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精選11篇)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1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具體寫明縣、區、路、號)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核準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第四章 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使合營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并為_________________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可根據實際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也可約定其它幣種)。
第十條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為_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乙方出資為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總投資與注冊資本之差額部分(如何籌措由合營各方協商解決,在合同中明確)。
第十二條 出資方式:甲方以______出資;乙方以______出資。外匯與人民幣的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匯率折算
第十三條 出資期限:合營各方認繳的資本額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繳納完畢。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營方以外的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必須經合營的其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都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轉讓方要求的轉讓,不同意的一方應當購買要求轉讓方的股份和出資額,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和出資額,則視為同意轉讓。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協助合營公司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等事宜;
6.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事宜;
7.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境外的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在境外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條 各股東必須對屬于合營公司的經營技術和財務狀況保守秘密,除根據國家規定必須向政府有關業務單位申報的項目數據或司法訴訟必須向有關司法單位報備外,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任何人、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公開。
第七章 設備購買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由合營各方商量確定在國內外購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進口的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必須是先進的、適用的,并經中國商檢部門檢驗合格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銷售。
第二十條 產品可由以下渠道銷售
1.由合營公司直接向境內外銷售;
2.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應訂立銷售合同);
3.由合營公司委托國內的外貿公司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辦事處。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名額按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須經親自出席或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或合營公司的延長;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調整、轉讓;
4.合營公司的分立或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二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通過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經營計劃及發展規劃;
2.批準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查年度會計報表,決定三項基金提取比例;
3.審定合營公司流動資金的借貸方案;
4.審批總經理提出的年度計劃報告;
5.確定合營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設立分支機構;
6.決定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7.確定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及員工的工資待遇,并按中國勞動部門規定,制定合營公司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8.討論決定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董事會決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開,也可由董事長決定其它地點召開。
第二十九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應包括各股東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參加),不足法定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三十條 董事本人如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書面委托其代理人參加董事會會議,代理人在參加董事會會議時,應出具其委托書,并在委托書授權的范圍內行使權力。董事未參加董事會會議,也未委托他人參加的視作棄權。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會議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合營公司存檔。代理人的委托書也一并存檔,作為正式記錄的一部分。需要執行的決議,會后由董事長簽發會議紀要,發給各董事執行。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并任命,任期四年,可連聘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受聘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公司行政會議,組織經營活動和日常工作;
2.擬定公司的機構設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條第六款規定以外的公司下屬部門機構負責人;
3.擬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
4.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利潤分配方案或彌補虧損方案;
5.按季(或年度)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6.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合營公司對外處理業務,負責簽署合營公司業務合同、協議等文件;
7.對有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及對違反規定的職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三十四條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可授權副總經理行使職權。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并擬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方案。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由合營公司和職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該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于一個月內到當地勞動部門簽證。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開除的處分。開除職工需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知識,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項任務,調解公司和職工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工會可以代表職工集體或個別的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的_______%提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三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有關會計標準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憑證、賬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的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幣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每年從稅后利潤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獎勵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也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確)。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請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其他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負責。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三條 每一個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四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第五十五條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 合營公司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確)。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事宜,均向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八條 對合營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營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 合營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繳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繳,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六十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 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測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合營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合營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也可約定用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授權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營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2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地區)注冊的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 ,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合資各方為: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 省 市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系電話: 國(地區)注冊的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系電話:
第三章 成立合資公司
第二條 合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福建省 市合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為: 。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是中國企業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資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經濟、技術合作,并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是:
第八條 合資公司經營規模: (視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
其中:甲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機械設備 ;廠房 ;工地使用費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乙方:現匯 ;機械設備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外匯與人民幣的折算按投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20%,其余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原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臵設備、物質、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5.建設期間,協助辦理物資、機械設備進口的報關手續;
6.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能源的供應,交通、通訊等設施配備;
7.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8.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等手續
9.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物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提供合資公司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協助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撤換董事,每次應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分立。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董事通
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臵;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案。
第八章 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監事會,由 人組成。監事會應當包括投資者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或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不設監事會刪除)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或共同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撤換監事,每次應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或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 由甲方推
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部門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送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獎勵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應按中國的稅法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蓄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年度決算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并將查賬報告送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其中一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其他的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一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營業年
度的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資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第三十四條 本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資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
第三十五條 本合資公司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在依法繳納稅款后,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后匯出國外。
第十三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 年,自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如需延長經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滿六個月前向本合同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如需提前終止,經董事一致同意,報本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由合資公司組成的清算委員會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清償債務、損失以及支付清算費用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合資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資產凈額或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九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四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
終止經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條 由于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協議)、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資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條規定依期出資,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正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六條 凡應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
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九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資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資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以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 (簽名):
乙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 (簽名):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條合作各方甲方:_____注冊國家:_____國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乙方:_____注冊地區: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
