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精選17篇)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鄭州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以下簡稱"原有限合伙人",乙方與丙方在下文中合稱為"原合伙人")
丁:______________
(丁以下簡稱"新合伙人")
鑒于:
1、為方便甲方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其他投資人將以新入伙之方式,與甲方、乙方及丙方共同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新甲方之新合伙人。
2、原合伙人已于年月日共同簽署(以下簡稱"《合伙協議》")。新設立的甲方中,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且乙方為甲方之普通合伙人即執行事務合伙人,丙方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
3、新合伙人丁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有限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4、原合伙人乙方與丙方一致同意接受丁X入伙并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限合伙協議》之規定,按
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新合伙人丁X、原合伙人乙方和丙方及
甲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入伙協議》,以昭共同信守。
一、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新合伙人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
(1)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
(2)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3)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
2、新合伙人性質:有限合伙人
3、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
4、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新合伙人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乙方之書面指令,于年月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三、新合伙人丁X認可甲方《有限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丙方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該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占甲方總認繳出資的比例計算。屆時,原合伙人及所有新入伙之有限合伙人共同簽署修訂后之《(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協議之補充協議》。
五、本《入伙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丙方:______________(簽署)
丁(簽署/蓋章):______________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_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是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_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是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以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夠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 為方便甲方注冊及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伙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2、 新合伙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一、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 新合伙人基本情況:
(1)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
(2)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3)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2、 新合伙人性質:有限合伙人
3、 認繳出資額: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4、 繳付期限:
5、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 乙方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書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認可甲方《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占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五、 本《入伙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伙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就新入伙人入伙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人基本情況
1、.新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這里的內容取決于{{新合伙人}})
2、.原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這里的內容取決于{{原合伙人}})
第二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伙是由上述原合伙人共同出資,以 目的而結成的。合伙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合伙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屬于普通合伙企業,由和 作為合伙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伙事務。
第三條 新合伙人出資情況
1、新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新合伙人的出資義務應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
第四條 合伙關系
新合伙人成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伙的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伙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
3、債務承擔
(1)新合伙人同意對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伙人需要將個人合伙的經營狀況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對于未告知的債務,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伙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伙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伙情形
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1)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伙人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伙人按退伙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 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這里的內容取決于{{新合伙人}})
(這里的內容取決于{{原合伙人}})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_________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伙人承認原合伙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伙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原合伙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
1、 為方便甲方注冊及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伙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2、 新合伙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一、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 新合伙人基本情況:__________
(1)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新合伙人性質: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
3、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4、 繳付期限:__________
5、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 乙方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書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認可甲方《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占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五、 本《入伙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7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_______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________,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_______%。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余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乙方入伙后即以其_______%的股份比例享有入伙后的各項合伙人之權益,承擔入伙后各項合伙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占____________%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伙前涉及_______的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伙前_______的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伙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伙后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伙人所占_______的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_______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系、周邊關系、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_______的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_______的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布一次財務的盈余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布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伙人商議后,方可開支。
5、_______的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伙人統一議價后方可定價銷售,合伙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伙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伙人之義務,非合伙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伙后,_______的開采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伙后_______兩年的開采時間,則自_______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伙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________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伙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并依據 合伙協議,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為普通個人合伙,是根據合伙協議自愿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
第七條:經營場所:
第八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于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伙期限為 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系方式:。
2、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系方式:。
第十條: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系方式:。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伙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并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務,任職合伙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
1、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伙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伙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七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伙人決議授權的范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伙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伙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并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原合伙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原合伙人: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新合伙人出資證明
本合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建,根據《合伙協議》及《入伙協議》發放此證。
茲證明 是合伙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占全體合伙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為有效。
特此為證。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伙人簽字并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9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
