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法律顧問(通用15篇)
私人法律顧問 篇1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師法律擔任甲方私人法律顧問,負責本合同確定的各項服務;乙方可根據法律服務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師或工作人員共同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確定的服務報酬中。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不定期以電話、Email等通信方式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一年內提供不少于N次律師事務所內或甲方約見的服務,當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務咨詢及處理其他法律服務。
4、根據甲方需要,協助出具與甲方工作及生活相關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根據甲方需要進行不超過N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6、上述未提及但理應由乙方提供服務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所指派的律師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及仲裁。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指派律師告知具體法律事務所涉情況,提供有關的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對乙方指派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慎重考慮乙方指派律師的法律意見及建議,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并承擔相應的決策風險。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指派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在辦理甲方委托處理的法律事務中,遵守《律師法》及相關職業道德,對甲方提出的要求,作出自己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判斷。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務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處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律師執業道德規范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及指派律師對涉及甲方的權利義務的法律事項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但不干涉當事人的純商業的目的和條件,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
4、乙方指派律師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
5、乙方及指派律師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七、法律服務費與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支付法律服務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 (大寫):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的,甲方應另行付費:
【1】負責處理甲方及關聯公司事務所涉的訴訟、仲裁及執行法律事務;
【2】負責代理甲方及關聯公司的知識產權的申請、登記、異議、復審、復議法律事務,雙方另行約定;
【3】甲方或關聯公司的股份制改造項目、股票發行與上市項目、公司收購與兼并項目、合資設立公司項目、新型融資項目等非甲方企業日常經營及日常管理事項,該類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務費的,以及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費的法律事務。
【5】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北京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等基本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公證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長途通訊費、調查費、查檔費等必要辦案支出由甲方承擔。乙方承辦律師墊付的辦案費用,由承辦律師直接到甲方處實報實銷。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如實告知乙方有關真實情況或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導致乙方律師執業中受到影響而不能正常工作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足額支付代理費或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不予返還。
(二)乙方違約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義務,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2、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與對方當事人、第三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乙方返還。但已經發生的市內律師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查檔費、查檔復印費等費用不予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1】因乙方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義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 甲方的要求違反法律、法規的;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影響律師正常工作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壹年,自日起至日,合同期滿,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一、通知和送達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聯系方式(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之一)進行送達,如果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爭議解決機制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的約定內容出現分歧及異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予以仲裁,該仲裁結果視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的最終裁決結果。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私人法律顧問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范圍如下: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政府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事訴訟,維護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政府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6.應政府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政府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政府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政府委托,就__縣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bot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大寫:¥貳拾萬圓整)(包括人民幣______萬元)的,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的,按照《律師事務所收費項目及標準》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個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應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代表:
私人法律顧問 篇3
私人法律顧問聘用合同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職業:
住所: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山*鑫希望律師*務所
地址:芝罘區路*號*樓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出具法律意見書;
出具律師函;
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
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
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
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
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鑫希望律師*務所鄭*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山*鑫希望律師所
(蓋章) (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個人)住 所: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 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 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5
甲方:__
乙方: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對律師業務專長的要求或者對律師的指名要求,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第二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任務: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具體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業務方面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建議和法律依據,供甲方決策時參考;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法律顧問意見書”;
2、對甲方起草或擬訂的合同、協議、章程及管理性規定、辦法,從法律上進行審查修改;應甲方要求,對重要合同、協議、章程規定提供書面“法律顧問審查修改意見書”;
3、草擬甲方對內對外業務(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參與處理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非訴訟糾紛;
5、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調解活動;
6、代理甲方進行訴訟外催討欠款代理;
7、對甲方擬與合作的伙伴進行資金、信譽、履約能力調查;
8、參與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
9、接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提供相關的法律信息;
11、協助甲方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第四條:法律顧問的職責及義務:
1、律師對甲方要誠實,應及時說明案情,讓甲方及時了解案情進展情況;
2、律師應及時回甲方單位的電話;
3、律師對甲方的代理事項要投入,盡力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甲方決策參考,力爭實現顧問單位合法權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
4、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時擔任顧問單位對方的代理人;
5、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員的隱私;
6、乙方統一接受甲方的委托,與甲方簽訂書面委托代理合同,律師本人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收受甲方的財物;
7、律師不允許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更不允許接受顧問單位相對人的財物。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繳納聘金,每年元,于本協議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經常保持聯系,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七條:乙方因甲方業務需要外出,差旅費、補助費、調查取證費等,由甲方負擔,其標準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也可由雙方約定標準包干使用。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解除協議通知后30日內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即自行解除。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均不提出異議,該合同效力自動順延一年。
第九條:乙方有償優先、優惠為甲方單位職工及其家屬提供刑事辯護,民事、刑事附帶民事、行政等各種訴訟代理活動。
第十條:雙方特別約定的條款: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聯系方式:________
乙方:進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
顧問律師:__
聯系方式: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6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指派鄭*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 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______元。
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 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鑫希望律師*務所鄭*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 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 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7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并提供約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第二條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咨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并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要求,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見,協助企業理順勞動合同關系,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5、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與收購、股權轉讓、資產出售、公司股權重組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業進行債務清收以及對有關侵權行為進行權利維護時簽發律師函,以非訴訟方式協助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雙方視具體情況另行協商有關費用);
7、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復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系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采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1、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服務范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5、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并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采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協商解決。
2、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托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到每一案件徹底結束為止;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年律師費總額50%的損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請律師費壹萬圓整(¥:10000.00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9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定律師
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責任是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其工作范圍是:
1.提供各類法律咨詢;
2.審查、起草、修改各類法律文書;
3.受托進行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4.根據授權參與有關項目、事項的談判、簽約;
5.幫助委托人制訂、建立各類經營管理制度;
6.根據委托人需要簽發律師函;
7.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8.代辦申請各類法律手續;
9.受托擔任仲裁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各類仲裁活動(包括勞動合同仲裁、國內經濟糾紛仲裁、涉外仲裁、海事仲裁等);
10.受托擔任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及行政案件的聽證、復議等活動;
11.受托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擔任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或代理人);
12.代為申請執行各類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處罰決定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法律文書等);
13.法律允許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由甲方根據需要提出要求,乙方應優先予以滿足。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系人,配合、協同法律顧問工作。
五、費用:
法律顧問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收費規則》執行。
六、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10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周海鳴、胡昌林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同項下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3、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人民幣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中律師費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招商銀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賬戶: 1710 001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12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法律顧問 篇13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
地 址:_______
乙方電話:(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乙 方(公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
簽約地:_______
私人法律顧問 篇1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_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私人法律顧問 篇15
甲方:
乙方:遵義市 法律服務所;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范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擬制、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了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托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