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陳述意見書(通用3篇)
司法鑒定陳述意見書 篇1
司法鑒定陳述意見書
尊敬的法鑒定中心鑒定專家:
因原告與被告醫院醫療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經原告申請并由高新區人民法院委托貴中心進行司法鑒定。原告方認為,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等規定,被告醫院相關醫務人員在對診療中存在諸多明顯醫療過錯,相應過錯是導致原告傷殘的根本因素,被告理應對原告的損失承擔完全責任。現原告方根據貴中心的安排,發表如下陳述意見,懇請鑒定人予以采納:
一、診療經過及過錯
20__年3月24日下午4點左右,在上班工作期間,在梯子上站著開線槽的時候,突然梯子歪了從上面掉落下來,摔傷。之后廠領導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之后濰坊附屬醫院120來車接走。于20__年3月25日11時入濰坊高新尊一骨科醫院治療。轉院過程中遵義醫院的醫生向我們介紹說,他們這里還有祖傳的膏藥,都有幾百年的歷史了,還可以幫助我們盡快的恢復,沒有后遺癥;醫生還告訴我們說你看我們墻上掛著的那些錦旗,那些不都是患者對我們的肯定嗎,要是我們技術不過關誰會送我們錦旗啊,叫你你也不送是吧,而且那還只是一部分。
1、【尊一醫院未及時為進行必要的檢查】
住院之后,主治醫生崔主任就讓護士來給抽血做化驗,抽血的時候看到我們胳膊上有過抽血的針眼就問是不是抽過了,我們告訴他我們在附屬醫院的時候抽過,他說抽過應該用那個也行,我說不知道化驗的什么,他說化驗都是一樣的,讓問問醫生要是行就不用抽了,之后我問主治醫院可不可以用附屬醫院的抽血結果,他說可以。之后護士又來給做了個心電圖。主治醫生崔主任問我們要了片子看了看,說我們就是腳踝脛骨腓骨粉碎性骨折,沒別的問題,放心吧,沒事。我說我們還照過一個CT片子,但是還沒到時間沒有拿出來就來我們尊一醫院了,需要的話我們就去取回來,他說不需要有這一個片子就行,問他還需要別的什么資料吧,比如病例什么的,到時候跟化驗血的單子一并取回來,他說不需要,到時在這現弄就行。
2、【未盡合理注意義務,未合理治療,只給貼膏藥】
26號下午的時候,主治醫生崔主任說是明天不行先去4樓去拍個片看看骨頭復位的怎么樣,沒事就先貼上膏藥讓他快點長。結果27號一早主治醫生崔主任就帶了2盒膏藥說是要給貼上,我說你不是說今天要先拍片看看嗎,他說,沒事,不用拍片也行。之后崔主任說貼上膏藥就沒什么事了,就是讓他慢慢長就行了,要過清明節了,這幾天呢我要回家一趟,回家需要待3天,有什么事呢你可以提前說,每天要打什么藥及口服的藥呢我也都會跟護士說好,你有事就去找護士。那我們有什么注意事項啊?他說按摩你還是要每天給他繼續,同樣輔助他做腳趾的運動,再者就是給這個腳繼續保溫,不是太涼的情況下就只蓋個毛巾就行,晚上睡覺要是冷了就蓋上被或者厚點的衣服就行,再就是千萬別感冒了,注意事項就這些。那他現在不冷敷了是不是需要熱敷?暫時不需要,需要熱敷的時候就告訴你了。
3、【在家屬及時提請醫生存在問題時,醫生依然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繼續為適用膏藥】
