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通用19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南京凱源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并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并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后,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于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筑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著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并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并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并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后,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于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筑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著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并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安全部
乙方: 降水施工隊
丙方: 監測施工隊
丁方: 防水施工隊
戊方: 鋼支撐施工隊
已方: 結構施工班組
庚方: 挖土班組
辛方: 地連墻施工隊
壬方: 雜工班施工班組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中鐵十三局竹輝路站和十全街站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九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九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筑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負責人:
乙方:降水施工隊 負責人:
丙方:監測施工隊 負責人:
丁方:防水施工隊 負責人:
戊方:鋼支撐施工隊 負責人:
已方:結構施工班組 負責人:
庚方:挖土班組 負責人:
辛方:地連墻施工隊 負責人
壬方:雜工班施工班組 負責人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4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托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并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并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并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于工程總造價的2%),并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范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并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于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并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并邀請業主參加,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1 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 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
3 承包內容(范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 承包期限: 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 甲方責任和權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復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復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采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范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系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于協助支持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準,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系。
5.10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并負責指定接點。
5.13 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乙方責任和權利
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 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復印件交甲方備案,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
6.4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7 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9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0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1 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2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后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3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布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于配合救援。
6.15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6 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 乙方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8 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并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復印件送甲方備查。
6.19 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20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1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范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范,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范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3 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4 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后,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 安全工作考核
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2 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 協議效力
8.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 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6
甲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說明: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各自承包工程項目,在同一作業區施工,為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安全措施,特簽定本協議。(因乙方是進入甲方為主體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已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建設、監理單位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說明: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專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上崗。
2.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3.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4.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5.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的簽發安全檢查整改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6.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對甲方單位的安全環境和提供的施工設施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則發生事故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不得擅自拆除和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及施工設施。
8.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9.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并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第六條
協議效力
1.本協議發生爭議以甲方規定為準。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7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檐、屋面脫落處抹灰后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后再填充密實,墻壁滲水處理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臺,滿鋪鐵跳板。并及時把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筑后,現場應清理干凈。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和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當乙方根據本協議,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人員進礦后,與乙方相關負責人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簽認。
5.組織制定并實施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搶險救援。
6.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并進行監管。
7.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8.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責令限期整改。
9.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乙方對本單位承包工程的生產安全和員工職業健康全面負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約定,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5.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嚴謹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組織生產,嚴謹超時作業和疲勞作業。
6.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有從事工作的要求,認真對錄用的工人進行審查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
7.乙方負責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種車輛必須掛車輛行駛牌照,并承擔相應費用。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留有發放清單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備設施工具必須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霧、雪或有雷擊危險不能堅持正常生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威脅人身安全時,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
1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并迅速采取有關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協議中未寫到之處,乙方必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施工,不得蠻干,違章指揮。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罰款____元/次,從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____/元處進行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____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乙方處____元現金罰款。
4.對現場施工時不戴安全帽,每人次處以____元現金罰款。
5.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0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新北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 甲方及時和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對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動火,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后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筑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甲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薛家鎮安監科備案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分包范圍、作業內容及安全生產管理模式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分包作業之安全生產管理模式:_______________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總責,實施全面安全管理,有權要求和監督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和丙方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因丙方責任導致的安全管理事故,由丙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督查乙方對現場實施全面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對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違約索賠;由于乙方對丙方安全管理缺失而導致事故(事件)發生,乙方應對事故(事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有權對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等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資料的形成、積累、組卷進行監督檢查,丙方應積極配合。