第四條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第七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
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噸,成鰻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第十條甲方提供土地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美元。
第十一條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港。
第十六條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
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2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機密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港。
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名,擔任相關期限均為_____年。
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
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議。
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
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擔任相關期限年限。
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擔任相關期限_____年。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
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采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5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_元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興趣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_元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興趣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_元
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興趣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6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
別委托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2.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3.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
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總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平方米(約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合計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
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天內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第二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托_____銀行牽頭,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
(《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7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 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英文名稱為:_________,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制、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 合資企業經營范圍
1.生產_________產品;
2.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
1.合資企業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一方向非合資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資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3.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7.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9.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10.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企業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1.乙方保證為合資企業提供的_________(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企業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企業,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企業,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企業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企業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資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_%;由合資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企業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3.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4.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企業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企業委托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三十五條 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資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八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并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五十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十五章 合資期限
第五十一條 合資企業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企業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三條 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外匯管理
第五十四條 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五十五條 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十九章 保密
第五十六條 合資企業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資企業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資企業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合資企業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資企業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甲方應對合資企業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應對合資企業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秘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五十七條 合資企業、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資企業,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資企業、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章 解散與清算
第五十八條 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1.合資期滿,不再延長。
2.合資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資企業于雙方有利。
3.合資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4.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5.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6.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7.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合資的任何一方或合資企業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9.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第五十九條 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執行。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
第六十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范圍變更、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資各方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一條 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四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三章 場地
第六十五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六十六條 合資企業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合資企業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九條 對本合同或合資企業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企業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第七十條 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第七十一條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十二條 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企業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十三條 仲裁時使用語言為_________。
第二十七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 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資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8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和__國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是一個按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_____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所在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省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
第十條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其中:甲方出資__,占注冊資本的__%;乙方出資__,占注冊資本的__%。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廠房__元
工地使用費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共__元
11.2乙方:現金__元
機械設備__元
工業產權__元
其它__元,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_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內銷部分占___%。具體可由董事會調整。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市場的銷售由管理層負責。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
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可由企業自行決定)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方推薦,副總經理_人,由甲方推薦__人,乙方推薦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監事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設監事會,由人組成。監事由公司全體股東委派產生,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_
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十二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四章工會
第三十七條工會的任務為: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其它法定的職責。
第三十八條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九條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__%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五章稅務、財務和審計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稅款。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相同,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四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六章保險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七章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七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第十二條規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于出資額__%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__%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二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布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國___地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署。
中國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
__國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9
簽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不應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2)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棱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獎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于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5)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
中外合資企業勞動合同范本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試用期。
2. 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際每周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 _______ 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_______ 日。
3.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 _______ 》規定執行。
2. 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后,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并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余的職工;
(5) 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 公司.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 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 市 街 號;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 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 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 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 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 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 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共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 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3.4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 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 年為限.
5.3 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義務
6.1 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 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一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 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 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 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 納 稅
12.1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 保 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 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 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八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協議 篇11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托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2.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3.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
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