灘涂地抵押合同(精選3篇)
灘涂地抵押合同 篇1
為切實保護土地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土地抵押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抵押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土地抵押登記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債務人:抵押權人:
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地塊土地全部抵押給抵押權人,該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土地證號。該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為元,協議價值為元。
二、抵押權人經現場勘驗和認真調查,已經查明該抵押土地權屬清楚,座落、位置明確,四至界限分明,無限制該抵押土地權利情況,自愿接受上述土地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發生權屬爭議和限制權利等情況,抵押人、抵押權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登記機關對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土地在登記的抵押期限內負保全義務。
三、根據____年__月_日簽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為%,債務金額為幣,小寫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將土地抵押給抵押權人期間,其土地使用權證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將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滿前如需要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已抵押土地時,應事先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轉讓或處置行為無效,如因抵押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抵押土地價值減少,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時,抵押人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追加擔保。
依合同規定需要保險的,由抵押人向中國保險機構投保。如遇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時:
追加擔保;
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六、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債務,到期不能還清債務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經抵押權人同意后方可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的,抵押權人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土地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申請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記期滿90日內既不辦理變更登記,又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抵押登記機關將自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由雙方簽章并經土地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章并從土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當事人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登記機關各一份。
抵押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聯系電話:
債務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聯系電話:
抵押權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聯系電話:
年月日:
灘涂地抵押合同 篇2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二、 利息按月利率______分計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于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 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并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 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 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灘涂地抵押合同 篇3
貸款人(甲方): 簽約地點:廣西南寧
借款人(乙方): 簽約時間:20__年 月 日
鑒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車抵押,現就乙方償還借款和甲方債權實現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1.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為一個計算周期,每個借款周期內的利息為借款金額的%,每個借款周期內的綜合管理費為借款金額的 %,每個借款周期內的停車費為元。
1.3、借款期限內,乙方須在每個借款周期到期當日支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款項,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1.4、借款到期后,乙方須在借款期限到期當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費用,乙方逾期繳付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項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質押物:
2.1、乙方同意將其合法所有的汽車(車主:,車牌號碼:,車架號:發動機號:)作為本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綜合管理費提供質押擔保。乙方交給甲方的資料物品有:①行駛證;②汽車鑰匙把;③身份復印件 ;
、芷渌 。
2.2、質押車輛行駛公里數:公里。
2.3、甲方會將質押車輛放置到專門的車庫保管。質押期間,因車輛移庫所需,在乙方還款提車時,乙方允許質押車輛的行駛公里數跟質押車輛時記錄的行駛公里數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動。車輛質押期間,車輛的損毀、滅失等風險全部由車輛原購買的商業保險承擔。
2.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各項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違約條款
3.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繳付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2、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繳付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等款項超過3天的,視為乙方違約。
3.3、因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管理費和停車費,以及實現債權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等。
4、提前還款和展期
4.1、乙方可提前償還借款,但已繳付的利息、綜合管理費、停車費等不予退還。
4.2、乙方需要延期還款的,必須在合同期內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5、其他事項
5.1、合同簽訂后需要變更的,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未盡事項,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2、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就合同條款作了相應說明和修改,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內容和法律責任已經全部知曉并同意簽訂。
5.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