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商品經營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特許商品經營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志的權利;
(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采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1)受許人在和建筑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 關于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協議規定的范圍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特許商品經營服務協議書 篇2
客戶及其代理人在入網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及黑體字部分(標題除外),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咨詢。客戶及其代理人有權同意本協議或選擇其他協議,但客戶及其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客戶同意本協議全部條款。
本協議甲方系指__________市電信分公司,本協議乙方系指__________電信客戶(以下簡稱“客戶”),乙方所需業務及相關辦理手續的具體內容、方式、資費等請參見相關業務說明或向甲方咨詢。
為保護客戶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國家保護。
(2)有權對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3)須在甲方規定時限內交納電信業務服務費用(每月計費結帳周期為:1日至月底;每月電信費用交納期限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固定電話、小靈通、寬帶等新裝或拆機業務,當月基本月租費計收按實際竣工日期、拆機申請日期區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費;通話費按實際發生計收。新裝:即1日至15日(含15日)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為半月;拆機:即1日至15日(含15日)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為全月。
(5)客戶選擇銀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郵政儲蓄代扣方式繳付通信費用時,需到銀行或郵政局辦理相關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續。
(6)申請辦理各項電信業務須提供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及時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7)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業務密碼”、上網帳號。甲方提供的寬帶“初始密碼”應及時進行修改,妥善保管,寬帶安裝接入modem設備只供使用,非贈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8)簽署的各類優惠業務協議或寬帶包年期到后,應在到期后一個月內自行到當地電信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如在一個月仍未辦理變更或續簽手續,則默認甲方按普通資費標準收取費用。對不再使用的,應在到期前來辦理取消手續,如超過到期日來辦理,發生的費用則由客戶自己承擔。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標準資費收取各項費用,并保留在國家規定的標準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本協議終止后,甲方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并進行再分配。
(3)在營業場所公布服務標準、服務項目、資費標準,并以多種方式(現金付費、購買充值繳費卡、銀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郵政儲蓄代扣等)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4)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可對超過規定交費約定期限的用戶,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滯納金。在超過交費約定期限的30日后,采取暫停提供服務措施。在暫停提供服務的60日內,用戶仍不交納所欠費用和滯納金,可終止提供的服務。
(5)提供業務咨詢、查詢;根據客戶的需要免費向客戶提供長途話費、區間話費詳細清單,并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6)客戶辦理暫停手續后,客戶業務號碼仍予保留,停機期間按規定收取停機保號費(每3個月為一計費單元,不足3個月按一個計費單元計收,以次類推),如需恢復通話或拆機,須辦理相關復話或拆機手續。裝移機業務轉為待裝業務的,所選的號碼不予保留,屆時客戶需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7)提供的寬帶接入終端modem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一年內保修。乙方寬帶拆除時負責對modem設備進行檢測和收回,如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后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為視為原客戶的《電信服務協議》解除,新客戶簽訂《電信服務協議》且繼續使用原客戶的業務號碼。過戶當月的費用在新客戶的繳費帳務中扣除,具體由哪一方承擔,請過戶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3、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弄虛作假、偽造的;
(2)未經甲方授權,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財產轉移,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者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它情形;
(4)以保證金、擔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擔保協議中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解除本協議:
(1)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電信業務服務費用;
(3)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裝移機、障礙修復時限超過信息產業部頒布《電信服務標準》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客戶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在實施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因欠費被終止提供電信服務的,月租費不計,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違約金并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雙方如有其他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免責條款
1、因技術上的需要,在信息產業部頒布〈電信服務標準〉規定的時限內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并盡可能降低不利影響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對網絡、設備、軟件等進行更新、維護,或進行號碼升位、關閉技術落后的網絡。在甲方盡合理的努力以減少妨礙的前提下,客戶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2、因電信業務在不斷的發展中,甲方有權在發出業務通告后,對業務資料、操作流程、服務規則等進行變更。同時有權對計費標準與周期等進行調整,并有權按調整過的、合法的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在甲方能夠證明盡合理的努力以減少妨礙的前提下,客戶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通信障礙,客戶同意免除甲方的責任。
五、證明材料
1、甲種客戶是指非經營性的私人住宅客戶,除甲種范圍以外的都為乙種客戶。
2、甲種客戶本人辦理業務時,需出示客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非客戶本人辦理業務時,需出示客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3、乙種客戶辦理業務時,客戶名稱與單位所蓋行政公章、付款單位的全稱必須一致。各單位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辦理業務時,則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況由相關單位代付款的,需用文字說明,并加蓋付款單位行政公章以示同意代為付款。
4、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須有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并簽署擔保協議;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話費預存,預存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擔保人,并到甲方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六、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電信業務服務的內容、方式、資費甚至相關法律等均在不斷變化中,甲方無法就此逐一告知客戶,但將提前48小時通過受到影響地區的主要報刊、互聯網站或廣播電視進行公告,并通過電話語音、短信、話費通知單或收據方式之一進行通知,變更后的情況以公告及通知后的內容為準。請客戶對前述告知或通知的方式保持必要的關注,以免造成誤解和不種影響。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協議條款。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所有辦理電信業務新裝登記的客戶,均應簽署本協議和相應的業務表單。
