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總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塔式起重機
設備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械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定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群塔作業必須制定方案)及書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裝、拆卸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施的配備,起重機作業范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 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裝、頂升、錨固及拆除等準備工作。
4、 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塔機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5、 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標志掛在設備明顯處。
7、 提供司機的食住環境,保證機組人員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責任
1、 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具備和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 根據總承包方提供的結構型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位勘察與位置確定并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定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書。
3、 做好機械設備安裝方案,提供基礎圖紙并技術指導基礎施工。總包方組織施工,出租方與安裝方驗收合格后才可安裝。如委托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安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同一臺設備的安裝,頂升和錨固必須由同一安裝企業來完成。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 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吊裝內容等進行書面安全使用說明,對吊裝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記錄,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
5、 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對吊索具磨損檢查與卡具正確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備機械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十不吊”規定,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 設備故障必須即時組織檢修與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操作證件交總包方存檔。
9、 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施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承租單位):
乙方(出租單位):
為保證施工現場塔吊的安全使用,滿足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的要求,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應設置專業的機械管理部門或人員,負責對塔吊進行現場監控。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進行基礎施 工,并保證基礎承載力滿足塔機基礎設計要求。
3、甲方負責安排固定的有上崗證的信號指揮工和掛鉤工,并負責對 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4、甲方負責對塔吊運轉半徑內有影響安全的高壓線采取有效的防護辦法和警示措施,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5、對多臺塔吊現場使用,應有預防互相碰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作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6、對乙方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甲方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都有權利和責任予以制止。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提供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塔吊租賃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明資料(通過年審),以及施工現場塔吊的單機技術資料,在場的塔吊必須通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檢驗。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裝、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
3、乙方負責塔吊的安裝、頂升、附著、拆除、維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設備狀況完好,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證塔吊的安全運行。
4、塔吊安裝前,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塔吊安裝調試合格后,必須由乙方上級公司安全部門負責對塔吊進行驗收并將驗收資料交甲方安全部門一份存檔。
5、乙方的塔吊司機必須按規定取得有效的安全操作證后方能上崗作業,并且要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的規定;服從甲方日常的生產安排管理,積極組織、參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產活動,按時完成相關的內業資料和記錄。
6、乙方每月要派專業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一次大檢查,并將月檢記錄交甲方安全部門一份存檔;乙方的塔吊司機要經常對塔吊的結構 連接件、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
7、乙方負責對塔吊司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交甲方一份作為監督和存檔的依據。
8、乙方對甲方使用的塔吊實行定向管理和服務,租賃站派專人負責維修。塔吊發生故障后,經甲方報修,維修責任人須在3小時內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維修。維修時限不超過24小時。
9、對上級部門和政府執法部門檢查時下達的隱患整改指令,乙方必須認真組織落實。
10、對甲方的違章指揮,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對乙方操作人員的違章作業,甲方有權制止。
11、由于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本協議自塔吊進場之日起生效,至塔吊全部退場之日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施工單位:
產權單位:
使用單位: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了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河北省《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機械名稱:塔式起重機 型號:QTZ125 數量: 2臺
項目名稱:首爾園甜城三期北區
施工地點:
進出場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一、施工單位責任
1、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的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起重機械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訂起重機租賃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書,編制塔式起重機施工方案和建筑起重機生產應急預案以及書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向起重機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拆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的配備,負責起重機作業范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合理做好安裝、頂升、錨固及拆除等準備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塔式起重機夜間安裝、頂升、錨固和拆除工作。
4、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方案及圖紙做好起重機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拆裝方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后,經項目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起重機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驗收資料、起重機檢測報告、建委備案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一并存檔。
5、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運輸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嚴禁以任何理由違章指揮升降機作業。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6、所租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及質監站)互聯網進行使用申請,區建委進行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表掛在設備明顯處。
7、為機組人員提供食宿環境,保證機組人員正常生活。
8、負責審核出租方以及拆裝方的各種資料。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對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設備產權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二、產權單位責任
1、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有區建委備案統一編號,并有相應資質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檢驗合格證,為承租方提供良好的機械設備和附屬設備。
2、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結構形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位勘察與位置確定并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訂租賃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書。
3、做好起重機基礎方案,提供基礎圖紙并技術指導基礎施工。施工單位組織施工,出租方和拆裝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嚴禁委托無拆裝資質或資質等級與所安裝設備不相符的企業進行拆裝。同時簽訂拆裝合同及安全協議書,報施工單位一份存檔。同一臺設備的拆裝、頂升和錨固必須由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起重機安裝完畢后,督促拆裝方按時驗收、整理資料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起重機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施工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升降機操作規程內容等進行書面安全使用說明,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并填寫履歷書。
5、每月要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交施工單位一份。司機做好日常對升降機磨損檢查與正確使用,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6、配備起重機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規定,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在每班作業前,必須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負責人報告。
8、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搶修和排除,嚴禁帶病作業,保證起重機正常使用。
9、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機械設備自身缺陷和委托不合格的拆裝單位拆裝設備等所發生的事故的全部責任。
10、施工現場在居民區或繁華區域必須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使用單位
1、根據施工作業特點、施工環境制定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并對升降機操作人員做好有針對性的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簽字方可上崗。嚴格控制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及違章作業。
2根據起重機械的作業班次和使用臺數,合理配備起重機械司機,每臺起重機機械司機不得少于2名。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上崗作業 。
3、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升降機超標磨損及故障使用情況。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報廢更新,對設備故障必須及時排除,嚴禁僥幸、冒險從事吊裝作業。
4、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嚴禁將過長或超過升降機吊籠物料進行運輸。嚴禁打開天窗進行運輸作業。對突然出現的意外,要果斷指揮立即妥善處理,確保施工現場運輸安全。
5、施工現場在居民居住區或繁華區域作業的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夜間不得超時作業,不得大聲喧嘩,清理時不得有強噪聲作業。特殊環境和時段作業。
6、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強制設備帶病運行。
7、因分包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違反相關規定所引發的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章)
產權單位負責人(簽字): (章)
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