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精選范文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精選18篇)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4-06-04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精選18篇)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

  工程(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 )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2

  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監理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監理水平,保障監理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際,水利部組織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為體現合同文本名稱與其適用范圍和相關內容的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將原名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改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本次修訂著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進一步規范了委托人、監理人職責和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方式。修訂后的《合同文本》將有利于規范當事人雙方履行合同的行為,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備、不準確等原因產生合同糾紛。《合同文本》包括“監理合同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附件”四個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規定必須實行施工監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應當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參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時,“監理合同書”應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平等協商一致后簽署;“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一個有機整體,“通用合同條款”不得修改,“專用合同條款”是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特定條件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具體說明,應根據工程監理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附件”所列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供委托人和監理人簽訂合同時參考。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2.中標通知書;3.投標報價書;4.專用合同條款;5.通用合同條款;6.監理大綱;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十、“天”指日歷天。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第三條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通知和聯系第四條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第五條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第六條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第七條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第八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第九條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第十條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第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第十二條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條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第十四條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第十五條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第十六條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條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第十八條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條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第二十條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第二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條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第二十三條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第二十五條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第二十六條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第二十七條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第二十八條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第二十九條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第三十條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第三十一條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第三十三條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第三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第三十六條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第三十七條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第三十八條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第四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第四十二條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第四十四條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第七條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第八條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第十條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生活、辦公用房

  辦公設施、設備

  檢驗、測試設備

  交通工具

  通訊設施

  其他(水、電等)

  第十一條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條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第二十條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第二十一條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第二十七條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三條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第四十條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條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條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第四十三條爭議調解、仲裁機構: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設計方面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5.其他相關業務。(二)采購方面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3.其他相關業務。(三)施工方面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15.其他相關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3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                            簽訂地點:                   

  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性:                                              

  4.工程總投資:靜態:                                            

  動態:                                            

  5.工程總工期: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                      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發包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約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                                                                 。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                                     。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                                      。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             天; 

  緊急事項、變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       。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                 。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              。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                                                   。

  二、經濟損失:                                          。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                                                    。

  二、經濟損失:                                                  。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 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                        

  (以上兩項均需注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                                         。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                                                                 。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                                       。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                                       。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                            。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                                         。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                                         。

  附加協議條款:                                                    

  合同附件  

  一、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發包人、監理人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可由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一)設計方面  

  1.協助發包人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圖協議。  

  2.管理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督促設計人按合同和協議的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  

  3.熟悉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施工措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設計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原審批意見,以及是否符合勘測設計合同規定。  

  4.代表發包人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5.及時向施工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發包人報告。  

  6.組織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發包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8.審核施工人對設計文件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人盡快給予答復。  

  9.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采購招標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發包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二、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述:包括項目位置、項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況簡介。 

  2.大事記。  

  3.工程進度與形象面貌。  

  4.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 

  5.質量控制:包括質量評定、質量分析、質量事故處理等情況。  

  6.合同執行情況:包括合同變更、索賠和違約等。  

  7.現場會議和往來信函:包括會議記錄、往來信函。  

  8.監理工作:包括監理組織框圖、資源投入、重要監理活動、圖紙審查、發放、技術方案審查、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9.施工人情況:包括勞動力的動態、投入的設備、組織管理和存在的問題。  

  10.安全和環境保護。  

  11.進度款支付情況。 

  12.工程進展圖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氣象等自然情況  

  (二)不定期的監理工作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  

  2.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  

  3.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  

  (三)日常監理文件 

  1.監理日記及施工大事記。  

  2.施工計劃批復文件。 

  3.施工措施批復文件。  

  4.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5.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 

  6.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  

  7.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8.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四)文件報送份數: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 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 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 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 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 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 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 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 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 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 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 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 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 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 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 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 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 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 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 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 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 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 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 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第十一條 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 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15.其他相關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財政補助資金及群眾投勞籌資。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組織施工預算中"投勞折資"部分的投工投勞的兌現,協調好投工投勞與專業施工隊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補償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3)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線路,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提供施工場地道路的通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

  (5)組織質量監督小組,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

  2、承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3)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要清理現場;

  (4)接受發包方質量監督小組、鄉人民政府、水務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24小時以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組織質量監督小組,匯同鄉人民政府負責人、水務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及時進行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各部門參加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實施爆破作業,承包人應與爆破公司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后實施。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工程實行固定單價承包(詳見附件2),結算按工程實際計量結算。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工程單價,結算時以審計認定單價結算。

