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老賴”的財產(通用3篇)
如何查詢“老賴”的財產 篇1
首先,弄清楚可被執行的財產都有哪些?
動產(汽車、家具、電器等等,能賣成錢的都算上吧)、不動產(房屋、商鋪、具有使用權的土地等等,拿不走但能折成價的)、現金、股權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權證、包括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債權、其它應收賬款、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申請人掌握一些查找技巧非常重要。
一是從經濟往來線索中查找
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傳真,被執行人的網站,以及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賬號等基本情況、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行蹤等等,發現隱匿財產的線索。
二是從被執行人處取得財產線索
套取、跟蹤被執行人(法人)的出納,發現其賬戶上有錢的開戶行;追蹤被執行人門前經常停放的車輛;關注被執行人單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銀行。
還有一招有時會起到關鍵作用:懸賞舉報!
三是委托律師查詢
通過律師查詢簡單快捷,合法合規,可以查明以下信息:
工商檔案查詢借款人開戶行、賬戶、賬號,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到位,有無抽逃出資;被執行人繳納水費、電費、稅款情況;知識產權的相關情況;不動產的位置、產權使用狀況等;名下登記車輛情況。
四是協助法院調查或申請人民法院簽發財產調查令
五、尤其是近年來,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執行成功的案例越來越多,查封、凍結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將會成為執行工作中的一項常態化措施
如何查詢“老賴”的財產 篇2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離婚后的財產糾紛,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情形:(1)夫妻雙方離婚時,沒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產生的糾紛;(2)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引發訴訟;(3)夫妻雙方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一方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引發的糾紛;(4)婚姻關系終止后,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共同財產而引發的糾紛。不論屬于哪種情形,必須滿足“離婚時未涉及”的條件。就協議離婚而言,所訴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在夫妻財產分割協議中沒有涉及、約定不明確或者履行中當事人反悔,均不影響當事人提起權利主張。至于該財產是否真正“未涉及”,或應否受到法律保護,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案件審理中需要查明并解決的問題。就訴訟離婚而言,當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起訴,意味著其所主張的爭議財產在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中未作過處理,應當是一個新的訴訟,否則,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則,當事人可通過申請再審等民事訴訟程序提出權利請求。
如何查詢“老賴”的財產 篇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
住址: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等級、營養費、護理費和后續醫療費進行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索賠一案已訴至人民法院,現已受理。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乘坐本市第__________路公交車行至__________路時,因司機突然緊急制動,致申請人摔倒在地,頭部、腿部、腕部等多處受傷,在本市__________醫院住院三十多天,花費了大量的費用仍未康復,至今還經常感到胸悶、頭暈,需要進一步的治療。
基于所述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法醫鑒定機構確定申請人的傷殘等級、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和后續醫療費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