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8篇)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般來說,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后,合同視為成立后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的房屋租賃應認定合同無效。
(一)簽約主體不合格。
當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主體構成要件,即主體不適格時,則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如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權利范圍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內容不合法。
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等情形。
(三)客體不合格。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應當是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根據相關規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許出租: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權屬有爭議的;屬于違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出租房屋為名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
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認定中涉及到的特殊情形
(一)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并非無效。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如一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損害了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另一方當事人有權依意思自治原則決定是否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而并非絕對無效。這與我《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將“當事人一方采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訂立合同”列為無效合同并不一致。根據后法優于前法及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應按《合同法》的規定執行,對此情形,僅能由合同當事人決定是否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
(二)涉及無產權證的房屋出租合同并非必然無效。
分為兩種情形:其一,出租人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在實際生活當中,所有人因各種原因在沒有產權證的情況下將房屋出租的情形很多,但并不必然影響到合同的履行。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強制性規定,且不動產登記發證制度是為了將物權進行公示。所以,原告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并不影響其對該房屋行使所有權。雖然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不得出租。”但是《合同法》頒布之后,合同是否有效,應當以法律而非規章的規定為準。其二,出租房屋屬于違建筑。違章建筑屬于行政違法,對此應由政府城市規劃部門處理。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4第二條第4項指導意見也認為:“違章建筑的認定不屬于民事糾紛,依法應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且此類建筑形成原因復雜,也不都是實體違反,所以對這類房屋租賃合同應區別對待,不應一律認定無效。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我國《物權法》保護合法占有的規定,對這類合同的更不應當然認定為無效。
(三)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也非無效合同。
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是指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我國修改后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建設部頒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可見,我國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從其目的來看,主要是為了避免國家稅款的損失、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及向社會公示以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房屋租賃的登記備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其不過是行政機關的事后審查行為。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加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為規章,《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行政法,從法律的階位性及不同法律關系的不同適用程序來看,該類合同也是有效的。
三、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我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
撤銷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由經可見,房屋租賃合同被認定為無效,一般情況下,承租人應當交還房屋,未未付的租金不再交付,超過實際使用期限交付的租金出租人應當返還。如有損失按過錯原則由雙方分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且對于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還要予以制裁,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縣)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路(街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每個月______日 。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它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目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目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平房為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為____________,設定抵押權的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詳細情況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幣/月); 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租賃期間有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租金。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租賃期限屆滿后,對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租賃期內甲方出賣租賃房屋時,應當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可協商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以下協議:
1. 租賃期內房屋的管理費、水電費及乙方應繳費用由乙方向相關部門自行繳交并遵守物業管理處規定;甲方同意給乙方( )天免租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免租期內乙方仍要繳交相關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2. 在租賃期內,甲方按房屋現狀交樓,如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需經甲方同意,并自行到管理處申請報批,繳納相關費用,甲方給予協助。
3. 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分租;不得在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
4. 合同第六條第4點改為: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天,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5. 在租賃期內,甲方雙方如有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則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6. 在租賃期內,乙方依時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租金發票。
(甲方收款賬戶為:開戶銀行: 戶名:賬號: )
7. 房屋的租賃登記手續由租賃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辦理,甲方協助乙方完成。
8. 在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保持室內裝修、設備、設施的完好交還給甲方,不得造成人為的損壞,否則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可移動的設施、設備歸還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主墻,乙方如將甲方室內主墻拆除的,必須在租賃期滿前恢復原裝,否則按金不予退還。
9. 在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在3天搬遷完畢,否則視乙方放棄對房屋內屬乙方所有的設施設備及其它物品的各項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及索取賠償。
10. 在租賃期屆滿后,若乙方愿意與甲方繼續承租該物業,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該物業的租賃優先權。若甲方轉讓該物業,乙方同意放棄優先購買權。
本補充協議壹式伍份,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樓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第二條、租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第三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
第四條、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于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第七條、有關退租條例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第九條、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區______樓______單元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于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聯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聯系方式:。(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合同目的