下午的時候貼膏藥的地方感覺比原來腫脹的厲害,之后讓主治醫生崔主任來看是不是又腫了,膏藥在上面緊了啊要不要拿下來啊,他說不是,應該是膏藥起了作用,再等等就沒有這種感覺了。結果晚上休息的時候這種感覺也是時不時的出現,去找護士問,護士說沒事,不放心等明天你們主治醫生來上班的時候讓他給看看。所以第二天崔主任上班的時候就告訴了他我們這個情況一直有,他看后說,緊是不可能的,應該是膏藥粘的皮疼或是藥物刺激的事。既然醫生說沒事那就繼續好好養著吧,之后主治醫生休班我們有事的時候就去找護士,護士來了還是那一套說法,只要血運正常就沒有別的事,有時候我們疼的厲害了也給我們找來王院長或是別的醫生,都說沒事腫沒消,疼是必然現象,有時候牽引實在是拉的受不了的時候王院長就把牽引給拿下來放在一邊說20-30分鐘后再讓護士給放下。后來有時候我幫他做腳趾按摩的時候發現他的血流速度比以前慢了,都問過醫生護士這種情況有沒有事他們都說沒事,說只要血運流通不變色就沒事。我還問護士是不是需要熱敷下啊,她說他現在還沒有消腫呢,你給他熱敷不是讓他腳部沖血嗎,那樣不就腫的更厲害了,你主治醫生走的時候不是和你說了嗎,你就先按照他告訴你的注意事項做就行。
等主治醫生崔主任回來上班的時候,我馬上就把這個情況反映給他知道了,并告訴他有時候這些腳趾會出現一些像雪花似的那樣的現象,但是捏捏呢就會回去沒有了,但是有時候回去的會慢點,他看過之后說應該沒事,他老是躺著不活動造成血流慢,也有可能是溫度低,給他用熱毛巾上上熱敷,但是別太熱了,你只要試著溫乎不燙手就行,他現在皮太嫩別太熱了,之后我就用熱毛巾給他上著熱敷。
4、【家屬繼續提醒醫生存在的問題,醫生只安排烤燈持續照射,延誤治療】
等到第二天早上主治醫生崔主任來查房的時候問怎么樣了,我說還是那樣,而且第三趾和第四趾這兩個腳趾頭有時候會很長時間才變過來,不如別的指頭變的快,靈敏度也不行,這些腳趾在動的時候都不如原來靈活了。然后主治醫生崔主任說先弄個電烤燈烤一下,之后護士就拿了一個烤電的機器。但是這個機器還不太好用,崔主任說最好是用個60瓦的燈泡那樣的,正好院里那個壞了,就先用這個吧,說只要能受了烤的不疼試著熱乎就行,烤了一上午崔主任來看看效果也不行,說下午再換個試試。下午又換了一個烤燈,這個烤燈烤了一下午也不行,并且第三趾已經變黑了,主治醫生崔主任就用東西摁、扎什么的,問他都有沒有反應,那時候腳趾基本都沒反映了,第三趾都沒有任何感覺了,后來用針頭扎第三趾,沒有知覺也不出血。這時候崔主任說這個腳趾不通血了,也就是所謂的血栓。還把他腳背上的張力性水泡給挑破了,說那樣也可減輕一下腳背上的壓力。
5、【在醫院延誤治療后,其無法繼續治療,要求家屬轉院】
后來崔主任一看這樣,說向你們這種情況啊我們建議你們轉院治療,因為我們對這方面不專業,藥物也不全,轉八九醫院吧,他們在這方面是權威,回附屬醫院也行,所以你現在趕緊聯系吧,她同意了你就打120叫車來接就行了。
我問他轉院你們不送嗎?他說不送,轉院都是你們自己打120就行,然后說你們要轉到哪家醫院,他們就來車接。我就打120了,120接聽以后說馬上聯系八九那邊,讓他們派車接。
6、【在家屬慌亂的時候要求家屬補簽相關簽字】
這時候崔主任來了,問電話打了嗎,要轉院嗎,我說打了,轉八九,120那邊也說通知八九醫院來接,嗯那就好。那你現在先給我補簽個字吧,我由于這時候心里不安慌亂,沒看是什么就簽了,簽完之后才想起問問剛才讓我簽的什么,他說是今天的治療跟病情,我一會就下班了,怕你們轉院了,護士忘了讓你們簽。
尊一醫院在給診療過程中,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沒有安排合理的檢查,只給貼膏藥、烤燈照射、骨骼牽引等方式治療其所患的脛骨粉碎性骨折累及踝關節等癥,導致嚴重延誤治療,產生嚴重的損害后果,尊一醫院應承擔全部的責任。
司法鑒定陳述意見書 篇2
司法鑒定委托書
編號:
委 托 人
聯系人
委托日期
聯系電話
司法鑒定
機 構
機構名稱:
許可證號: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委 托
鑒定事項
是否屬于
重新鑒定
□初次鑒定 □補充鑒定 □重新鑒定
鑒定用途
□訴訟 □辦案 □其他用途:
與鑒定有關
的基本案情
鑒定材料
預計費用
及收取方式
預計收費總金額:¥: ,大寫: 。(注:不含出庭相關費用)
收費情況已告知我本人,簽名:
■ 按照委托鑒定事項分項目收費:
鑒定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司法鑒定意見
