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精選15篇)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
甲方:山東鶴來香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按如下條款向乙方銷售產品:
一、產品:
二、品質標準: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質量的樣品各一箱交與乙方,甲方憑樣交貨。
三、 結算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貨款的30%做為訂金,發貨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同合貨款的50%,貨物到達乙方且確認無誤后,乙方支付余下的20%貨款。
2.甲方收到乙方80%的貨款后代辦發運,運費由 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 收貨人:
五、交貨時間:貨款的80%到達甲方賬戶后1個工作日內發貨。
六、運輸方式:鐵路/汽運/海運(未發生可刪去)由甲方負責。貨物發出后6小時之內,甲方通知乙方發運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車號、發運數量、到貨地、到貨時間)。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發貨的,以逾期發貨部分對應金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發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按照逾期發貨部分價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導致的逾期發貨除外。
3.如存在其他違約事項,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并向守約方賠償實際損失。
4.如本條所規定之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按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支付賠償金。
5.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款貨匯至甲方的具體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魚臺支行
戶 名:山東鶴來香食品有限公司
賬 號:
甲 方: 乙方:
聯 系人: 聯 系 人: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2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3
甲方(買方)______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成交房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 元,電視天線費 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 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
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內
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 份。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4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簽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后一張單據應注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注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后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后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于最后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制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范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采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并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用戶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二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參考、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存1080元;等貨款不足250元時續存。
第四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五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發貨流程:
A、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售后服務:
A、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并協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后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10月1日--年10月1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6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
乙方:黑龍江省綏棱縣上集鎮村
為大力發展優質水稻,促進企業增效,農民增收,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綏棱縣上集鎮 村(種植戶姓名,以下簡稱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此購銷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定單收購乙方生產的水稻,品種為特優10 公斤。
2、甲方收購價按乙方生產的水稻出米率計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個米,甲方收購價比當地水稻特優10品種市場價每個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購時間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購產生的運費、人工費等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會交收購定金5萬元,在簽 定合同當日一次交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購的水稻公斤數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種植的水稻斤數和品種,水稻品種為特優10號。
2、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銷售甲方
要求種植的特優10品種和相應公斤數,不得在銷售時摻雜其它品種,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過15%。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要賠償非違約方10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四、此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求同存異 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 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簽字)
乙方:綏棱縣上集鎮 村
乙方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7
1、交貨方式,地點:項目施工地點。
2、運輸,包裝費用負擔:供方負責,卸貨及產品自身安裝由需方負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收貨之日起5天內,如5天內無書面異議,視為型號、數量、質量均合格。
4、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付合同總額的80%(計人民幣27,600.00元),安裝完畢付合同總額的15%(計人民幣5,175.00元),余5%做為質保金,一年質保期滿后無息付清(合人民幣:1,725.00元)。
5、違約責任:需方逾期付款則每天加收未付款千分之四的違約金;
供方逾期交貨則按每天未交貨物總額的千分之四承擔罰金。
6、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雙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7、其他約定事項:質保期12個月,如質量出現問題,供方必須在三小時內到達現場盔行維修。
8、需方將設備安裝完畢,第一次調試必須有供方客戶服務人員到現場指揮,需方應在調試之日三天之前用書面通知供方。如需方未盡通知義務而自行調試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需方自負。
9、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之間的任何補充協議或凡沒有加蓋供方公章的均屬無效,對供方無任何約束力。
10、乙方向甲方開合格發票。
供方:需方:年月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8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后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于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后,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后、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9
購 銷 合 同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郵編:467300電話: 郵編:467312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法定代表人:職務: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要求
2、合同金額包括了設備本身、運輸、安裝調試費用支出。
3、合同金額不包含稅金。
4、設備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及產品使用說明書。
二、交貨條件
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收到定金之日(以匯款實際到賬為憑)起,1周內交貸。
2、交貨地點:魯山縣晟興工貿有限公司
3、運輸方式:汽車運輸、運輸費和保險費均由供方負擔。
4、設備卸運:設備到位后由需方負責卸運。
三、設備驗收方式和標準
1、如設備本身內,外有明顯破損,配件欠缺或破損,機器無合格證或技術資料不全,需方可不予簽收,需方就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供方。
2、在需方場地進行設備安裝和調試時,需方應配合供方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如免費提供調機材料。
3、設備到達需方廠內且需方提出安裝要求后,供方要在30日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設備正常使用且符合驗收標準后,需方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
4、驗收后,機器若發生人為損壞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發生的維修費用或換機費用由需方負擔。
四、設備的保修
設備免費保修期限為自簽字驗收后一年。如期間發生設備本身質量問題,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響應,處理方式包括不限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提供處理指引,通過郵遞提供更換部品,但需方擁有要求供方到現場處理的權利。
