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精選17篇)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
甲方(抵押權人): 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
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
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
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3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并同意收當后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后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范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范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并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并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并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并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____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后申請續當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后,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后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后,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托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后的授權委托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后,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于: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并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并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于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征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舍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占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于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于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準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后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并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后,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并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后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采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并自愿接受強制執行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為包括不限于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于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于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住址:
丙方(抵押人):
住址: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壹佰萬元正(¥1,000,000.00)。
二、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三、借款期限:六個月,從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2月28日止,乙方應在20_年2月28日前將借款全部清還。
四、借款的劃付:本合同簽訂并辦妥有關抵押擔保手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寫回收款收據給甲方保管。
五、本合同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每月人民幣叁萬元(¥30,000.00/月),乙方應于每月5號前向甲方支付當月利息。
六、經甲、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提前歸還借款。
七、乙、丙方同意提供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中山市港口鎮民主村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使用權面積為㎡)為乙方向甲方之借款做抵押擔保,并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證書由甲方保存。
八、甲、乙、丙三方約定上述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正(¥1,300,000.00),實際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正(¥1,300,000.00)。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實現主債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若乙方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得到優先受償。
九、乙方借款期限屆滿還清借款或提前還清借款的,甲、乙、丙三方應于還清借款之日起十日內到有關部門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歸還抵押物權屬證書給乙、丙方。
十、轉讓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或者其繼承人應于30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由其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其它相關人員承擔:
(一) 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
(二) 乙方涉及重大訴訟事項有損還款能力的;
(三) 其它影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事項。
十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十二、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名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見證單位、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文2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5
本合同由北京XX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X(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X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1.2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3.1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3.1.2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 連帶保證擔保
3.2.1丁X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丁X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X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X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甲方: 乙方: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中國 銀行 (下稱貸款方)與 (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 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種類)貸款(大寫) 元,用于 ,還款期限至 年 月 日,利率按月息 ‰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 %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 (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 (借款方或
第三方),現作價 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 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 %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持 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8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三、借款期限: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借款全部清還。
四、借款的劃付:本合同簽訂并辦妥有關抵押擔保手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寫回收款收據給甲方保管。
五、本合同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每月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月),乙方應于每月5號前向甲方支付當月利息。
六、經甲、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提前歸還借款。
七、乙、丙方同意提供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中山市港口鎮民主村之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為乙方向甲方之借款做抵押擔保,并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證書由甲方保存。
八、甲、乙、丙三方約定上述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正(¥____________)。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實現主債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若乙方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得到優先受償。
九、乙方借款期限屆滿還清借款或提前還清借款的,甲、乙、丙三方應于還清借款之日起十日內到有關部門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歸還抵押物權屬證書給乙、丙方。
十、轉讓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或者其繼承人應于30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由其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其它相關人員承擔:_______________
(一) 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
(二) 乙方涉及重大訴訟事項有損還款能力的;
(三) 其它影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事項。
十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十二、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名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見證單位、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9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 (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 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
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
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0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并同意收當后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后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范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范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并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并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并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并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____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后申請續當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后,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后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后,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托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后的授權委托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后,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于: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并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并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于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征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舍棄該抵押房產; (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占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于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于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準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后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并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后,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并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后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
7)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
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采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
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并自愿接受強制執行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為包括不限于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
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于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于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共有人(簽字): 分頁閱讀第1頁: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第2頁:
八、甲方的保證【抵押擔保合同模板匯編9篇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1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____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____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愿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
第六條第
(一)款
5、
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____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愿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愿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2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帳號:),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賬戶,戶名,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賬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民法典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賬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3、。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3
編號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條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收條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 %(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
2、等額本息;
3、等額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確定的還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后一個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額本息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還款日之前償還本金和利息。雙方確定每月____日為出借人還款日,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____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還款當月的最后____日。借款人必須按照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還款的,應當在合同到期日當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1、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 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 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動產(包括車輛等)、不動產(包括房屋等)資料,并向出借人保證其真實性。
5、 借款人變更本合同約定的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六條 出借人承諾:
1、
2、 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按時足額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七條 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未經雙方的服務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現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承擔任何損失:
1、借款人將本借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 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拘留、逮捕、起訴、判刑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 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 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動產、不動產(抵押財產見附件一)抵押給出借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經過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抵押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九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十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其抵押財產的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出借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出借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二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出借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出借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抵押物評估:若出借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出借人與抵押人在____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處理所得應優先償還借款;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抵押人應當積極配合。 因發生本合同
第七條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七條 抵押注銷:出借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相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 或責任即構成違約。
第十九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債權公證
第二十條 借款人與出借人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且雙方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的,或者出現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公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諾自愿放棄抗辯權并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 關于履約和違約事實的核實程序
(1)出借人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供其已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證據和《強制執行申請書》;
(2)本合同雙方同意公證機構采用“電話核實”的方式來核實借款人是否已經履行了對出借人的按期還款義務,公證機構向借款人核實的聯系人姓名為: ,聯系電話為:。借款人承諾上述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公 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否則,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本條款約定的為準。
(3)借款人同意公證機構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依據出借人單方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法出具《執行公證書》:
①公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在撥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聯系人的聯系電話時無法接通、無人接聽或出現其他無法與上述聯系人通話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異議,但在接到承辦公證員的核實電話后____日內不能提供相反證據或提供的相反證據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異議的。
第二十三條 本部分條款優先于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的條款適用。
第五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各方聲明,每方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無任何疑義和歧義。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應當提前____日向雙方服務商提出申請,未經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權利,本合同所稱的服務商即北京XX公司。另本合同中約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簽約人各執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簽名按手印): 抵押人(簽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簽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抵押物清單 出借人同意 、 以上述資產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登記.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4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發放借款元,借款期限日止,借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付當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質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于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萬元,共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效力相同。 十
二、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貸款人)蓋章: 乙方(借款人)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5
本合同由北京XX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系: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
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后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并產生對抗
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
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后,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247;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____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開戶名賬
號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采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并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
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并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
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
第三方停止其行為,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
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
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
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____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
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
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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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系: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
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后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并產生對抗
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
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后,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247;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____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開戶名賬
號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采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并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
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并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
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
第三方停止其行為,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
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
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
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____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
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
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7
甲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經濟____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
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國XX銀行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范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市經濟____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向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于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215;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215;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市215;鎮,面積為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
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