2、簽署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署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如優惠協議等),均視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署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使用權的協議,未經甲方同意,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4、甲方客戶服務熱線:__________
5、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甲方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省電信有限公司__________市分公司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許商品經營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托給乙方經營管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的繳納
1、學校每月從食堂營業額提取 作為食堂發展、修繕和物價平抑基金。
2、雙方簽訂合同前,乙方將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以公對公帳號轉賬交至甲方。協議期間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繳違約金,乙方需在下月內及時補回扣除的履約保證金;協議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不計利息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3、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用按以下標準據實結算,每月從營業款中扣除,價格按南寧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的生活用電、用水價格計收,如遇國家價格調整,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后,按新價格標準執行。
4、裝修資金投入及裝修期約定
1)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合同之前,須將裝修改造保證金一次性劃撥到甲方指定帳戶,該保證金按乙方裝修進度予以撥付。
2)乙方必須簽訂合同后 日內按照投標書的約定進場施工。施工前涉及食堂廚房加工間生產流程布局圖必須獲得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批準、場地裝修改造必須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批,全部裝修改造必須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如中標者簽訂合同后無故 天不進場施工或未能在上述裝修期滿時開業,則視為根本違約。
3)乙方全部裝修改造完成后必須經過甲方驗收通過后才能開業。
第三條 目標管理權的轉讓
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行使或承擔。如有違反,經營過程中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均與甲方無關,并且學校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安全、環保、消防等方面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房屋主體結構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對食堂進行現代化的升級裝修,經營需要添置新設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
2、甲方須于簽訂合同后 日內提供現有場地供乙方按照投標書裝修改造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滿足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部門要求的全部裝修改造施工圖紙并獲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裝修完成后雙方按圖紙進行驗收,未滿足圖紙要求的必須限期整改完成。經營期間乙方如對場地進行改造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不得擅自進行裝修改造,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有權對裝修工程及設備的型號、規格、材料等提出合理要求或建議,有權對乙方的設備投入和價格進行審核。乙方應提供《設備裝修工程報價單》作為本協議之附件。
4、甲方負責對裝修施工和設備作質量審核及最后驗收、認可;甲方必須在乙方施工完畢后三天內完成對乙方裝修施工和新增設備的驗收。
4、乙方裝修施工及設施設備進場時,甲方必須確保施工現場通電通水,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工期責任。
5、甲方在與乙方經營期間保證水電供應,負責提供一卡通消費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6、甲方負責對食堂原材料采購、食品安全衛生、食品加工生產銷售服務等各環節進行監管;對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安全衛生質量量化考核,督促乙方嚴格按飲食工作流程制作、加工、售賣飯菜,開展優質服務活動;有權對乙方食堂經營中出現的違反食堂管理規定的行為作出及時的處罰或提出整改建議。
7、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衛生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學習餐飲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 規定的義務,有權按合同規定對乙方違反合同及相關條款項目進行違約處罰。
8、甲方有權在乙方生產經營活動出現失控或重大失誤時(如食物中毒、勞動用工合同糾紛等),終止本合同書的執行。
9、甲方負責飯菜價格的核定工作,定期公布飯菜價格信息,有權監督乙方售出飯菜的價格,確保飯菜價格穩定。
10、甲方負責就餐人員的辦卡、收費、掛失、退付等工作。
11、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飲食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業務學習,并對飲食從業人員進行考核,同時督促乙方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并建立飲食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1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違法行為或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等,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營資格,并沒收乙方的履約質量保證金。
13、甲方有責任監督乙方對聘任的員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要求乙方發放員工工資要建檔造冊,督促乙方對聘任的員工購買社保,乙方不能按《勞動法》聘任員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書的執行。
1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共同處理和解決突發的食品安全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
15、甲方不得無故中止、終止、解除協議。乙方經營期間如違反食品安全法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業整頓,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全額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照投標書提交的裝修施工圖,并滿足食藥局、消防部門要求經甲方批準后進行場地裝修改造。裝修改造完成后雙方按圖紙進行核驗,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投標裝修方案的實質性內容。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制訂的食堂管理各項規定,合法經營,誠信服務,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經甲方造成損失的,包括律師費、訴訟費、賠償金等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按投標文件要求為甲方提供專業、規范、安全、高質量的服務。負責該食堂的餐飲服務、飲食服務質量、價格控制、安全衛生等管理經營業務,以及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承擔經營期間全部的安全、衛生、質量、效益、風險等責任。
4、乙方必須嚴格把關食材采購質量和安全,保證所有食材采購手續完備且合規合法,做到所有食材來源可溯可查,以確保食材采購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5、接受甲方對經營行為的監督和管理,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工資、稅金、水電、設備維修等所有費用,經營采取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6、乙方必須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操作間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庫房管理制度、配餐間管理制度、食物中毒處理預案、原料采購索證登記制度、采購驗收制度、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衛生檢查制度、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等制度,并要求按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執行實施。
7、乙方不得在食堂內外亂搭、亂堆放雜物,每天工作后的物品、灶臺、加工用具、場地要清洗干凈,餐具必須消毒。食堂內桌椅要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油膩感。保持食堂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潲水桶外表清潔,必須加蓋,垃圾必須要按甲方指定位置和要求存放。如遇上級衛生防疫部門或食品執法部門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如超出經營范圍等),因乙方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罰款和限期整改等)。
