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服務合同(精選3篇)
特許經營服務合同 篇1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特許經營服務合同 篇2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則
1、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1、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⒔ㄖ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2、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4、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床品。
5、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特許經營服務合同 篇3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項目“_________說”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項目,并將該項目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