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租小區房屋合同(精選3篇)
四人合租小區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姓名)_________
經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四人(以下稱甲方)與房主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以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租用___ ___路______號______室,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十____月____日止,共六個月,并預交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抑金,退房時,如無遺留問題,如數退還。
一、甲方承諾
1.睦鄰友好,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和家具電器。
2.不增加所租房內住客人數。
3.所租房屋用于該四人休息居住之用,不用于其他目的。
4.按期繳納居住期間所發生的費用。
5. 如協議期滿后需再續約,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
6.如有違約,承擔協議金額50%的罰款。
7.中途如要退房,視同違約。
二、乙方承諾
1.保證甲方入住時家具、電器及其他設施的正常使用。
2.保證甲方居住期間不再將其中的房屋出租給其他人。
3.如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約,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
4.承擔房管部門要求的供暖費。
5.如有違約,承擔協議金額50%的罰款。
6.中途如要退租,視同違約。
三、附房屋設施
1.三組臥室拒,五組轉角拒,一個雙人床,一個小床頭柜,一個寫字臺,一個梳妝臺,一個圓桌,四把待子,一個掛衣架。
2.美的熱水器一個,LC窗式空調一個,吸排油煙機一個,煤氣灶臺一個。
3.居室每窗一副窗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人合租小區房屋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延安市自備有限公司
地址: 延安市東關45棟2單元202室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工程責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地點 延安市東關45棟2單元202室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30天
開工日期20xx年01月05日
竣工日期20xx年02月05日
4 、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20000.00_元。首付 18000.00第二次付20xx.00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半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后,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9、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昆明點邦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日期:乙方: 日期:
四人合租小區房屋合同 篇3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面主張權利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兩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 平方米。
二樓: 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 平方米。貳樓: 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
甲方: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面主張權利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兩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 平方米。
二樓: 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 平方米。貳樓: 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
甲方: 印
乙方: 印
中證人: 印
乙方: 印
中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