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管理制度(精選3篇)
商戶管理制度 篇1
商戶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況老板需要進店經營者,身份等同導購員,必須服從商場統一規定。
二、人員規定:專柜導購員由商戶自行選擇,如商戶在尋找導購員方面有困難者,本商場可以代為招聘,但最終選擇權由商戶決定。導購員基本工資、獎金、提成以及相關補助由商戶承擔,導購員的基本工資由商場統一規定,獎金、提成以及相關補助由各商戶根據各品牌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本商場對導購員進行統一管理,商戶必須配合商場的管理;(具體細則見專柜人員管理)。
三、嚴禁私自張貼廣告和pop,一經發現,立即整改。
四、為了節約成交時間,提高銷售效率,本商場實行明碼表價,禁止討價還價;
五、本商場嚴格禁止商戶私收貨款等走單行為,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當月內累計發生二次走單或私收貨款的,本商場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六、舉報規定:凡對走單、私收貨款行為進行舉報的顧客,持商品舉報,一經證實,商場將對舉報人給予200元的獎勵并且所購商品免單。
七、柜內照明費:公共照明由商場統一負擔,二次用電部分,按實際用電量由商戶自行負擔,收費標準按國家統一規定的電費標準執行。
八、商戶之間相互有爭議,應和氣協商,拒絕爭吵,解決有困難,應找商場管理人員幫忙處理。
九、商戶經營商品應符合商場整體定位與檔次,禁止“三無”產品上架。
結算管理制度
一、結算流程說明
(1)商場規定每月15日、30日為結帳日,按合同約定商場與各商戶結算當期的貨款。
(2)各商戶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場財務部領取對帳單。如有異議應在接到對帳單之日起5日內與財務對清賬目。如到時無法對清,本月賬款移至下月結算。
(3)本商場每日早晨與各商戶就上一個營業日的`銷售進行對帳,商戶必須認真嚴格對清每日賬款,如因總結算金額不一致導致結帳延誤,后果由商戶自負。
(4)雙方對帳清楚后,商場將應結款項打至商戶銀行卡上或發放現金。
二、結算的一般原則
(1)銷售、單位產出排名靠前的品牌,優先結算。
(2)屬商場的代表性品牌優先照顧。
(3)能與我商場友好合作、互諒互讓、共創優異業績的商戶,優先結算。
(4)新入駐品牌予以優先照顧。
(5)有培養前途的品牌優先照顧。
商戶管理制度 篇2
一、因特殊情況老板需要進店經營者,身份等同導購員,必須服從商場統一規定。
二、人員規定:專柜導購員由商戶自行選擇,如商戶在尋找導購員方面有困難者,本商場可以代為招聘,但最終選擇權由商戶決定。導購員基本工資、獎金、提成以及相關補助由商戶承擔,導購員的基本工資由商場統一規定,獎金、提成以及相關補助由各商戶根據各品牌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本商場對導購員進行統一管理,商戶必須配合商場的管理;(具體細則見專柜人員管理)。
三、嚴禁私自張貼廣告和POP,一經發現,立即整改。
四、為了節約成交時間,提高銷售效率,本商場實行明碼表價,禁止討價還價;
五、本商場嚴格禁止商戶私收貨款等走單行為,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當月內累計發生二次走單或私收貨款的',本商場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六、舉報規定:凡對走單、私收貨款行為進行舉報的顧客,持商品舉報,一經證實,商場將對舉報人給予200元的獎勵并且所購商品免單。
七、柜內照明費:公共照明由商場統一負擔,二次用電部分,按實際用電量由商戶自行負擔,收費標準按國家統一規定的電費標準執行。
八、商戶之間相互有爭議,應和氣協商,拒絕爭吵,解決有困難,應找商場管理人員幫忙處理。
九、商戶經營商品應符合商場整體定位與檔次,禁止“三無”產品上架。
商戶管理制度 篇3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存儲劇毒化學品。
二、劇毒化學品的倉儲設施與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庫房結構完整、干燥、通風良好,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劇毒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同時按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四、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五、儲存劇毒化學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貯存方式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并將數量、地點及保管人員報公安機關。
六、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劇毒品的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并應當定期檢查。
七、劇毒化學品專用倉庫要24小時專人(60歲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時巡查,并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