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水合同(精選3篇)
施工用水合同 篇1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供水和用水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 。
用水四周范圍: (可制訂詳圖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 用水。根據用戶申請,甲方進行動態管理。
三、水表口徑 mm,計費總水表安裝地點為: (可制訂詳圖為附件)。
四、水價:根據乙方用水性質,執行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對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計費水表時,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
五、計量方式:水表計量。
六、水費結算方式:A.現金( )。 B.銀行轉帳( )。
七、交費時間: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交費時間。
A.單月份(指1、3、5、7、9、11月份)的15~31日為用戶繳納水費的時間。
B.雙月份(指2、4、6、8、10、12月份)的15~31日為用戶繳納水費的時間。
C.每月的15~31日(屬施工用水、臨時用水或用水量達 m3/月的用戶)為用戶繳納水費的時間。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供水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__),二次供水除外。
2.在正常情況下甲方必須保證不間斷供水,對計劃檢修、臨時搶修、不可抗力原因或者乙方違約被停水除外。
3.新安裝的水表自安裝之日起六個月內,因水表發生故障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無法抄表的,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水表,并按更換水表后3個月平均用水量計收當月水費。
4.甲方按規定時間抄表,如需要變更抄驗水表和收費日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5.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24小時受理供水服務。
6.負責城市供水管網設施的維護,按規定對乙方計費水表進行定期檢測,及時更換有故障的水表。
7.監督乙方按照約定的用水性質用水,當發現乙方的實際用水性質與申請用水的性質不相符時,甲方有權按照用戶的實際用水性質計收水費,并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8.當乙方用水量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供水設施安全運行或影響用水計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整合適的計量口徑。
9.乙方逾期兩個月以上不交水費的,甲方可以暫停供水。
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按時交納水費。逾期不交付水費的,按應繳納水費及隨水征收費用總額每日 支付違約金。
2.不得擅自拆除、改裝、損壞計費水表及水表前的供水設施。配合甲方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不得用任何方式影響水表的維護和抄計,因乙方責任造成無法抄表的,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除要求限期糾正外,并按照前3個月平均用水量的2倍計收水費。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如需改變用水性質,應及時向甲方申請變更。未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而擅自改變用水性質的,乙方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 的違約金。
4.乙方計費水表至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之間的所有供水設施屬乙方資產,此段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供水設施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損失,由乙方賠償。
5.如乙方使用的供水屬二次供水模式,乙方應承擔二次供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162-20__規定,使用標稱口徑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Q3不超過16m3/h的水表只作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換。使用水表標稱口徑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過6年;標稱口徑>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過4年。配合甲方做好到期水表更換工作,并按物價部門收費標準繳清相應費用。
7.由于乙方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于乙方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甲方可將水表口徑改小,乙方承擔工料費。
8.若房屋產權變更,乙方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用水過戶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負責自建或小區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應當保持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除發生火災原因外,乙方不得擅自開啟消火栓。需要調試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甲方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乙方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重新鉛封。乙方具有共同分攤小區內消防栓產生水費及維護費的義務,消防用水水費按生活用水價格收取。
10.乙方應留下常用有效的聯系電話,方便甲方發送提示交費或供用水有關信息。乙方若有更換聯系電話應及時到甲方營業廳辦理變更事宜,因不及時辦理變更聯系電話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水質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__)要求(屬二次供水及用戶管道原因除外)、擅自停止供水、以及甲方不能保證連續供水(除計劃檢修、臨時搶修、不可抗力原因、或乙方違約被停水外)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0%的索賠。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足額交納水費的,甲方停止供水。乙方要求恢復供水的,應交齊水費、違約金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甲方才能恢復供水。乙方自行終止用水,未到甲方辦理相應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乙方盜用、轉供自來水、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表前管(含水表),甲方除責令乙方限期改正外,還將按照《城市供水條例》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3.所屬乙方資產的供水設施發生漏水、斷裂等情況時,乙方應當在漏水的24小時內自行維修或委托甲方進行維修,并做好配合工作,如不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停止供水。
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變更或終止合同要求的本合同繼續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丹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十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指模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辦理人:
委托辦理人: 證 件名 稱:
電 話:7212104 證 件號 碼:
地 址: 電 話:
地 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用水合同 篇2
編號: 合字[ ] 號
施工用水工程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用水工程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施工用水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施工用水工程
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范圍
乙方根據 自來水公司和 規劃局批復的方案,設計 供水管網并按設計圖紙施工。按 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按圖紙要求乙方負責該項工程的報裝、設計、審批、施工,以及協調公安、市政、規劃等有關部門辦理市政路面的報批開挖、復土回填工作及淤泥清運工作,并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關掣、開叉、管道試壓、沖洗、水質檢驗、工程驗收手續。
第三條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通過甲方及 自來水公司驗收、包裝表通水、包規劃測量費、文明施工費的承包方式。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雙方審定工程造價由乙方進行一次性大包干。
工程量按經 規劃局和 自來水公司批復的施工圖紙計算,圖紙外工程量按實簽證,執行20xx《x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x地區市政工程主要項目補充綜合定額》及同期相關文件,按四類工程取費,執行x地區的計費程序表,材料及設備以甲方審定的作為結算價,包干費、設計費不再另計。甲方現場簽證人員為甲方現場工程技術人員、工程管理部人員及甲方審核部人員。
2、安裝要求:達到國家有關供水安裝標準及 自來水公司供水管安裝要求。
第四條 工期
(一)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進場起至乙方竣工通過甲方竣工驗收并裝表通水之日止,共計 日歷天。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項目進度,如不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設計變更影響施工;
2、不可抗力的因素。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一)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書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施工技術規范和 市自來水管道操作安裝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和報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進度在主要進度控制點上延誤一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量監督部門確認后,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內須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直至終止合同,調換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工程(包括單項工程)完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并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簽章。在此工程通過 自來水公司的驗收并取得相應的工程驗收合格證后,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進行翻修或補建,直至達到符合標準和要求為止。因此逾期竣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繪制竣工檔案、竣工圖一式四份提交甲方存檔。
