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日常規章制度 篇1
一、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班主任老師、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衛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并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二、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三、學校食堂應遵循零利潤的原則,學生“營養餐” 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從業人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做給學生的飯菜要確保數量和質量。
四、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并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五、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六、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 “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
八、學校不準購買四季豆、野蘑菇、發芽的馬鈴薯給學生食用。
一律杜絕涼拌菜。
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
平壩縣夏云小學
20xx年
日常規章制度 篇2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日常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周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為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為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為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為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核查。如數據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簽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采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于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采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并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周六、周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核工資下降為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為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為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準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匯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最終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征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日常規章制度 篇4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xx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xx÷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日常規章制度 篇5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日常規章制度 篇6
營養餐改善計劃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一、營養餐改善計劃食品原料必須由專人負責,采購員熟悉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常識。
二、對于米面油及調味品等定型包裝原料采購要遵循定地點、定價格原則,采購員采購,食品管理員驗收。要求做到“一看二聞三嘗四問五索”,即索取、查驗其相應的營業執照、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單等材料,所索取的資料應加蓋供方紅印章或供方親筆簽名。
3、采購糧、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購人員向持有有效工商執照和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定點采購。
5、嚴禁采購腐敗變質、發霉、生蟲、蟲蛀、過期的食品和非定點屠宰的豬肉及其它肉食品。
6、購定型包裝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識不全的不應采購。
7、采購食品時應防止運輸過程中的污染。
8、采購食品時應做好所采購食品的各類、數量、質量等方面的登記,建立登記帳冊。
三、學校食品專門人員驗收登記
1、學校必須指定專門人員作為食品驗收員,驗收員須對采購的所有食品、原料進行認真清點與查驗;嚴格把關,拒收無合格證、無廠址廠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油、面粉、調味品等)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庫。
2、學校須建立食品采購臺帳,對采購人員采購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認真登記,以便檢查。
3、驗收人員對采購人員所索取的票據、證照復印件要歸檔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購把關不嚴而引發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采購人員和驗收人員的相關責任;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儲存制度
1、學校設置專用的營養餐儲藏室或架,確保食品儲藏安全衛生。
2、管理員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積極認真的完成好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儲存管理工作。
3、入庫食品必須認真檢查,更不能有過期、變質、污染食品入庫。入庫的食品應認真登記。
4、實行索證登記制度,每批食品入庫必須由供貨商提供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及進貨發票,建好臺賬。
5、每天出庫食品應做好登記,并準確登記數量和時間。
6、加強對食堂的管理與監督,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發生。
7、食品原料要分類存放,離地20cm,離墻15cm。
8、做好對保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食堂從業人員搞好室內衛生,確保室內整潔。
營養改善計劃檔案管理制度
1、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的各項工作建立檔案,由分管此項工作老師專人管理。
2、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營養改善計劃工作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歸檔備查。
3、學校制定的營養改善計劃工作各種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都要裝訂歸檔。
4、學校接收、發放營養改善計劃等材料計劃必須及時歸檔,按學期裝訂。
5、對于突發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6、學校營養改善計劃檔案實行借還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7、管理人員隨時搞好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遺失。
8、檔案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為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營養餐工程落實情況提供詳實的資料依據。
9、借閱檔案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借閱人要愛護檔案原件,用后及時歸還。
營養改善計劃食品試嘗、陪餐、留樣制度
1、學校要建立每天領導、教師自費陪餐制度,供學生享用的每餐、每種食品,須有專人提前進行試嘗并做好記錄,未發現有任何異常時,才能向學生供應。
2、每餐、供應的每種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3、留樣用的容器,取樣用的工具用前必須嚴格消毒,取樣時無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種食品裝1個留樣容器,留樣量不少于100克或一份,放置于專用冰箱保存48小時。
4、留樣期滿,食用者無不良反應才能解封。
5、留樣食品應標明日期、時間、品名、留樣人。
6、妥善保存食品試嘗、留樣等資料。
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以服務為宗旨,按照“非營利性”要求,嚴格執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進行管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2、 學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銀行結算專戶,財政補助經費的劃入和撥出必須經過該專戶。
3、學校營養餐專項資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學生營養餐食品的購置費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或套取專項資金。
4、食材采購回后,依次驗收、交貨、審核簽字。
5、原材料采購應票據齊全,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實事求是地核實營養餐品種成本,據實核算入賬。
6、購物的發票必須有采購人員、學校會計和學校分管領導簽字后才能入賬。食堂的帳務憑證不得隨意銷毀,必須保存10-20xx年。
7、食堂每學期期末應將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結算,并將結果向學校師生和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
營養餐工程安全報告及處置制度
一、學校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報工作。學校要明確專人負責,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負責人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按照預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活動。
二、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三、立即用電話向區教育局、區疾控中心、當地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四、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
五、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六、學校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七、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
日常規章制度 篇7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質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 100 分,下列扣分扣完 100 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 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日常規章制度 篇8
(一)
1.大力宣傳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重大意義,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加強健康教育,使學生養成安全、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
