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工程師勞動合同(精選3篇)
設計工程師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設計、工程監理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有關制度規定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周六、周日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市最低生活費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河南省、鄭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甲方有關制度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如乙方屬涉密人員,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簽的,乙方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執行脫密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①提供不真實的應聘資料的;
②隱瞞違紀、違法、犯罪的事實的;
③隱瞞競業限制約定的事實的;
④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證明的;
⑤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的;
⑥不能通過試用期考核的;
⑦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2)試用期已滿,經查證,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為弄虛作假的。
(3)違反本合同約定,與其他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或雖與其他單位無事實勞動關系,但領取兼職報酬的。
(4)連續曠工滿四天,一年內累計曠工滿十天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工作時間從事甲方禁止事項的。
(6)被勞動教養或強制戒毒、判刑的。
3、雙方的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書的補充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出現下述情形時,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據此調整工資:
(1) 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業結構調整和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的;
(2)乙方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的;
(3)“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①考核不合格的;
②從業資格喪失的;
③乙方出現違法行為的。
5、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 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的, 乙方應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地責任。
6、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系方式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有變化乙方應于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人力資源部,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地址寄送相關文件視為送達乙方。
7、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含試用期解除合同),乙方承擔應賠償甲方的招錄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設計工程師勞動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營業執照號: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 元,金額大寫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 雙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 份,價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 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 元
(6)出效果圖,價格: 元/張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 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二) 平立面圖
1、平面家具布置圖;2、地面圖;3、天花圖;4、現場制作的家具立面圖;5、門立面圖;6、廚房、衛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7、電視背景墻立面圖;8、其它現場需施工墻面的立面圖
(三) 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 家具剖面圖
4、 玄關剖面圖
5、 廚房上下柜剖面圖
6、 天花剖面圖
7、 電視背景墻剖面圖
8、 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 水電施工圖
(五) 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 平面方案通過后 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15.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 方:簽 章:簽約地址:簽約日期:
乙 方: 簽 章: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設計工程師勞動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名稱: 工程代表: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名稱: 工程負責: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裝飾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址:
1.2 工程內容:
1.3 建筑面積:500 M
1.4 使用性質:
1.5 設計內容:
1.6 設計期限: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16日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詳盡的背景資料。
2.2 乙方測量現場甲方提供方便。
2.3 監督乙方在設計中諸如設計方案、施工圖繪制、解釋圖紙等工作。
2.4 甲方及時向乙方交納設計費。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為甲方準確、細致地測量工程現場。
3.2 為甲方繪制方案圖(包括平面圖、天花圖、效果圖),施工圖(包括立面圖、剖2
3.3 向甲方提供設計咨詢服務。
3.4 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向甲方交付圖紙。
第四條: 設計工程變更
設計內容如需變更,變更內容不大時,不再增加設計費用,設計內容變化很大時,調整相關費用。
第五條: 設計程序、價款及結算
5.1 甲乙雙方商定,本設計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肆萬伍仟元整 。
5.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人民幣:10000元。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10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詳細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效果圖。
5.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人民幣15000元后,乙方在4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立、剖面圖等。
5.5 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人民幣20xx0元。
5.6 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簽字或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設計費款時,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款2%的違約金。
6.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交圖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總設計費款2%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事項
7.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7.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7.3 乙方的圖紙設計應符合國家技術、安全等相關規范、要求,并符合施工條件。
7.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