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壓泵買賣合同(精選3篇)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1
購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號: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
價格構成:
1. 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 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 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
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質雖、技術:
1 . 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 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 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安裝和培訓:
1. 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 境要求。
2. 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 訓。
售后服務:以上設備保修一年,終身維護。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 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有效整合公司內部資源,提高公司骨干人員的工作熱情及收入,實現企業跨越式發展,公司決定購買一些大型機械設備自用或出租。允許公司骨干人員入股參與,集體購買集體分紅,共享公司發展帶來的財富機遇。
一、設備購買概況:
本次購買塔吊一臺,購價四十一萬元。
二、入股方式及紅利分配:
甲方入股數量_______股,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入股數量_______股,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元
購買設備入股資金每股2萬元,入股數量不低于1股,多則不限,出資時間最短一年。分紅周期為一年一周期,每年春節前將本年度該設備收入核算一次,分紅一次;為了保障各股東的基本利益,鼓勵大家的參與積極性,當年收益大于20%時據實分配紅利,如當年收益低于20%時,則由甲方統一給股東補足至20%。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統一安排專人進行設備的采購及日后設備的管理和對外經營。
2.甲方負責參照市場價格,將該設備租賃給公司內部或其他單位,簽署租賃協議并收納租金。
3.甲方對乙方所投資金的本金及收益負責,乙方若退股可于每年春節前,提前一個月作出書面申請報甲方,甲方須于春節前將乙方所投本金及當年紅利一并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投資本金歸乙方所有。
2.乙方對甲方負責的設備管理工作有監督的權利。
3.乙方所入股資金享有無理由退出權利。(須滿一年后)
五、退股和新增股:
1.股東退股(每年春節前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報甲方)的,甲方統一收購該股東的股份,甲方除退回該股東本金外,還需另外支付本年度所發生的紅利(非年終結算時按月利率1.5%收益計算紅利)。
2.公司骨干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增加持股數量的權利。
六、解散和清算
由于重大變動對設備進行出售處理或設備使用到期,公司一次性返還股東本金及此時所發生的紅利(非年終結算時按月利率1.5%收益計算紅利),設備處理的款項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備注:以上燈具光源保一年,電子鎮流器質保兩年。結算數量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驗收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附隨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送貨時必須附產品
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并提供配套的吊鏈。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六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臺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 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從本合同簽定后即按買受人要求供貨,此后以買受人電話通知為準。實際交付貨物的規格、數量等必須以買受人指定的人員 潘光躍 簽字認可的入庫單為準。買受人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5天通知出賣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臺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北京相關部門有關標準和規定在標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點后進行驗收,驗收過程中發現出賣物有質量瑕疵等問題的,買受人享有要求出賣人調換或者予以退貨的權利,并由出賣人承擔
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質量異議期)為兩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二天內到交貨的工地進行無償維修或調換,逾期未到的,買受人可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或自行調換,產生的一切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賣人應另行支付。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問題產生質量事故致買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損害的,無論是否在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均應根據產品質量與受害人損失因果關系而應承擔責任的范圍內全額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如果買受人已對第三人承擔了責任,則買受人對出賣人有追償權,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依據之日起7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單價以本合同為準,數量以買受人指定人員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簽收單據為買受人提供的入庫單,自進貨之日起,期滿一個月內支付發生貨款的50%,20xx年春節前付至95%,余款5%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據方式支付。付款順序:先貨款、再利息或違約金、再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當出賣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如到貨時間、貨物質量等),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3‰的違約金。違約金從貨款中直接扣除;如嚴重耽誤買受人進度,則買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訂購;出買人所供貨款按70%結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買受人違約責任:如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按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買受人不得轉讓債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不得轉讓債權。
2、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買受人蓋章或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其他視為合同未變更。
3、出賣人應當將以下資料提交給買受人存檔備案:出賣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的,應當提交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紅章)一份,出賣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出賣物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相關說明;國家或地方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各種備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供合法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4、雙方確認來往函件包括分支機構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系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 。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5、出賣人必須保證標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否則一切行政、民事等責任由出賣人承擔;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有權抵扣貨款并向出賣人索賠。
6、工程剩余標的物買受人有權按本合同或附件約定價格退回出賣人,出賣人不得拒絕。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三天內到交貨工地現場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出賣人遺棄該退回貨物,發生遺失、毀損,后果由出賣人承擔。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