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合同(精選8篇)
石材合同 篇1
甲方(購貨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住址: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住址: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公司/個體工商戶。
2、乙方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個體工商戶。
3、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石材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和單價
合計總金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 。提醒事項: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注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為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注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后雙方據實結算,并應形成相應的書面憑證。
2、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適用浮動價格。具體方式為結算價格以上述表格中確定的單價供貨單價,未書面約定的,以基準單價為結算價格。
二、石材的質量標準
對石材標準名稱和編號、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等要求具體約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裝及費用承擔
1、石材按照以下約定進行包裝:______ ;
2、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四、交貨方法、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和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______,運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______);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方負擔。
5、石材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
五、簽收與驗收
1、石材簽收
甲方指定簽收人員(聯系電話:______ )負責簽收。簽收人員應在收到石材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法律依據,若貨物簽收單與本合同約定發生沖突的,以貨物簽收單為準。
2、質量驗收
驗收標準:對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的石材樣品進行封樣。石材封樣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封存、分別保管。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石材質量與封樣樣品一致。
驗收時間:甲方應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石材質量進行驗收,并制作書面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保管。逾期未驗收的,則視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驗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現場裝、卸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貨并由甲方簽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
2、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______賬號:______開戶行:______
提醒事項:對方有開發票的要求時需添加開發票的條款。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及時收貨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貨款。若甲方延遲收貨的,則由此增加的倉儲費、運費、裝御費等應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貨款的,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補足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48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特別約定
1、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因無法履行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方自行承擔。寄發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郵寄的任何書面文件,該等書面文件在投郵后的第三日(自投郵當日起算),視為已送達對方。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發送的短息、電子郵件、傳真可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3、工作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時,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至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2
甲方(采購方):______乙方(供應商):______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采購合同,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 )。
1.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1.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前,將有關運輸提單、裝箱單等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50%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1.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合格之后,甲方在15日內,將剩余貨款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2.交貨與交貨方式
2.1乙方應在發貨后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2.2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驗收。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違約與賠償
3.1甲方違約處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3.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4.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4.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5.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有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6.爭議解決
6.1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6.2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6.3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7.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3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應商):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采購合同,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1.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1.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前,將有關運輸提單、裝箱單等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50% 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1.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剩余貨款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2. 交貨與交貨方式
2.1乙方應在發貨后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2.2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驗收。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 違約與賠償
3.1 甲方違約處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3.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4.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4.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有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6. 爭議解決
6.1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6.2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6.3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7.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開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外墻干掛石材安裝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安裝日期
1.工期為年日到年日,安裝日期從甲方把鋼管架搭好并提供場地之日起計算。
四、工程價格:
外墻干掛石材安裝單價按 /m2元計算(此價格含人工費、輔材、稅費、水電費、安全措施費等),工程量按實際收方面積為準。
五、工程安裝輔材及質量要求
1.輔材包含(角碼、掛件、云石膠、結構膠、角鋼、螺絲等)。
2. 安裝的輔材以甲方認可的樣品為準,若乙方施工時所用輔材與樣品質量不符合,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并終止合同,且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石材幕墻統一技術標準,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的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終止合同,并且拒付工程款。
六、付款方式:
輔材到施工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后5日內付 萬元整。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后5個工作日,付總工程款的 %,留取3%作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內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質保金。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2、乙方施工前必須自行安裝水、電表。
3、乙方必須配合幕墻的收邊收口等工作,并且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4、乙方指派為現場代表。
5、乙方自行負責對成品的保護工作。
6、乙方負責石材排版并提供甲方所需石材詳細下料單及準確方量,如出現錯誤乙方負一切經濟損失。
八、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外墻干掛石材與幕墻的收邊收口工作。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款。
3、工程完工后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九、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度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計算,以此累計計算。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以后如執行合同過程中需要增加內容,雙方另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簽字后生效,合同執行完畢及款項結清后自動解除,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電 話: 日 期:
乙 方: 乙方代表:電 話: 日 期:
石材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訂購工程所需石材,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各種規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內容概括。
2.1乙方應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應。
2.2石材供應開始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2.3石材供應總量:具體以雙方依實際用量結果為準。
