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買賣建設使用合同(精選3篇)
商鋪買賣建設使用合同 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 【暫定名】 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地下一層號商鋪。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簽于
商鋪買賣建設使用合同 篇2
甲方(售房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房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市____區城郊管理委員會流萬管理處施家沖高專拆遷安置小區第 棟第 層的毛坯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分兩次將房款交付甲方(付款以實際票據為準)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該層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分攤公共部分損壞所需維修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層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該層房屋現作為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六、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以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乙方按照雙方約定按期繳清本合同款項,如乙方超過約定期限三個月未繳清房款,甲方有權處理此房。
七、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煤氣等配套設施開戶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由雙方參照市場及購房款等條件協商解決,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3、如該棟房屋需拆遷重建,甲方需在重建樓棟為乙方提供一套面積不少于140平方米房屋,樓層由雙方協商確定;該套房屋除土建項目費用外其他補償款由乙方所得。
九、如遇國家政策變動,相關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X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辦公室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購買甲方投資開發的____縣種子公司舊址新建辦公樓靠泰山
二、三層一部分(約448㎡)作為辦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于____縣城關東街縣種子公司舊址,泰山北。
三、面積 ㎡,另庫一間,面積約 ㎡.
四、房屋結構:磚混結構。
五、房屋建筑標準:以現已建成的房屋現狀為標準。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單價為 元 ㎡,總房款為 元㎡ ㎡ 元,最終結算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 萬元,剩余房款約 元及修樓梯費用 元,待甲方產權證辦理好交于乙方后1個月內全部結清。
3、產權證辦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產權證,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附屋設施及室內設施:
1、院子屬于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權力。
2、二樓陽臺歸乙方使用。
3、甲方負責安裝室內水、門窗設施,并負責接通水、電。
4、室內墻面為防瓷涂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地板磚由乙方自己負責。
6、已做樓梯所花費用 元全部由乙方承擔,并于最后結算房款時一并付給甲方,此樓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處另庫,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X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X) 乙方(簽字蓋X)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商鋪買賣建設使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伊寧____市委、政府相關決定,為妥善安臵和解決失地農民就業與再就業問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商鋪建筑面積為41.3平方米的商鋪出售給乙方。該商鋪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單間租房協議書)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出售價格按照失地農民土地補償臵換標準確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讓合同,限于購臵套兩商鋪。按成本價暫定為每平方米元計算,該建筑出售總金額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捌壹仟柒百貳拾元。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差異部分雙方約定按合同單價據實結算。商鋪成本價按照最終決算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獲得該商鋪所有權后,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________年后如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五、乙方自行承擔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相關手續費用(包括契稅、維修基金等)。
六、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經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辦理交房手續之日起,該房屋的水、電、暖、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交房手續及日期以乙方簽字或甲方在伊犁晚報公告日為準。
七、甲方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后,再通知乙方辦理產權登記。
八、乙方購買的商鋪需統一委托甲方經營管理,甲方按實際租賃情況扣除管理費用后,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購買商鋪自行經營的,需向甲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同意方可經營。但經營范圍必須服從甲方整體市場的經營規劃,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封門處理,商鋪內物品甲方有權自行決定處理,同時取消乙方自行經營權。該商鋪乙方不可撤銷的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1、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及項目。
2、不服從甲方對市場的管理,不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3、向第三人轉租的。
4、營業期間無故連續停業天或天停業次。
十、該商鋪的屋面使用權、外墻使用權、市場命名權屬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伊____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