甲、乙雙方自愿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房屋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合同標的及標的用途
甲方將位于市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家生活使用(租賃用途)。
第三條合同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房款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元(元整)。
2、本合同按(分期、一次性)交付租房款為定。分期交付的.,按季計算。凡分期交付租房款的,乙方應在下一期繼續居住前一周內交付款項。
3、租房款以交付。
4、乙方應支付押金元。押金待本合同到期時房屋、室內設施無損壞情況下全額退回。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責任承擔
1、乙方應當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房款項,凡乙方遲延交付房款超過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且扣除乙方%的租房押金作為違約金。
2、甲方每有權在與乙方約定時間后共同進行一次房屋檢查,乙方超過兩周無客觀原因不同意的視為乙方違約;但在檢查過程中,除非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事項,否則甲方不得借故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權在交付足額租金后合理使用房屋、以及房屋內配套的家具、電器,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私自處分這些家具、電器。但上述設施若出現安全隱患,甲方可換置或處理后同乙方協商補償事項。
4、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同意下增置其所需的家具,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增置物所有權歸屬乙方,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搬出或與甲方協商處理。
5、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結清以上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并且保留對費用超出部分的追索權。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 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房屋租賃合同范本5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并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
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_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交納方式為______付。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水電氣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噸,電______度,氣______方。
第七條: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出租房屋坐落地址;2、建筑面積:,房屋間數:;3、結構、裝修和設施情況:
4、產權證號:;5、其他:。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雙方協商房屋租金采取以下方式確定:
1、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固定不變,每年租金元,稅金元,合計人民幣元(¥)。
2、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每年,具體如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元,稅金元,合計人民幣元(¥);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元,稅金元,合計人民幣元(¥);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元,稅金元,合計人民幣元(¥);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元,稅金元,合計人民幣元(¥)。
3、上述稅金按合同簽訂時的稅率%計算,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期內稅率或計算方式如有調整,按稅務主管部門公布的標準重新計算。
4、本合同房屋租金(含稅)總計為元人民幣(¥)。
第三條雙方選擇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在租賃期內每年等額付款,即每年的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
第四條甲方須于年月日前交付該房屋。
第五條乙方租賃房屋用于開辦中國移動通信營業廳、手機賣場或開展其他業務營銷活動。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雙方按供水供電部門的正式發票進行結算,每年的月日結算一次。
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向甲方支付上述租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在收款前,必須開具以乙方為抬頭的正式發票。甲方不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發票的,乙方有權推遲付款,相應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房屋出現問題,影響乙方使用的,甲方負責維修,甲方修理房屋,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乙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未為維修的,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他人維修。所發生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或在乙方應付甲方房租中扣除。租賃房屋出現的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受影響期間的租金相應扣除。
第九條甲方允許乙方或其他合法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安裝設備或增設他物。有關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在裝修、施工過程中要保證甲方房屋設施安全,乙方房屋裝修、改善以不損壞甲方房屋總體結構為原則,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甲方在乙方裝修、施工期間,應提供水電及進出房屋方
面的便利,應提供通信線纜、電源線路等設施順利進入甲方房屋的協助。在乙方維護故障及搶修期間,也應提供同樣便利與協助。
第十條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房屋系甲方所有(附甲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已獲產權人充分授權簽署本合同,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該房屋或土地作抵押,房屋適于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并且有合法的權利將房屋出租。因甲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在前合同義務、無權處分或超越權限等導致本合同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實際履行的,甲方應退還全部已收款項,并按合同總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和相關費用。
本合同整體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判定無效或可撤銷的,本條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應告知該第三人房屋租賃的事實,同時應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后,該第三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而直接轉租、分租該房屋。
第十三條除因電力部門停電、因甲方電力設備檢修外,甲方保證向乙方24小時連續供電。電力部門通知停電或甲方
電力設備檢修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保證乙方有足夠時間做好應付停電的準備工作。
第十四條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滿,甲方承諾優先與乙方繼續合作。在愿意支付同等的年租金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五條乙方由于經營、技術、法律等方面的原因,需要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的租金照付,多付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雙方確認乙方額外支付的租金已涵蓋了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空臵損失、再次招租所需費用、租賃發票稅金等),乙方無需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對遲延支付的金額,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付房屋的,按元/天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因房屋質量問題、產權糾紛或其他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免收乙方受影響期間的租金,且每日應按當年日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受影響期間超過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當年已收租金,并按當年租金的向乙
方支付違約金。
4、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間內沒有更正或不予答復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分公司授權代表(簽字):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系。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協議范本: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路 街(巷、里) 號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契約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為(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墻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商鋪租房協議范本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人,姓名和居民身份號碼如下:
姓名: 居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甲方將 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號) 幢______層______號的房屋(簡稱房屋)出租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類型為【住宅】【商用】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權屬證明文件。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作為 使用,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月】【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
