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聘用合同(通用3篇)
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
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湖南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及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重點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間,甲方的職責為: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并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系,并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并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三、合同期間,乙方的職責: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了解情況,解答法律咨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并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并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顧問酬金 元。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篇3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_____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