甲方有權對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行為追究違約賠償責任,具體執行《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見附件)。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丙方自行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對丙方的管理費用已包含在經濟合同的總包服務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甲方對丙方嚴重違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治安等規定或造成死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權單方解除與丙方的《施工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不低于《施工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總責。
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進入現場后,乙方應將其納入本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統一管理,對其負安全管理責任。
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乙方對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管理、監督、檢查、處罰等權利。丙方應服從乙方管理。乙方發現丙方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立即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如丙方未按期整改且未說明原因,乙方可依據乙丙雙方約定的項目安全獎罰規定對丙方作出違約賠償決定,單次違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累計總額不得超過50000元。違約賠償決定經甲方安全工程師簽字同意后生效實施。丙方在接到違約賠償通知后一周內要向乙方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并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已依據《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對丙方進行了違約賠償的不再重復計賠。
乙方負責監督檢查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情況,在丙方人員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批準其進場。乙方應完善相關管理,禁止未經其批準的任何丙方人員進場。由于乙方疏于監督、管理致使丙方人員在未經乙方批準或未經入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即進場施工的,如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與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乙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乙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丙方人員責令退場。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乙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丙方承諾其符合且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真實有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與投標時丙方公司承諾的人員配置一致且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應有的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丙方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丙方必須遵守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乙方有權停止丙方作業,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丙方承接本工程項目后必須了解并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治安、消防的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
丙方應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足額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丙方在施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乙方、監理,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若丙方未制定上述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經批準進行施工作業,或者未按經批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乙方、監理有權勒令停工,同時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丙方必須備齊新入場施工人員的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乙方,乙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場,進場后丙方應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準人員私自進場后發生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未盡監督和管理義務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安全技術交底報乙方備案。未進行技術交底不得作業。因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并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丙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在日常作業中,對乙方違章指揮、強令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屬于乙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
屬于丙方責任或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乙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乙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本協議附件《_______________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_______________地產開發項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試行)》、《__________地產開發項目安全管理技術標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2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項目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制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系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于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權限,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審核后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筑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干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設備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干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置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采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置警戒線并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占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并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后,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通知對方或設置警告標志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并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審核后,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設備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系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3
總包單位(甲方):分包單位(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圍:
4、 承包方式:甲方單獨中標
(二) 合同實行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
(三) 協議內容
1、 協議承包范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機械,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 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
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無中毒及倒塌事故的發生。
(2)實行建筑安全標準及技術規范,現場合格率100%、優良率85%以上,并創建哈爾濱市安全標準化工地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乙方負責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制度。
(3)施工前乙方負責對進場工人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接受有關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施工進度組織進度施工,不得延誤甲方施工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及相關處罰。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分項有關安全管理、防火工作;甲方派趙顯剛、楊超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安全施工及防火工作。乙方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接受甲方檢查和指導工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及停工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負責檢查及驗收合格后再進行施工。
(7)在生產過程中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
(8)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中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監督腳手架安裝與拆除或改動,防火、機械臨時用電等安全管理工作。
(9)乙方負責編制有針對性施工安全生產方案,工人安全教育交底、及人員名冊上報甲方項目部,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方案進行管理施工。
(10)乙方人員對施工腳手架改動、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施工機械不得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必須上報甲方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批準后進行施工作業。
(11)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執行國家及地方規定,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并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電氣、電焊、機械、氣焊的人員進行操作各類機電設備。
4、其他未盡事宜
5、 本協議所定的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后簽訂本協議。
6、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 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共同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實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5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并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并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并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并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并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并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生產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生產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零;火災事故為零;爆炸事故為零;環境污染事故為零;急性中毒事故為零;職業病事故為零;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崗位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對全廠安全工作起組織、協調、監督、服務的作用。具體包含: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乙方生產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各項安全規程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檢查乙方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危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生產。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處罰等。