第四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________,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2、________,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第六條: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50%。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于________年 月 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________年 月 日之前將余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乙方入伙后即以其50%的股份比例享有入伙后的各項合伙人之權益,承擔入伙后各項合伙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占X50%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伙前涉及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伙前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伙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伙后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系、周邊關系、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布一次財務的盈余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布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伙人商議后,方可開支。
5、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伙人統一議價后方可定價銷售,合伙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伙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伙人之義務,非合伙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伙后,開采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伙后兩年的開采時間,則自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伙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伙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附件:
新合伙人出資證明
本合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組建,根據本協議書特發放此證。
茲證明龍是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占全體合伙人總出資額的50%。
本出資證明經原合伙人與新合伙人確認為有效。
特此為證。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伙人簽字并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并依據 合伙協議,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伙為普通個人合伙,是根據合伙協議自愿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X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______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權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于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伙期限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伙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并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務,任職合伙的經理職務,薪金____________。其權限是:
1、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伙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____________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伙人決議授權的范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伙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伙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并承擔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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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2
個人新入伙協議書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
第四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仁里煤礦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2、,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第六條: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系方式: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50%。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于XX年月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XX年月日之前將余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乙方入伙后即以其50%的股份比例享有入伙后的各項合伙人之權益,承擔入伙后各項合伙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占仁里煤礦50%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伙前涉及仁里煤礦的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伙前仁里煤礦的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伙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伙后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伙人所占仁里煤礦的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仁里煤礦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系、周邊關系、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仁里煤礦的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仁里煤礦的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布一次財務的盈余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布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伙人商議后,方可開支。
5、仁里煤礦的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伙人統一議價后方可定價銷售,合伙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伙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伙人之義務,非合伙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伙后,仁里煤礦的開采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伙后仁里煤礦兩年的開采時間,則自仁里煤礦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伙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伙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簽訂地點:
年月日
附件:
新合伙人出資證明
本合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組建,根據本協議書特發放此證。
茲證明龍政紅是仁里煤礦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占全體合伙人總出資額的50%。
本出資證明經原合伙人與新合伙人確認為有效。
特此為證。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年月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伙人簽字并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 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為方便甲方注冊及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伙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新合伙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新合伙人基本情況: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性質:有限合伙人
認繳出資額: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繳付期限: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乙方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書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可甲方《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占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本《入伙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國鄭州市簽署:
甲方: (有限合伙)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丙方以下簡稱“原有限合伙人”,乙方與丙方在下文中合稱為“原合伙人”)
丁方:
(丁方以下簡稱“新合伙人”)
鑒于:
1、為方便甲方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其他投資人將以新入伙之方式,與甲方、乙方及丙方共同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新甲方之新合伙人。
2、原合伙人已于 年 月 日共同簽署《 》(以下簡稱“《合伙協議》”)。新設立的甲方中,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且乙方為甲方之普通合伙人即執行事務合伙人,丙方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
3、新合伙人丁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有限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4、原合伙人乙方與丙方一致同意接受丁方入伙并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限合伙協議》之規定,按
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新合伙人丁方、原合伙人乙方和丙方及
甲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入伙協議》,以昭共同信守。
一、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新合伙人基本情況:
(1) 名稱/姓名:
(2)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3) 地址/住址:
2、新合伙人性質:
有限合伙人
3、認繳出資額: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4、繳付期限: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新合伙人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乙方之書面指令,于 年 月 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戶名: (有限合伙)
開戶行:
賬號:
三、新合伙人丁方認可甲方《有限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丙方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該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占甲方總認繳出資的比例計算。屆時,原合伙人及所有新入伙之有限合伙人共同簽署修訂后之《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協議之補充協議》。
五、本《入伙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有限合伙)(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簽署)
丁方(簽署/蓋章):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6
合伙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
(參照《前置改作后置的許可經營項目目錄(20__)》具體填寫)
一般經營項目:
(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__)具體填寫)
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條 合伙期限為××年。
(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 。
住所(址): ,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2、 。
住所(址): ,
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注:可續寫)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出資數額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出資數額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人責任承擔和追償
第十三條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約定其它承擔賠償責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六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七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二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七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入伙協議書(普通合伙企業) 篇17
合伙合同協議書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伙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協議書不單單記錄了各個合伙人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方式等,還規定了各個合伙人應該承擔的義務。合伙合同協議書擬定好后,參與合伙的每個合伙人都應該在協議上簽字,以確保希望以的法律效力。簽訂了該協議的合伙人,也應該切實履行義務,維護大家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師365襄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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