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夫妻離婚協議書(精選3篇)
上海市夫妻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
女方:,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
男方與女方于年月日在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因性格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愿離婚;
二、雙方無子女。
三、離婚后,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后的生活。
四、財產分割:
(1)
(2)
五: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夫妻離婚協議書 篇2
協議人:
身份證號:
住所:
協議人:
身份證號:
住所:
男方與女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由男方撫養。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位于北京市海淀區房屋,歸女方所有。
位于的房一套歸女方所有。
位于花園小區房子一套歸男方所有。
三、鑒于女方多年來照顧家庭和撫育女兒,以及未來就業和生活的不可預見問題,男方向女方給付貳拾萬(¥200,000)作為補償。
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據此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六、如產生爭議,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
上海市夫妻離婚協議書 篇3
男方:周,身份證號
女方:王,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經人介紹認識談婚,于19年月日登記結婚,并于年、月日生一子,取名周小。婚后由于未注意夫妻關系的調劑及不斷學習,導致夫妻感情隨著婚姻關系的延續越行越遠,最終無法共同生活。雙方今已決意解除婚姻關系,在財產分割處理上,以下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再有爭執:
一、房屋及室內家用電器、家具:指北京市海淀區路號樓號(產權登記證號為:京房權證海私移字第010號)及其室內一切家用電器、家具。
二、住房公積金:指男方單位代為辦理之住房公積金,該款項因第一條之房屋仍系男方單位公房,在房改過程中仍需要繼續交納相關款項,并在住房公積金中扣除。
三、存款:指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積蓄,且已交女方掌握的部分。
四、基金、股票:指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基金、股票,主要由女方購買,現已交女方掌握。
五、保險:分以下兩部分:1.男女雙方及小孩的商業保險,雙方對具體險種均已知悉;2.男方的養老保險。
六、家中女性用貴重首飾:本條內容已悉數由女方掌握。
七、男方在生活中收集的各類藏品、紀念品。
八、寵物狗:多多。
鑒于男方收入穩定,女方經濟條件較差,小孩雖快成年但仍在校讀書,男方自愿最大限度保障女方在離婚后生活質量不致下降,小孩能繼續接受高等教育。從有利各自工作、生活之原則,雙方同意在各自生活用品、學習用品歸各自所有之前提下,以上夫妻共同財產作如下分割:
一、房屋及室內家用電器、家具:本項財產本應男女雙方每人一半,考慮到小孩仍在讀書,為保障小孩日后生活便利,男方自愿將自己名下應分得的房屋產權贈與小孩,原小孩使用之電器、家具屬于小孩所有,其余電器、家具均歸女方所有。同時考慮到房屋產權仍在改制過程中,男方有義務配合所在單位辦理好相關手續,應繳費用亦由男方一人承擔。本條約定,不因未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而改變。
二、住房公積金:考慮到房屋產權仍未落實,此款項應用于交納房改相關費用。
三、存款:這些款項均由女方掌握,均歸女方所有,男方放棄分割。
四、基金、股票:此項財產權益均已由女方掌握,男方同意悉數歸女方所有,放棄分割。
五、保險:1.各項商業保險雖原由男方負責出資購買,為便于日后生活,男方商業保險之各項權益由男方享有,女方商業保險之各項權益歸女方享有,小孩商業保險之各項權益由小孩享有。此外,離婚后男方仍有義務繼續代小孩續繳各項商業保險,女方名下商業保險考慮到女方所獲存款及基金、股票足以交納各類保險,為此由女方自行負責。2.男方名下社會保險之養老保險由男方享有。
六、家中女性用貴重首飾:本條內容已悉數由女方掌握,男方同意均歸女方所有,放棄分割。
七、男方在生活中收集的各類藏品、紀念品:男方有選擇地挑選藏品、紀念品,剩余物品歸女方所有,此項物品選擇在辦理離婚登記前完成。
八、寵物狗多多由女方飼養,男方有探視權。在女方因身體狀況不適或其他原因不便照看時,男方有飼養義務;反之亦然。
注:
1.以上各條款中涉及的財產分割方案,雖未明確寫明,但雙方悉數掌握,仍有未分割的部分,男方名下財產歸男方所有,女方名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2.在小孩生活、學習照顧上,考慮小孩雖已成年,但為其日后有較好的發展前景,男方自愿承擔小孩的所有生活及學習費用,直至小孩參加工作能獨立生活時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離婚登記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