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室內設計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室內設計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代 理 人: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設 計 師: 職業資格證書: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設計項目概況
1.甲方委托設計項目地點:
區(縣) 路 弄 樓 室,近 路口,小區名稱 。
2.房屋建筑物類別:□別墅 □公寓 □花園洋房
□辦公室□商鋪 □會所 □酒店。
3.房型: 。
4.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5.預計裝飾造價(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設計程序及要求
1.室內裝飾的設計程序:
(1)設計準備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至現場進行勘測,并與甲方充分溝通。
(2)方案設計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分析各空間的相互功能關系,提供平面設計,顯示出功能單元位置、功能單元關系及家具安排布局,并提供 個主要空間視角的效果圖。乙方介紹并說明設計方案,進行方案調整,并由甲方簽字確認。
(3)施工圖繪制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按甲方確認的設計方案,進行全套裝飾施工圖的設計與繪制。乙方根據甲方的修改意見,設計并繪制成完整的施工圖。
(4)工程施工階段,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到裝飾工程施工完成止。乙方要進行施工前的設計交底,參加現場協調,進行必要的現場指導;竣工時,協助做好總體驗收工作。
2.設計圖紙資料基本要求:
(1)提供的設計圖應符合 的規定,一式 份,并交甲方 份。
(2)設計圖具體要求:
A.每頁設計圖須由制圖、校對、審核三者簽字。
B.每頁設計圖須由甲方簽字認可。
C.設計圖如需修改或變更,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3.提供設計圖文資料內容:
(1)圖紙封面、封底、設計圖紙、圖列表;
(2)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說明;
(3)原始建筑平面測量圖(含所有墻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氣、地漏、污水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箱等標注);
(4)墻體改動圖(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準);
(5)設計平面布置圖;
(6)設計頂面布置圖;
(7)設計地面布置圖;
(8)強、弱電及多媒體、智能化插座定位分布圖;
(9)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10)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1)廚、衛墻面設施布置圖;
(12)主要部位立面、剖面、節點詳圖;
(13)局部透視圖;
(14)主要裝潢(飾)材料用材表;
(15)其它 。
第三條 設計費用
本項目設計費用:使用面積 平方米,單價 元,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元。
第四條 支付方式
1.乙方設計師上門勘測前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2.甲方確認平面設計圖紙 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的總額 %,計人民幣 元。
3.余款支付 。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設計需要,提供物業管理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的聯系人,該項目的建筑、結構、設備、管道等竣工圖,以及大樓裝修規定。
2.甲方應填寫完整的《設計任務書》。
3.甲方對已確認的設計圖進行修改,重新設計的部分,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乙方設計時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
5.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填寫的《設計任務書》及裝飾要求進行設計工作。
6.施工過程中,乙方指派設計師現場進行施工交底, 設計師到現場指導施工及整體竣工驗收應不少于三次。
7.乙方在中途需更換所指派的設計師,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并辦理確認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支付部分設計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延期完成設計圖的,每延期一天,應按設計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甲方損失的,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4.雙方訂立設計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
附件一:《上海市室內設計流程簽證單》
附件二:《上海市室內設計修改或變更簽證單》
附件三:《補充協議(附頁)》
附件四:《設計任務書》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委托代表人:
郵 編: 郵 編: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室內設計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代 理 人: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設 計 師: 職業資格證書:
聯系方式:
根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設計項目概況
第二條 設計程序及要求
1.室內裝飾的設計程序:
(1)設計準備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至現場進行勘測,并與甲方充分溝通。
(2)方案設計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分析各空間的相互功能關系,提供平面設計,顯示出功能單元位置、功能單元關系及家具安排布局,并提供 個主要空間視角的效果圖。乙方介紹并說明設計方案,進行方案調整,并由甲方簽字確認。
(3)施工圖繪制階段為 個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按甲方確認的設計方案,進行全套裝飾施工圖的設計與繪制。乙方根據甲方的修改意見,設計并繪制成完整的施工圖。
(4)工程施工階段,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到裝飾工程施工完成止。乙方要進行施工前的設計交底,參加現場協調,進行必要的現場指導;竣工時,協助做好總體驗收工作。
2.設計圖紙資料基本要求:
(1)提供的設計圖應符合 的規定,一式 份,并交甲方 份。
(2)設計圖具體要求:
A.每頁設計圖須由制圖、校對、審核三者簽字。
B.每頁設計圖須由甲方簽字認可。
C.設計圖如需修改或變更,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3.提供設計圖文資料內容:
(1)圖紙封面、封底、設計圖紙、圖列表;
(2)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說明;
(3)原始建筑平面測量圖(含所有墻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氣、地漏、污水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箱等標注);
(4)墻體改動圖(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準);
(5)設計平面布置圖;
(6)設計頂面布置圖;
(7)設計地面布置圖;
(8)強、弱電及多媒體、智能化插座定位分布圖;
(9)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10)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1)廚、衛墻面設施布置圖;
(12)主要部位立面、剖面、節點詳圖;
(13)局部透視圖;
(14)主要裝潢(飾)材料用材表;
(15)其它 。
第三條 設計費用
本項目設計費用:使用面積 平方米,單價 元,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元。
第四條 支付方式
1.乙方設計師上門勘測前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2.甲方確認平面設計圖紙 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的總額 %,計人民幣 元。
3.余款支付 。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設計需要,提供物業管理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的聯系人,該項目的建筑、結構、設備、管道等竣工圖,以及大樓裝修規定。
2.甲方應填寫完整的《設計任務書》。
3.甲方對已確認的設計圖進行修改,重新設計的部分,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乙方設計時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
5.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填寫的《設計任務書》及裝飾要求進行設計工作。
6.施工過程中,乙方指派設計師現場進行施工交底, 設計師到現場指導施工及整體竣工驗收應不少于三次。
7.乙方在中途需更換所指派的設計師,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并辦理確認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支付部分設計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延期完成設計圖的,每延期一天,應按設計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甲方損失的,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4.雙方訂立設計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
附件一:《上海市室內設計流程簽證單》
附件二:《上海市室內設計修改或變更簽證單》
附件三:《補充協議(附頁)》
附件四:《設計任務書》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委托代表人:
郵 編: 郵 編: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室內設計合同 篇3
委托方:
設計方:
根據《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建筑面積:
3.使用性質:
4.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2元/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
2元/2計取,設計費總計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元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現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張,總計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