書發送方式
□ 自取
□ 郵寄 地址:
□ 其他方式(說明)
約定事項:
1. (1)關于鑒定材料:
■ 所有紙質鑒定材料無需退還。
□ 鑒定材料須完整、無損壞地退還委托人。
□ 因鑒定需要,鑒定材料可能會損壞、耗盡,導致無法完整退還。
□ 對保管和使用鑒定材料的特殊要求: 。
(2)關于剩余鑒定材料(影像學片子):
■ 委托人/被鑒定人于鑒定意見書出具后 1個月內自行取回。未按時取回的,鑒定機構有權自行處理。
□ 鑒定機構自行處理。如需要發生處理費的,按有關收費標準或協商收取 元處理費。
□ 其他方式:
2.鑒定時限:
□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鑒定,提交司法鑒定意見書。
■從該委托書生效之日起 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提交司法鑒定意見書。
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3.需要回避的鑒定人: ,回避事由: 。
4.經雙方協商一致,鑒定過程中可變更委托書內容。
5.其他約定事項:
鑒定風險
提 示
1.鑒定意見屬于專家的專業意見,是否被采信取決于辦案機關的審查和判斷,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無權干涉;
2.由于受鑒定材料或者其他因素限制,并非所有鑒定都能得出明確的鑒定意見;
3.鑒定活動遵循依法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只對鑒定材料和案件事實負責,不會考慮是否有利于任何一方當事人。
其他需要說
明的事項
委托人
(承辦人簽名或者蓋章)
鑒定申請人(被告知人)簽名:
年 月 日
司法鑒定機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司法鑒定陳述意見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辦/代理甲方之_Bisotoun項目設計院、廠家技術協調 _會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主辦的 _Bisotoun項目設計院、廠家技術協調_會議全部交由乙方承辦。具體時間地點由甲方通知。
二、合同價格及乙方服務范圍:
1、甲乙雙方約定此次會議服務合同價格為人民幣¥150,000.00(壹拾伍萬元整),此價格包含此次會議服務期間所有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2、乙方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禮儀及接待;
2)會議交通;
3)會場布置;
4)會議餐飲安排;
5)會議秩序維持;
6)會議秘書服務;
7)會議代表住宿安排;
8)會務考察安排;
9)往返票務服務及站場接送;
10)財務協助。
以上服務范圍內具體事宜,由乙方根據甲方指令具體辦理,且乙方應及時、無條件執行,否則甲方有權根據甲方延誤、耽擱情況在總合同價中予以扣除。
三、雙方確認,以上預定及服務屬于不可撤銷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協議立即生效。
四、雙方確認,所有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核算認可,甲方在會議完成后7日內將款項支付給乙方
五、仲裁 雙方約定,如果對本協議執行出現爭議,將協商解決。
六、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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