  2、工程量的確認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后組織質量監督小組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對承包人超出設計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3、工程款支付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發包人應將計量結果提交到鄉人民政府,由鄉人民政府匯同水務、財政、審計部門核查計量結果,最后財政部門按確認的工程量向發包人撥付工程款。發包人在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工程款后,7日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支付承包方95%工程計量款,余下5%在保修期(一年)滿后一次性支付。

  八、材料供應

  發包人供應政府采購的材料設備,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九、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鄉人民政府、水務、財政等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2、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對工程質量進行保修,保修期為一年。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爭議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合同解除

  發生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的效力。

  3、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合同份數

  本合同六份,由發包人保存四份,承包人保存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6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_____份,監理人執_____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將投保工程險的合同范文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合同范文,做好施工現場工程合同范文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第十一條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

  監理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施工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

  委托人:(蓋章)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簽名)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單位地址7:單位地址: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9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

  監理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唐山水緣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施工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5、工期: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元,由委托人按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

  委托人:(蓋章)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簽名)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深圳市建設局規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施工資料。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合格,爭創優良。

  合同價款:(詳見工程預算表)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質量)

  三、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______天。

  第二條圖紙

  一、圖紙提供套數:_____套;

  二、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雙方一般責任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關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2、駐地工程現場甲方代表對工程施工方案、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簽證。并參與各階段的驗收工作,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

  3、審核乙方工程進度月報。

  4、協助施工單位調解與當地各單位的糾紛。

  5、審查認可工程決算,組織工程驗收。

  6、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可發出返工、停工及復工通知書,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工作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得轉包。如果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轉包出去,屬承包者違約,承包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2、程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處理和解決有關工程事宜。

  3、程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后,交甲方審查認可。

  4、乙方必須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和對周圍的人、物造成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工程施工期間于每月25日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包括工程量和形象進度)。

  6、乙方應按水利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建設方復核,質檢單位核定。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乙方工程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二、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三、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四、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五、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書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時檢查驗收,乙方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五條合同價款

  一、建筑工程按雙方認可價,實行總報價中的綜合單價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綜合單價不因市場、政策的變化而變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所開列的工程量,為估算工程量,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松動爆破土方按總壓壩取土方量的______%計,閘閥結算價格以購買發票為準)。

  三、新增及漏項的工程項目,經甲方認可,其工程量的價款可由甲方按承包綜合單價計付給乙方,若無綜合單價項目,按部頒水利水電工程定額編制出綜合單價,需經雙方協商認定。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第六條材料、設備供應

  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檢驗: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二、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三、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四、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五、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第七條工期順延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畫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不能提交乙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根據需要),影響承包方進場。

  二、屬包干系數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施工進度。

  三、甲方現場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

  四、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五、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與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響的因素。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二、工程付款:該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資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稅金由乙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九條竣工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施工范圍內的場地清理及工程的養護,當工程具備驗收的條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申請報告,并附完工資料一式八份:

  1、工程施工竣工總結及大事記;

  2、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驗收時的照片、驗收結論;

  3、工程竣工、竣工決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單;

  4、本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含原始施工記錄資料)、建筑材料的試驗檢測資料。

  甲方審核后認為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組織驗收。

  二、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第十條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概由責任______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三、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總價款中扣下____%的工程款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____年。在保修期內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無條件及時進行返修,費用自理,保修期滿,工程運行正常,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工程保證金。

  第十四條附則

  一、本合同共____份,正本兩份,副本____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雙方送有關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保修期滿終止。

  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4

  [摘要]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對各參與方的行為進行了規范與約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價款支付的法律依據。文章對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招標管理環節不健全、約束機制缺失、信用制度不健全等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強合同審查機制落實、加大合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和維護水利施工合同嚴肅性等對策與措施。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正常化,以及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問題;對策措施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發揮最大的投資效益,須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與建設監理制。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對工程參與各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了合理界定,對工程參與各方的施工管理進行了規范與約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價款支付的法律依據。在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參與方必須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有效規范了施工管理行為,但在合同管理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問題。

  1.1招標管理環節不健全

  水利施工合同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由于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約定了一些比較嚴格的約束性條款,勢必會導致承包方產生額外費用,甚至壓低投標價。由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承包商迫于自身的生存壓力,部分承包人為了得到工程項目,不得不接受那些不合理的合同條款。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有些承包人通過聯合投標的方式故意抬高中標價,出現了很多不公正、不合理的市場競爭性行為,給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造成了嚴重的影響,致使部分施工管理水平高、經濟實力較強的承包人無法中標,最終影響水利工程的整體質量,使合同管理受限。