乙方為承包范圍內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乙方應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應兼顧各專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生產現場經歷,并經上級安監部門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及人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專職人員要熟悉有關安全知識、法規、標準、制度,籍此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報告隱患,制止指揮、操作違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證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資金在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護、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含照明、臨時護欄、警告標志及保衛警衛設施等,但除塵設備、放射源的防護服、檢測儀以及應急救援設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負責維護維修)、安全防護用品方面進行投入。乙方負責承包范圍內的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施及生產輔助設施)防腐、維護保養、檢測檢驗等工作,對進入承包廠區的人員進行管理以及負責承包范圍內的文明生產和安全工作;廠房主體結構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擔。
為了強化乙方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根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相關精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萬元。如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生產承包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存儲。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應當重新核定乙方應存儲的安全保障金數額,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安全保障金補齊。生產承包期滿,甲方將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四、隊伍人員準入承諾
1、乙方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參加粉塵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接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電工、焊工、起重工、壓力容器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證書后方能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
3、乙方對本單位的生產人員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如實向甲方報告。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8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生產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現場管理要求
1、現場總體要求是設施標準、行為規范、作業有序、環境整潔、遵章守紀。
2、堆放。各種物料、設備必須整齊堆放。
3、乙方必須在臨口、臨邊等生產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并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標牌標識設置要符合——要求。
4、安全設施、安全通道、溝道孔洞蓋板、臨邊臨口防護、高處及交叉作業安全設施、焊接作業設施、臨時用電設施等要符合規范標準要求。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嚴禁亂拆亂動。
5、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正確使用安全帶,現場嚴禁吸煙。
6、未經批準,不得任意在設備、結構、墻板或樓板上開孔或焊接臨時結構。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六、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做好作業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壞境的安全交底,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愛護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筑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并按規定予以處罰;
3、乙方作業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作業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同意。
七、作業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4、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向作業人員講明承包范圍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并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志;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允許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業人員帶入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九、應急預案的編制
1、乙方必須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生產,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報甲方審批,并按審批后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演練、評審,做好演練、評審記錄。
十、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作業人員應愛護廠房設備和附屬建筑物,不得損壞。作業中應注意保護設施。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筑物等;
2、他方作業人員不得隨意開啟、關閉運行設備,臨時接駁電源、氣源、水源等,須經乙方有關人員批準,報甲方備案,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范圍;
3、乙方作業中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業人員從事設備檢修、技木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為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5、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違反操作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施工作業并處以罰款等處理;
6、重大檢修,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出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后,由乙方組織實施,并負責安全;
7、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5人以上的作業隊伍應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均須掌握作業特點及作業安全措施。甲方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作業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為并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十一、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
1、乙方在重大檢修作業前要編好作業組織設計,編好安全技術措施。一切活動必須有安全措施,并在作業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開工。
2、對危險性較大作業、特殊作業、季節性特點作業,應根據相關規定編寫專項措施,并按規定組織審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級交底雙方簽字;內容要具體明確有針對性;要分析危險因素及存在問題;安全技術措施切實有效;對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種作業證、被交底人與實際工作人員要三頭對案,不能矛盾;書面交底記錄統一規范并妥善保存。
4、一般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乙方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審查批準,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后執行。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作業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氣候)性作業、多工種交叉等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甲、乙雙方負責人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6、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和安監等部門審查,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7、編制安全作業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目的主要危險點,有針對性地從技術措施上加以防止與消除危險。
8、審批后的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改變原措施必須重新報審核批準。
9、對拒不執行上述措施,一經發現,處以5000元以內的罰款。
十二、安全保衛管理
1、進入乙方承包范圍內的他方施工隊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體負責,監督管理權屬于乙方,甲方予以協調,安全責任由他方施工隊伍負責。
2、進入廠房內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登記,發放通行證件,并在有效期間使用。施工完畢后應交回證件,不得將證件轉借他人;
3、施工人員應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的教育,了解承包范圍的安全保衛要求,不得做違反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乙方有權制止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事故處理
1、乙方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及值班領導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環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 )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規定報告小時內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省、市有關部門。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后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及相關責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傷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十四、甲、乙雙方根據管理需要,可填寫如下表格,作為安全協議之附表,登記備案:
1、作業人員登記表;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3、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考核登記表;
4、入廠危險品登記表;
5、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登記表。
十五、協議效力
1、安全協議作為洗選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洗選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過程中執行《洗選承包合同》中安全條款時,本協議具有優先權。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洗選承包合同終止后自動作廢。
甲方:(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章)
負責人:(簽字)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需要,乙方在甲方場地內進行施工、安裝、搬運、裝卸、維修、拆除等作業。為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設備、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將生產作業的相關資質復印件于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
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經甲方審核檢查。
4、乙方有轉包項目,應與轉包方簽訂安全協議,并報送甲方備案。
5、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由乙方負責采取安全措施。
7、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并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征得甲方安全生產部門或保衛部門書面同意。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門衛管理制度。
三、爭議的處理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設備、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8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9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工程名稱:
甲方(總包):
乙方(分包):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
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審核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核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復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對于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要求,本項目需要乙方配備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項目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審核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并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項目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核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并派專人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備、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施工作業需要連接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接作業。機具、設備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在建筑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十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后,方可操作。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設備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后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床吸煙;不得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采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為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