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崗通知(精選3篇)
上崗通知 篇1
上崗通知
勞務派遣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協議約定,現通知您:
一、 年 月 日起到下列用工單位報到上班:
用工單位全稱: 。
工作地點: 。
工資待遇:人民幣 元/每月
其它: 。
二、請您于 年 月 日 時到本單位報到,辦理上崗前手續。如未能如期辦理相關手續,則視為您不同意新的工作安排,本單位不能承諾繼續保留該崗位。同時,本單位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報到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特此通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
上崗通知 篇2
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1996〕354號
13.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勞辦發[1997]88號
二、關于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采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于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上崗通知 篇3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今向貴公司發函是為了處理本人與貴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委托代辦“兩證”糾紛的相關事宜。經與專業律師咨詢相關法律條款了解,結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特致函如下:
一、本人與貴公司簽訂的《_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包含了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
1、房屋買賣合同關系。
2、委托合同關系(委托代辦《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需要說明的是,本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成立、生效及繼續履行均無異議,僅解除與貴公司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根據《_____》第四百一十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之規定,本人解除委托合同的行為完全符合現行相關法律的規定,且必然發生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委托關系至此終止,貴公司不在擁有為本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代理權限,且無權向本人收取有關代辦稅費。
二、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而言,因本人已按合同約定支付了全額房款,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義務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貴公司應嚴格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向本人交接房屋并協助辦理有關產權登記,如貴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向本人交接房屋,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及第十一條之約定,交房期限滿(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貴公司即構成實際違約(逾期交房),那么,將發生如下的法律后果:
1、逾期在30日內,貴公司應按日向本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本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貴公司應自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已付房款的3%向本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因該約定的違約金明顯低于所造成的損失,根據《_____》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違約金應增加至于實際損失相當的數額(即以實際損失計算):本人也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房屋實際交付之日止,貴公司應該按日向本人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________元/日)。
以上情況,特此函告!望貴公司斟酌并謹慎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