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場承包經營合同(精選3篇)
山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山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承包在 村
委, 村(小地名 )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于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于 ,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占 %,甲方占 %。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村委 份,鎮政府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山場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后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林位于后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來的路,梗,以及原來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約束之內。
四、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林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于甲方無關。買賣山場松樹達成如下協議:
六、 買賣山場售價為二十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須于2040年陽歷2月22號前將林木砍伐后將松樹栽上歸還甲方,栽樹的條件按標準執行。
八、一切開支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樹枝歸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十一、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十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十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四、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村民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