8、乙方必須做到主副食品分庫存放,生熟食品分開放置,餐具必須每餐高溫消毒,加工間、配餐間、銷售間的防鼠、防蠅、防塵設施必須保持完好,加工間、配餐間、銷售間、加工工作臺、加工工具、加工用容器等必須定期消毒,食用和非食用的物品嚴格分開存放保管。
9、乙方加工食品的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食品材料加工操作流程進行操作,保證飯菜質量,如發現飯菜不熟或有異物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退換。乙方的飲食衛生、伙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安全等必須符合甲方標準,并無條件接受上級領導、衛生執法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并要求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各類優質服務活動。如果造成甲方師生、員工食物中毒,或因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部門檢查不符合飲食衛生要求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和問題,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終止本合同書的執行,并沒收其全部履約質量保證金。
10、除停電等特殊情況外,食堂售賣禁止收取現金,就餐者憑校園一卡通刷卡消費。若發現食堂收取現金,甲方可當月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超過三次甲方可對食堂采取停業的方式進行整頓。
11、乙方結算以半個月為結算周期,即在運營滿15天后10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除外)到甲方財務處結算。
12、廚房爐具可使用電能、生物燃料或柴油作為燃料,禁止使用蜂窩煤、煤球為燃料。
13、乙方應制定有效經營管理辦法,對師生做到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嚴禁出現短斤少兩、以次充好等危害師生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可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
14、乙方供應的所有品種均明碼標價,所有品種價格需經甲方審批,新增品種和價格都要報甲方審批。
15、乙方所聘用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堂管理人員和員工,要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同,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工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等費用。合同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以及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獎金、社會保險、設備修理費、衛生費、職工體檢費、培訓費、工作服務及勞保等費用),均由乙方自理,若發生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聘用的員工除身體健康外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適合的年齡,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同時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必須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并提供其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材料。如發現無證上崗的員工,必須辭退該員工,并罰款500元,如發現員工無證上崗三次,取消合同書的執行,并沒收其全部履約質量保證金。
17、乙方聘用的食堂員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所聘用人員應報甲方備案。如中途需更換員工,必須經體檢后方能上崗。乙方必須定期對食堂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思想道德等培訓,員工上班時須穿著統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每位員工必須具備兩套及兩套以上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工作服),并掛工作牌,銷售時要戴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良好。工作期間若發現未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和未掛工作牌者,將按有關規定對其處罰。
18、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認真執行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工作,如在經營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含員工醫療費、員工誤工費等)。
19、乙方不得以經營任何理由向第三方負債,如發生第三方持債權單據追繳債務(含貨款、員工工資等),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本合同書,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暫停結算乙方營業款。乙方所產生的債務與甲方無關。
2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時或不充足供應食堂膳食,否則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是乙方中途提出解除協議,則甲方對乙方裝修改造及設備投入不作補償,乙方必須保證場地的完好無損;如是甲方提出解除協議,則由雙方商議補償事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場地使用權達三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情形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違反合同相關約定,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整改,三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協議約定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支付應當由乙方交納的運營服務費及其它費用達三十日以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擅自將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行使;
(4)擅自改變場地用途或利用房屋存放危險物品,從事違法活動的;
(5)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造成責任事故,情節較為嚴重,產生重大經濟損失和不良的社會后果或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
(7)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安全事故、食品中毒事件等其它責任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8)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擅自停止供餐服務1餐以上的(含本數)。
4、合同期滿后,乙方投入的一切設備、設施及裝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壞或自行處理。
5、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房屋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要求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在乙方沒有發生約定的可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時,甲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要向乙方返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經濟損失。
2、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無約定的違約行為時,甲方在乙方清理退場后1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返還乙方(不計息)。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除第六條規定外,還應按履約保證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場地經營權,并扣除乙方已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中途擅自退場的,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因乙方違反上述有關條款約定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10日內,將甲方移交的房屋、設施等資產,在保證原狀或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若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上級部門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執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管理費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合同修訂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條款與本合同規定不一致時,以書面補充條款為準。
2.投標文件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裝修改造工程完工并經相關方驗收合格,乙方須提供裝修改造工程真實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有權對裝修改造工程費用進行審核,經甲乙雙方確認后作為乙方裝修改造工程實際投入的依據。
2、本協議及招投標文件均為有效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如有沖突,優先解釋順序為:
1)本協議書;2)招標文件及其附件;3)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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