五、技術服務
供方向需方提供免費操作技術培訓、常見故障處理。
六、付款條件
1、合同生效后支付供方人民幣伍萬元作為定金。
2、設備到位且經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付清余額。
3、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或電匯、
七、違約責任
1、如需方延遲支付應付款項,每延遲一日按遲付金額的0.5%支付滯納金。
2、如供方未按合同約定條件交貨,或延遲安裝調試,每延遲一日按合同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若供方延遲交貨或延遲安裝調試時間滿二十日,視為供方不能交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供方除退還需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外,應返還定金,并賠償可能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應向當地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洼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注: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后,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并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并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后付總貨款,余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過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采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中沙
單價: 元/噸; 數量: 噸; 金額: 元
合同金額以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稅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砂應為天然河砂;
2、規格要求: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塊含量小于1%,石子及鵝卵石含量小于2%。
三、供貨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于10小時內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貳萬元。由乙方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憑磅單與甲方對帳,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帳方式。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施工工地。
六、驗收方式:
1、甲方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并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甲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乙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甲方后,甲方進行抽檢后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更換并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
2、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擔該次貨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逾期付款的,應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乙方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貳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3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 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 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 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 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 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 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 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 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 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 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
10%- 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 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 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 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 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 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 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 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 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 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 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 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 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 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 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
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 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 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 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 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 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 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 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 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 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 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 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 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 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 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 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 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 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 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4
需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品種、數量、基準質量
2、價格:按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計算為/噸。低位發熱量每低100大卡扣元/噸,低位發熱量每高100大卡補加元/噸,低位發熱量高出5300大卡以上不再追加補貼費用。全水份≤12%,水份高出1%扣元/噸,水份低1%補加/噸。
3、交貨時間:雙方蓋章之日起司煤場內。
4、煤炭數量質量驗收和獎罰:煤炭運至甲方指定煤場后雙方共同取樣并甲需方送至具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化驗為準;數量以甲方指定的具有技術監督局認證的地磅稱量為準。
5、付款方式:
5、本合同實際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日用百貨) 篇15
甲方(購方): 公司
乙方(供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購油合同條款如下:
一、 供貨單價、計量單位、計價標準:
本合同單價,按照當地當日中石油中石化油庫掛牌價格再上調元作為運費和墊資所加費用,如遇批零倒掛,保證供應、單價另議,單價作為綜合報價,包含運費,稅票所有費用。
二、 供貨地點、交貨方式:
甲方根據公司需要以書面、電話方式、提前兩天通知乙方送貨的數量及時間,通知人必須是公司指定人員、其它人員通知無效。
三、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因乙方柴油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車輛問題由乙方負責。
四、 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送貨。如遇柴油供應緊張,乙方應該首先確保甲方柴油供應。因乙方無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時造成甲方延誤生產、停產等,其所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確保卸油區的安全。在卸油區域30米半徑內不得有明火、 電工等危險作業。未達到安全要求的,乙方駕駛員有權暫停卸油直至危險解除。3、甲方提供儲各油罐,并保證基地道路暢通。
五、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按兩車墊資為基準之后每車以二十噸柴油結賬以此類推。結算方法采用轉賬支票或銀行匯款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發票,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執行,乙方所供應油料品種,標號質量,不符合規 定,由乙方負責。甲方未按約定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違約 合同欠款的5%,違約罰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如有爭議, 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雙方簽字 蓋章后,自送油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