  1.2約束機制缺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的約束力度不夠,在工程招標和投標階段,部分招標制度和投標制度過于簡化,對一些關鍵環節缺乏制度上的約束,致使施工合同的簽約與履行出現了眾多缺陷。在合同簽訂時,倘若雙方沒有一個公正合理的施工合同范本,那么對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就需要再次進行協商,這樣不僅會影響施工進度,同時也會增加投資。另外,一些工程中違法轉包及分包的現象也較突出,這種行為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工程質量也得不到保證,合同糾紛引起的協商調解增多,對工期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1.3信用制度不健全

  在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由于一方未及時提供完整的信息,不僅會對合同管理造成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整個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根據對歷年水利工程信用制度的建設情況調查發現,很多工程在進行前期工作時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致使工程項目無法實施,進而對整個工程進度造成影響。承包人的實際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的進度并不相同,最終影響到整個項目目標的實現。對一些比較緊急的水利工程項目而言,工程的延期將給防汛工作與汛期來臨時的搶險工作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安全、財產等方面的損失。

  2對策與措施

  2.1完善施工合同法律法規及合同審查機制

  針對合同管理提出具體的實施要求,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施工合同雙方應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文本要求簽訂施工合同,保證合同文本的規范與嚴謹,對于施工環境綜合考慮,保證合同文本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水利合同審查的重點包括: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具體要求,合同內容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合同的簽訂步驟是否滿足規范要求等;此外,水利工程項目招投標,應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上下關系、財務經濟情況等,最大程度地保證投標單位的施工水平與質量。

  2.2加大施工合同實施的檢查與監督力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定期檢查的方式,掌握整個施工合同的履行狀況,同時制定相應的合同檢查與監督制度。針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約行為,采取相應的追責措施,分析出現違約行為的具體原因,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查處與糾正,確保施工合同管理的規范性與科學化。在水利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的選擇相當重要,因此,針對這一特點,應精心挑選有利于合同實現的管理人員,優先考慮一些業務熟悉、工作能力強、經驗豐富的人員,負責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重視合同管理人員的交底工作,做到合情合理、有理有據地執行施工合同,變被動為主動。同時,選擇一支業務水平高、技術含量充足、經驗豐富的監理單位是搞好水利施工合同管理的關鍵環節。

  2.3維護水利施工合同的嚴肅性

  加大水利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對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各項工作進行規范。針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問題,應通過共同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確保工程總進度目標的實現。在施工合同管理上,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及時召開協調會,對工程質量、施工工期及施工合同實施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管理;同時,為保證合同管理的效果,可以通過定期召開各個施工單位都參與的協調會,對工程中存在的質量、進度、合同執行等方面進行現場溝通解決,若有必要,可采取經濟等方式維護施工合同的嚴肅性,確保施工合同的有效實施。同時,還應當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解決合同變更及索賠問題。

  3結語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環節,相關人員與工作部門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強化合同管理的意識與責任,創建一套適應現代科技水平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應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始終保證合同的規范化和正常化,保障水利工程施工順利。同時,為工程竣工的結算工作提供一個有價值的結算依據。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5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財政補助資金及群眾投勞籌資。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組織施工預算中“投勞折資”部分的投工投勞的兌現,協調好投工投勞與專業施工隊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補償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3)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線路,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提供施工場地道路的通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

  (5)組織質量監督小組,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

  2、承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3)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要清理現場;

  (4)接受發包方質量監督小組、鄉人民政府、水務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24小時以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組織質量監督小組,匯同鄉人民政府負責人、水務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及時進行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各部門參加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實施爆破作業,承包人應與爆破公司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后實施。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工程實行固定單價承包(詳見附件2),結算按工程實際計量結算。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工程單價,結算時以審計認定單價結算。

  2、工程量的確認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后組織質量監督小組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對承包人超出設計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3、工程款支付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發包人應將計量結果提交到鄉人民政府,由鄉人民政府匯同水務、財政、審計部門核查計量結果,最后財政部門按確認的工程量向發包人撥付工程款。發包人在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工程款后,7日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支付承包方95%工程計量款,余下5%在保修期(一年)滿后一次性支付。

  八、材料供應

  發包人供應政府采購的材料設備,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九、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鄉人民政府、水務、財政等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2、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對工程質量進行保修,保修期為一年。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爭議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合同解除

  發生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的效力。

  3、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合同份數

  本合同六份,由發包人保存四份,承包人保存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6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委托人名稱) (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 (監理人名稱) (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 (工程名稱) 工程 (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萬元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執 份,監理人執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 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 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 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 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 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 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 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 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 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 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 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 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 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 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 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 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 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 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 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 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 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 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 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 。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 ;

