工程,甲方適當給予獎勵,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系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五、文明施工與獎罰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范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現在分清責任后給予罰款。同時,乙方負責人必須管好自己的隊伍,XX市以外的人員,進入現場前,辦好“暫住證”,嚴禁有“非典”疑似病人進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將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報甲方。未滿法定年齡,不得來工地做工。如所有違反規定者,參照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六、付款方式與工期:
該工程乙方隊伍進場后,其先期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借給乙方一定數量的生活費,主體封頂付至勞務費的50%。工程竣工付至勞務費的70%。辦完工程結算付至勞務費的90%。留10%待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由于該工程工期緊,而且業主獎罰嚴勵,為確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進場須交納工期保證金_______萬元。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工期控制點,認真組織,精心施工,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扣工期保證金外,將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給予處罰。
七、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盡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并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資質并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八、違約責任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并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于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響開程質量和
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
體育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及內容:.
1.4建筑面積:.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開工,
至年月日竣工,共個日歷天.
2.3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質量
3.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3.2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3.3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第五條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萬元(人民幣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后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材料單價的確定:
6.3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安裝人工元/工日.
6.4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的裝飾部分%,安裝部分%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費.本工程稅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甲方委派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7.2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7.3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乙方委派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8.3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臺帳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關費用.
8.4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后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采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并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說明的單價分析表.
第九條圖紙
9.1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套(已包括竣工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套.
第十條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0.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工程所用的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購,所選擇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應商)名錄內,必須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在采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甲方有權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自簽字日期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