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商鋪合作經營合同(通用3篇)
商場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現就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墻面須報甲方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于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只交納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計算,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剩下部分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銀行承擔,剩余一、二、三層總面積為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于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后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進行交接,并對其核對后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
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元整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元整
4.3 租金按月份計算,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據。
4.6 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合計為 元整;
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8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兩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 元整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
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
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
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保險
9.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負責購買以該商鋪為保險標的,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并保證保險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
9.2 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辦理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或添置的設施設備等財產的保險并承擔相應保費。
9.3 保險從本合同生效日開始至本合同終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中斷保險。
第十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10.1 乙方安裝于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置廣告牌或宣傳標志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
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開業
11.1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開業。
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2.1 甲方權利義務
12.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2.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2.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12.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2.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2.2 乙方權利義務
12.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
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2.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
12.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2.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
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3.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歸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搬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3.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
14.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4.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4.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送達
15.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
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5.2 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系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六條 管轄法院
16.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其它
17.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并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7.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并執行。
附件1:甲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3:交付標準及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地址:
年 月 日簽署于
商場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層______號商鋪經營者
甲方就乙方對______商鋪進行裝修改造活動,根據《______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鳳翔商廈經營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修商鋪本合同裝修場地位于懷柔區商業街2號樓鳳翔商廈內之______層______號商鋪。
第二條 裝修期限裝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裝修押金乙方進入場地裝修前,需向商廈管理處繳納裝修抵押金元,裝修完成后,經商廈管理處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設備等條件后,一個月后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條 裝修條例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商鋪裝修改造方案進行審核,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復后方可進行裝修改造。2、乙方所提出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要明確裝飾部位、范圍以及內容等詳盡信息。3、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垃圾清運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廈及他人的設施、設備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并承擔所有維修費用。5、乙方所有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一日應交納違約金______元,租期不順延。6、乙方需要改造商鋪,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未經書面同意改造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因此給商廈所造成的損失。7、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商廈管理處審核,并經書面回復后嚴格按照《______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______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將對乙方處以 元罰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8、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并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9、乙方裝修改造所產生的垃圾、廢料等必須及時清掃干凈,不得影響商廈內的整體環境美觀,否則,將處以 元的罰款。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的墻壁、地面鉆孔,不得在墻壁上直接安裝飾物或金屬掛件,如有違反,將處以 元罰款。11.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第五條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