  2、 ;

  3、 。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 ;

  2、 ;

  3、 。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 。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 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條 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 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 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提供時間交還時間管理要求備注

  1生活、辦公用房

  p\/

  2辦公設施、設備

  3檢驗、測試設備

  4交通工具

  5通訊設施

  6其他(水、電等)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 。

  第三十條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 。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 。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 。

  二、支付方式為: 。

  三、支付時間為: 。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 。

  第四十一條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 。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 。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 。

  二、仲裁機構為: 。

  其 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15、其他相關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東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工程地點:平昌縣泥龍鄉瓦橋村

  工程內容:按照設計要求的內容

  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合格,爭創優良

  合同價款: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整)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質量)

  三、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歷工期:天

  第二條圖紙

  一、圖紙提供套數:1套

  二、圖紙提供日期:年月日

  第三條雙方一般責任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關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2、駐地工程現場甲方代表對工程施工方案、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簽證。并參與各階段的驗收工作,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

  3、鄉級以下單位或個人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4、審查認可工程決算,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可發出返工、停工及復工通知書,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工作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得轉包。如果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轉包出去,屬承包者違約,承包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2、程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處理和解決有關工程事宜。

  3、乙方必須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和對周圍的人、物造成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應按水利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建設方復核,質檢單位核定。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工程合格,爭創優良。

  二、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三、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四、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五、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書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時檢查驗收,乙方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如乙方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合同價款

  一、建筑工程按雙方認可價,實行總報價中的綜合單價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綜合單價不因市場、政策的變化而變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所開列的工程量,為估算工程量,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量。

  第六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檢驗: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乙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七條工期順延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畫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屬包干系數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施工進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3、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與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響的因素。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二、工程預付款: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竣工驗收后1個月后付清)。

  三、本工程稅金由甲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九條竣工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施工范圍內的場地清理及工程的養護,當工程具備驗收的條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申請報告。

  1、工程施工竣工總結及大事記;

  2、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驗收時的照片、驗收結論;

  3、工程竣工、竣工決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單;

  4、本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含原始施工記錄資料)、建筑材料的試驗檢測資料。

  甲方審核后認為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組織驗收。

  二、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自行撤出施工現場致使工程造成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總價款中扣下%的工程款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內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無條件及時進行返修,費用自理,保修期滿,工程運行正常,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工程保證金。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共份,正本兩份,副本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雙方送有關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保修期滿終止。

  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篇1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 人:(公章) 承 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精選18篇) 相關內容: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集錦(通用20篇)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水利工程施工協議(精選18篇)

    委托人:監理人:合同編號:合同名稱:依據(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書(精選15篇)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設任務,本著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

  • 水利工程施工機電總承包合同范本(通用19篇)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由于地質原因,春季連降雨水,雨水滲入山體,導致山體出現很大程度的裂縫和滑坡;后山的道路已經坍塌,已影響當地村民的出行;后山的圍墻已經部分倒塌,麻石護坡已經嚴重移位,直接影響安全。...

  •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選20篇)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集合(精選16篇)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6篇)

    為加強 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項目法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協議(通用19篇)

    委 托 人:監 理 人:合同編號:合同名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委托人名稱) (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 (監理人名稱) (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 (工程名稱) 工程 (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建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6篇)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

  • 202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7篇)

    工程名稱:**鎮大秀至岱山避洪溝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建設單位(簡稱甲方):**人民政府施工單位(簡稱乙方):巢湖市*興建筑裝飾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11月1日發包方(簡稱甲方):**鎮人民政府承包方(簡稱乙方):巢湖市*興建筑裝飾有...

  •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通用20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精選17篇)

    發包單位(甲方):承包單位(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一、甲方責任: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

  • 最新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精選15篇)

    發包單位(甲方):承包單位(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一、甲方責任: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

  • 國家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精選19篇)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

  • 最新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選16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 精選范文
主站蜘蛛池模板: 县级市| 区。| 新巴尔虎右旗| 扶沟县| 苍南县| 赤峰市| 固镇县| 新田县| 甘孜县| 剑阁县| 太白县| 边坝县| 措美县| 丰原市| 孟连| 灵寿县| 木里| 凤山市| 宣汉县| 翁源县| 平潭县| 望奎县| 南投县| 宜兰市| 澎湖县| 德保县| 罗定市| 瑞金市| 山东省| 庄河市| 广南县| 监利县| 金坛市| 台东市| 安阳市| 喀喇沁旗| 唐海县| 安塞县| 巴里| 西城区| 平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