2.4石材供應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裝規格、質量等符合工程規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組織車輛按時送至甲方工程地點。具體運作為:甲方向乙方下達所需石材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與到達時間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組織車輛運送至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收料員按要求收取乙方運送的石材。
第三條石材供應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以詳見下表。
以上價格不得波動,乙方不允許抬價,并按此單價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則算乙方違約,如石材規格變小,價格應相對下調。
4.1甲方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規格、數量等要求。
4.2乙方運送石材到達工地后,甲方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到指定地點。
4.3甲方不負責石材的卸車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車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員發現乙方運送的石材與樣品不相符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必須將石材托離施工現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相應損失。
4.5乙方供應的石材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質量的要求。
第五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5.1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質量與數理要求的石材,并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5.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道路交通、衛生等方面的規定,承擔因違反規定而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其他的任何責任,保證甲方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或者損失。
5.3進入工地點,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而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或補償責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5.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的按時將甲方所需石材運至指定地點,不得影響甲方施工進度,造成甲方的窩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產品合格證、出場檢驗報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種資料。
第六條結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現場實際用量為準。
6.2價款結算與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每批貨到后結付貸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當乙方不及時運送到甲方的指定地點,或運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項付清后失效。
第十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合同 篇6
甲方(購貨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供貨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
簽訂地點:
鑒于:
1、甲方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公司/個體工商戶。
2、乙方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個體工商戶。
3、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石材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和單價
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元(大寫: ) 。 提醒事項: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注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為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注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后雙方據實結算,并應形成相應的書面憑證。
2、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適用浮動價格。具體方式為結算價格以上述表格中確定的單價供貨單價,未書面約定的,以基準單價為結算價格。
二、石材的質量標準
對石材標準名稱和編號、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等要求具體約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裝及費用承擔
1、石材按照以下約定進行包裝: ;
2、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四、交貨方法、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和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運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方負擔。
5、石材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
五、簽收與驗收
1、石材簽收
甲方指定簽收人員 (聯系電話: ) 負責簽收。簽收人員應在收到石材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法律依據,若貨物簽收單與本合同約定發生沖突的,以貨物簽收單為準。
2、質量驗收
驗收標準:對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的石材樣品進行封樣。石材封樣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封存、分別保管。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石材質量與封樣樣品一致。
驗收時間:甲方應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石材質量進行驗收,并制作書面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保管。逾期未驗收的,則視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驗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現場裝、卸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貨并由甲方簽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
2、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提醒事項:對方有開發票的要求時需添加開發票的條款。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及時收貨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貨款。若甲方延遲收貨的,則由此增加的倉儲費、運費、裝御費等應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貨款的,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補足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48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特別約定
1、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因無法履行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方自行承擔。寄發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郵寄的任何書面文件,該等書面文件在投郵后的第三日(自投郵當日起算),視為已送達對方。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發送的短息、電子郵件、傳真可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3、工作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時,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至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簽約地: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石材屬天然產品,難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證石材大面積花色基本均勻一致,無明顯缺陷;
二、根據石材屬性,石材質量按國家石材待業標準執行。
三、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方法
1、甲方在乙方工廠提驗貨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廠提驗貨,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甲方若中途變更或增加簽收人,需事前書面通知乙方并重新開具授權委托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條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廠內驗收,驗收標準為國家石材行業標準,驗收合格后裝車;驗收時間為交貨期限屆滿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七、交貨期
石材的交貨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天內。
八、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交納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定金在最后批貨款充抵。
2、付款方式為款到發貨,甲方必須在提貨前結清該批貨款。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海嘯、水災、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天內提供主管機關證明,允許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以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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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頤和山莊園建工程廊架已進入裝飾工程,于20xx 年 月 日,外墻干掛石材裝飾由甲方發包給乙方,采用包工包輔料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 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 承包內容及承包方式
包工,包輔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 工程造價
綜合單價為190元∕平方米,按展開面積算線條側面和立面,門窗邊及壓頂石材不再另計算結條長度,此單價包含所有的副材料。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和石材垃圾清理歸堆。
四. 工期
甲方提供施工作業面情況下,工期為 20個工作日,計劃從20xx年 4月1 日至20xx年 4月30日止,并符合甲方整體進度要求。
五.付款方式
進場后付三仟元生活費,然后每星期按進度70%支付,驗收合格后支付總額至95%,一季度后支付質量保證金。
六.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實際施工面積進行,在保質期滿后根據保修事宜據實清算質保金。
2.乙方在施工期間內。所有人工費均不得調價
3.設計變更按實際面積調整總價決價,但其材料價格必須先報甲方審定批準。
三. 技術要求
1.嚴格按設計圖紙(含干掛石材深化設計并經設計單位認可的節點,大樣,施工圖)和甲方認定的輔材(特別是AB膠)的選材。嚴格施工并達到國家驗收規范需要的標準。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生產,加工,若對設計圖紙有疑問或與實際不符,必須與甲方協商,否責出現石材與圖紙不符或無法按裝,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該廊架在以后的使用過程中,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而造成外墻石材脫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 爭議
甲乙雙方應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五. 保修
1保修期為三個月,完工后一星期內甲方應該組織驗收,從工程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之日計算。
2保修期內如發生保修情況,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到達現場處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費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