第六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合同造價為大包干價,作為付進度款及辦理結算的依據。
2、合同造價為工程預算價,工程竣工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實際工程量以甲乙雙方驗收依據及共同簽證為準。當工程項目變更較大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對工程預算總造價進行調整,并以調整后的工程預算總造價作為付進度款的依據。
(二)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按本合同造價的15%預付備料款;
2、工程進度達50%并經甲方對進度進行確認后十天內支付本合同造價的25%;
3、工程完工通過甲方驗收并裝表、通水后付至本合同造價的80%;
4、余款待辦理結算后 十 天內付清。
5、每筆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若乙方不能提供發票的,甲方可順延付款且扣除相應稅金后支付。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1、工程所需 材料和 設備由乙方采購供應至施工現場(倉庫)。
2、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和 市自來水公司所規定使用的產品。如任何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3、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
4、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八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甲方工程部經理)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并參與工程的初驗、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運輸道路暢通。
3、負責提供工程中的有關資料,如上級批文,自來水公司的供水協議,城建部門的審批手續,其它部門的協議及地質資料等等。
4、及時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材料報驗、樣板驗收、組織工程的初驗,接乙方書面通知起24小時內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接乙方書面竣工驗收通知后7日內進行竣工驗收。
6、對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材料起3日內進行審批或確認,辦理有關的簽證。
7、接乙方提供工程進度報表后3日內審批并確認工程施工進度,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8、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各承包單位的關系,并協助解決材料堆放場地,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直接向總承包單位支付。
(二)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該現場代表須持有與本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工作,并辦理驗收和確認手續。
3、工程項目開工前三天應將施工的主要負責人報甲方確認、備案,如乙方更換施工主要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工程項目開工前3日內必須編制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網絡圖和施工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后方可開工。
5、乙方材料進場,須提前1日書面通知甲方,進場時經雙方共同驗證開箱驗收并作書面記錄。
6、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時,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對擴大的損失負責賠償。
7、于每月 號前及達到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工程進度報表。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并經甲方確認后應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關資料。若乙方未及時提供前述資料,甲方可相應順延付款時間。
8、乙方須以書面方式提前7天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9、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處理好與其他在建專業施工隊伍的關系,同時遵守甲方現場施工的管理規定,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符合相關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做到完工清場。
11、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12、乙方如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甲方現場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13、乙方進場施工時,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有關的協議或合同。
14、乙方與其員工之間的一切勞動糾紛由其自行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5、按市規劃局、市自來水公司審批的圖紙進行施工,遇地下管線或地下障礙物占用給水管線位置時,按 市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和給水管施工規范處理,并通知甲方簽證。
16、辦妥管道安裝所有相關業務手續(不包修復路面費用),負責整個過程中關制、駁接、管道試壓、沖洗、水質檢驗、工程驗收等手續。
17、乙方在施工期間,因施工需要打橫向、豎向孔洞及其它損傷建筑物原有形態的工作,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承擔修復責任。若甲方未能在乙方發出申請 日內給予答復,視其同意施工,乙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18、乙方保證其承包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于 前通過自來水公司的驗收,并向甲方提交 自來水公司的工程驗收合格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施工場地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否則視為默認,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必須承擔質量責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復查,復查合格時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查結果不合格,復查及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工期內通過竣工驗收或向甲方提交 自來水公司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因此影響甲方樓宇竣工驗收的,則甲方按工程預算總造價90%結算給乙方,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若乙方的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內無償進行更換、維修、整改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直至通過驗收,由此而延誤工期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8、若本合同約定工程質量達到優良而實際未達到的,乙方應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擅自中途更換施工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若乙方施工違反甲方的建筑工程管理規定的,每違反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如該行為同時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12、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斗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所產生的對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13、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違約情況,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并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并在此期限內與甲方共同簽證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證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結算。甲方在上述期限過后有權安排新的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14、乙方不按時進場開工,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 日內仍不進場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第十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違約而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權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它
1、甲方需要變更設計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設計的技術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修改合同,造價則按工程增減進行調整和結算。
2、有關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說明書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并經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驗收的技術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乙方應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護設施,遵守和執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的規定,否則,因而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的總造價不含市政路面修復費,不含城市用水增容費,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攤費。
5、本工程耗水費按人民幣 元由乙方包干。
6、本工程土方按 %人工挖土, %機械挖土,挖深超過1.5米計算放坡。
7、本工程的余泥清運須統一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按相應定額運距 公里由甲方在結算款中代扣。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自行失效。
9、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施工用水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1、本工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有關標準和規范。
2、本工程按現行《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達到合格等級。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 (人民幣) ¥: 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本合同專用條款
3、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4、 圖紙
5、 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