2、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收款收據】【稅務發票】。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但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賠償金后無息返還乙方。
2、租賃期間,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暖、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3、前款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甲方應保證房屋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安全,不得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2、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對于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壞或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進行維修。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3、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的,乙方需對次承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房屋和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依法征收或因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征用的;
(2)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_日以上;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房屋轉租第三人;
(6)乙方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遲延交付房屋____日以上;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房屋;
(3)出租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租賃期限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合同相對方,甲方應歸還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剩余期間租金,并按年租金的 %向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4、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 向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簽字捺印)后生效,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4、其他: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經紀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層,共______(套),______(間),房屋結構為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幣)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_個月的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煤氣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3、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房屋租賃定金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居間方介紹,并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____m2,產權性質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甲方保證此房屋的真實、合法,權屬清晰,無任何糾紛,乙方入住前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已經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商談議定:
1、 租金:___________(______稅),押金: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租賃期限:______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房屋狀況
1、 現在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需要增添的'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預付定金______元給甲方(定金最終沖抵房租)。正式租房合同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簽定。正式合同簽訂之前,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若甲方違約,甲方需退還定金,并額外支付與定金相等金額作為違約金。
六、居間方傭金
1、 甲方需支付居間方傭金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需預付居間方50%傭金即_________
元,甲乙雙方簽定正式租賃合同時應付清全部傭金。
2、 乙方需支付居間方傭金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需預付居間方50%傭金即______元,
甲乙雙方簽定正式租賃合同時應付清全部傭金。
3、 甲乙雙方無論哪方違約,違約方均需支付居間方應得的全部傭金。
七、若因政策改變及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房屋不能出租,雙方均不違約。甲方退還乙方定金,本契約自動解除。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乙方: 居間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一、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并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關于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于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于指導租金時,對于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1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
2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二)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后,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后由出租人承頂;其余部分經評估折舊后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現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這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地滿足人們對移動通信需求,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對移動通信公司租用甲方房屋作移動基站機房使用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 樓第 層房屋一間,用于建設移動通信基站,并在房頂及頂層平臺布放天饋線。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 元/年標準收取,一年一結算。自本合同簽定投入使用之前支付第一年租金給甲方。
四、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保養
(1)、出租房屋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只能對室內作簡易裝修、間隔加裝門鎖,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⑴在租賃期間,如甲方出租場地所有權發生轉移應通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場地產權所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和承擔原甲方享有和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⑵乙方如因網絡調整,基站站址需搬遷,經雙方協商可終止合同,但乙方必須保證在合同終止之前將所租房屋按甲方要求進行必要修復。
⑶甲方若需場地另作他用,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應急或搬遷方案。
六、乙方在甲方樓頂安裝的天饋線和基站機房負荷,不得超過房屋的承載負荷及影響房屋整體美觀。
七、甲方提供水電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擔。價格不高于水電部門規定標準。
八、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經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未簽訂新的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一、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應由合同雙方誰付?
對于很多朋友對于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該誰交付、及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即使是合同約定稅負由物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法規文號: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
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二、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繳納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需要租賃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原件、房產證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稅局去繳納。
三、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如何計算?
1、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是0、1%;印花稅在“簽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
2、印花稅是這樣規定的: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未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對財產租賃的印花稅有特殊規定:最低一元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
四、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分幾次扣除?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是0、1%,一次性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