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合同書(精選16篇)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農戶: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簡稱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愿將自己的自留山、責任山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 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的范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臍橙等經濟作物占地、低洼濕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范圍內水田、旱田、村莊占地后,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后,甲方山財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 元/畝/30年在甲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且甲方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一次性付清30年的承包金。
五、承包用途
營造光皮樹及發展其相關產業。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復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復印件》。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占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采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原有墳墓保留適量見光保護區。
4、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
5、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6、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承包期內,如甲方村民在乙方承包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或墳墓,需事先通知乙方,并控制在每戶建房占地140平方米、每墳20平方以內,并核減相應的土地承包金。如需砍伐乙方林木,有關補償事宜根據林木的實際生長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4、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5、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余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準,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7、甲方山地發包簽約后,現有的零散林木歸甲方,但是必須申請辦理采伐證指標,要求在 年 月 日之前砍完,逾期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再補償林木價款。對已荒蕪、零散的油茶同意乙方煉山清理,不需補償。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于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林業局和監證單位各存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村委會代表(蓋章): 林業部門(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4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一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xx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范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低洼濕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范圍內水田、旱田、村莊占地后,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共計x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
合同期滿后,甲方山場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x元/畝,并在簽訂本合同時結算本年租金及預交一年租金,往后每年的租金在每年xx月xx日前結算,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
五、承包用途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復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復印件》。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占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采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3、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4、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余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準,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于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村委會代表(蓋章):林業部門(蓋章):
簽訂時間: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于: 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
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范圍:
甲方自愿協商將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______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________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周期。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_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共______元年,于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發包山地范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范圍內一切地上附著物。
1、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6、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公開協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基本情況:甲方將位于某鎮某村村民委員會所有的面積為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西長 米、 南北長米。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過村民會議表決通過并報 鎮人民政府批準,并保證該宗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為五十年,即從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終止。
三、承包費:承包費為 元/年,共計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完畢,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擬將所包土地用于植樹等經營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另作他用。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建設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種地上設施,甲方在權限范圍內予以協助。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承包費。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征收、征用行為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但甲方應在該事實發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協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權獲得地上附屬物補償,并有權要求甲方補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道路暢通、通水、通電等便利條件。
4、甲方在能力范圍內為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支持,幫助乙方辦理相關經營建設手續。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經營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添臵、建設各種地上設施,并享有所建設施的所有權。甲方對因建設設施所涉城建、規劃、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獲準建設或所建設施被相關部門強制拆除而嚴重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的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有權通過轉包、出租、轉讓等方式對所承包土地進行流轉。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上述事實發生后十日內,乙方或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受人應將產權的變動情況通知甲方。
4、乙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承包費,但除交納承包費和水電費外,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七、合同的期滿和續簽: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相同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接到甲方發包啟事后30日內決定是否承包,否則甲方有權將土地發包他人。合同期滿后,雙方不續簽合同的,乙方自行處臵地上設施或經雙方合理作價后歸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附地形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村委會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游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1、甲方將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全部承包給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紅線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承包期間,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_____屯第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角路。)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2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20xx年共計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為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xx年1月10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0xx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_____組長:_____
村民代表:_____
甲方10隊隊長:_____組長:_____
村民代表: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見證人:_____
_____年_____日_____月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0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龍泉村的經濟發展,快速的建設新農村,經過村委會的努力,終于引來了深圳長江通達貿易公司投資建設農村休閑農業和龍泉油茶基地,由于要開發必須利用土地,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地塊概況
此片地塊位于龍泉村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一條:土地使用形式使用租賃,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交租金的形式為:_____年至_____年(10年),免收承包金;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畝2公斤茶油計算;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畝2.5公斤茶油計算;50年后,林地及附屬固定資產全部無償移交村民小組。實行公司+農戶+基地的形式進行開發。
第三條每年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付款為現金或實物。(現金為油茶的當時的市場價格。動態計算)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出租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出租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承租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3、承租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承租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承租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承租人必須如數繳納租金。
7.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政府的監督,尊重當地人民的合法權益,并且接受當地村民合理化建議。
8、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土地、水資源的的整潔,不能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影響當地人的生活。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9、出租方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10、出租方有權監督租賃土地、水資源不受損害。
11、出租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12、出租方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13、出租方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14、出租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嚴重影響本村村民生活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八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后,承租方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二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十三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各一份備案。
第十六條、附件
1、造林地四至界限圖;
2、租賃土地面積確認書;
3、合同確認書;
4、村民會議決議;
5、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出租方代表:(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二)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
一、甲方將位于以東、以西毗鄰的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年03月25日起至**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700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700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700畝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以南、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農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f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700畝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700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五家渠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村小組荒山林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租賃給乙方使用和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貴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積約 畝,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為 年,荒山林地自20_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年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租金每伍年交納一次租金,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樹木及村民種植物清理完畢后(不具經濟價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個伍年租金 萬元(大寫 元整),以后以次類推,收款后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四、甲方責任:
1、簽合同時甲方必須出具山權證,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會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規定,如數按合同約定界線內的荒山林地和相對應的林權證變更給乙方使用。
2、作為甲方因保證租賃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山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以屬上的爭議,若因山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村規民約處理。
5、乙方在租賃山地期間,如向上級申報項目需該村小組出具相關證明,甲方在不影響本村小組其它林地歸屬權的情況下給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給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現有樹木的砍伐涉及報批相關手續由甲方村民負責,如有任何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7、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把山權證過戶到乙方為法人的企業,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乙方責任
1、租賃的山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租賃的山地乙方只能(除業務用戶占地外)用作生產農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產經營。
3、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4、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生產和水利等設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產經營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農業生產。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承包期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道路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畢,附作物歸甲方所有,如三個月未清理結束乙方可自行處理。
八、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會的變更和該村小組干部換屆而變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國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甲方內部糾紛及山權證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產作業,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把山權證過戶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內,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租給第三方經營。
十二、整體合同過戶給第三方,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必須重新訂立合同,且應注明繼續租賃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繼續承租,應負責將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報備公證處,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會成員(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2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于: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范圍:甲方自愿協商將其所位于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________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周期。
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計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發包山地范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范圍內一切地上附著物。
1、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6、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3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于: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范圍:甲方自愿協商將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 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5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周期。
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計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發包山地范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范圍內一切地上附著物。
9、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10、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11、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12、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13、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14、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15、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4
甲方:芒章鄉中心小學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背后,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并達成協議:乙方自愿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后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征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后。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小學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5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了進一步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山地資源,促進農林業生產發展,建設高效綠色產業。現決定在甲方所位于: 開發農林業。甲、乙雙方特訂立山地承包合同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范圍:甲方自愿協商將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給乙方農林業開發,共 畝。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5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可順延至下一個承包周期。
承包費每年付款一次。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計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書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類推,在每年該日一次付款當年承包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有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10天內自行清理發包山地范圍內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該承包山地范圍內一切地上附著物。
1、乙方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山地范圍內建造所需的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的續包權。
6、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乙雙方共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包括生產、生活設施)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畢。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2、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書面同意書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書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甲方將耕地發包給乙方經營,并簽訂本合同。
一、 承包期限
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貳拾年。
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二、 承包價格
所發包土地的承包費總計為壹拾捌萬元。每畝每年300元,共30畝。
三、 承包費的繳納
1、 交款時間:20xx年10月15日,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交清。
2、 交款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3、 交款金額:180,000元,大寫:壹拾捌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逾期未交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未交付部分參照當地農村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標準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
3、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承包期內,涉及所承包土地的國家政策性補貼資金(糧補、綜合補貼等)由乙方享受。
五、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