3.將本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領導機構、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人員、核定的實名制學生名單報教育局審查備案。
4.配備好后勤管理人員和生活教師,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確保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扎實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時間,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6.認真做好營養餐工作的檢查與指導。學校主管領導堅持每周檢查指導一次,分管領導堅持每天指導檢查一次;全面檢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發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和處理。
7.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界定享受對象,認真審核享受人數,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檔案,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嚴禁虛報學生數,嚴防套取、冒領國家資金。
(二)
1.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制度,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全體教師認真學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嚴把食品安全關,預防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3.把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嚴禁學生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飲料,以防不良疾病發生。
4.學校食品存放庫房必須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蚊蠅、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5.直接從事營養餐工作的學校從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和業務培訓,取得健康證后方可持證上崗參加工作。
6.直接接觸學生營養餐食品的學校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7.學校要嚴把食品驗收入庫環節,確保無質量保證的食品不進入學校。
(三)
一、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相關責任學校或個人要做出書面檢查,并在教育系統進行通報批評。
1.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張貼上墻、制度未分類專盒存放。
2.各項制度形同虛設,執行不力。
3.未配備食品專用儲藏室,食堂操作間雜亂。
4.儲藏室無防鼠、防蠅、防火、防盜、防破壞相關措施。
二、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相關責任學校或個人給予警告或撤職等行政處分。
1.確定享受營養改善計劃學生名單過程中,不按文件規定核定學生人數,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資金的。
2.對因管理不善導致學生丟棄、損壞營養食品,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對學生浪費食品的行為處理不當,經媒體曝光,給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抹黑,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相關責任人員移交司法機關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1.對擠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造成一定影響的。
2.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賬務管理上混亂、支付不合理等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對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規范等造成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等嚴重衛生事故的。
日常規章制度 篇9
學生營養餐工作食品驗收、儲存制度 為確保蛋奶面包儲存管理規范,責任明確,特制定以上制度:
1、學校設置專用的儲藏室,配備好儲存設備,確保食品儲藏安全衛生。
2、管理員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積極認真的完成好儲存管理工作。
3、入庫食品必須認真檢查,不能有破蛋入庫,更不能有過期、變質、污染牛奶、面包入庫。入庫的物品應認真登記,必須做到出廠時間和檢驗信息真實。
4、實行索證登記制度,每批食品入庫必須由供貨商提供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及進貨發票,建好臺賬。
5、每批食品入庫后必須及時留樣。
6、出庫食品必須有領取人員簽名,并準確登記數量和時間。
7、加強對儲藏室的管理與監督,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儲藏室。室內不準吸煙,不準在室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8、冷藏設備不準存放蛋奶面包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9、做好對儲藏保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搞好室內衛生,確保室內整潔。管理員必須每天打掃庫內衛生,定時對儲藏室進行消毒。
10. 加強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發生。
日常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后,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準后,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準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
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
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日常規章制度 篇11
1、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價格、衛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要召開2次以上會議,定期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并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2、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經營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3、學校食堂應遵循保本經營的原則,學生“營養餐” 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炊事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出售給學生的飯菜要明碼標價,確保數量和質量。
4、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并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5、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6、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每日菜譜、“營養餐”價格、“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7、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
8、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食品采購索證制度
1、實施食品定點采購制度:米、面、油、蛋、奶、面包等由鎮安縣教育后勤服務中心統一配送;其他食品、蔬菜、水果等要建立相對固定的,比較正規的采購地點。
2、食品原、輔料的采購必須做到“三有”“兩要”:有衛生許可證、有營業執照、有質檢合格證;向供貨方索要合格的貨驗報告,索要規范的供貨票據。
3、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必須清楚且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采購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三無”食品。
4、嚴禁采購過期、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觀異常的食品原輔料。
5、采購鮮(凍)畜肉類,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檢驗證,查看肉體上是否加蓋驗訖印章。
6、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購必記。
食品入(出)庫驗收制度
1、堅持由驗收員和食堂相關責任人多人驗收,有驗收入(出)庫記錄,做到每入每出必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保質期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
2、復核員要根據采購員兩人簽名的原始進料單復核數量,驗收員、復核員兩人簽名,并48小時留樣。
3、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4、定性包裝食品的驗收五要素:
一看:看包裝是否有廠名、廠址、日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二查:查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三驗: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污損、變形、雜物、霉變等。四聞:氣味是否有異味。五摸:手感是否有異樣。
5、非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爛、霉變的食物;二聞:是否有異味;三摸:手感有無異樣;四看:蔬菜是否新鮮。
儲藏室管理制度
1、儲藏室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儲藏室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2、儲藏室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工作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儲藏室管理人員每周對儲藏室內的物資進行檢查,發現霉變、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填寫變質物品處理單。
4、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30厘米)、離地(大于2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定期對儲藏室內的物資進行規范整理,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
5、儲藏室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柜都必須貼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品名及規格,并在進出標簽備注欄上注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儲藏室內的溫度,隨時對儲藏室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室內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7、儲藏室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儲藏室內抽煙、酗酒及從事與儲藏室貯藏無關的活動。
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
1、供學生享用的每餐、每種食品(菜肴、湯和主食),須有專人提前進行試嘗并做好記錄,未發現有任何異常時,才能向學生供應。
2、每餐、每種供應的食品必須設專人負責留樣。
3、留樣用的容器,取樣用的工具用前必須嚴格消毒,取樣時無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種食品裝1個留樣容器,留樣量不少于250克。留樣容器用保鮮膜密封后,放置于專用冰箱保存48小時。
4、留樣期滿,食用者無不良反應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試嘗、留樣與解封記錄等資料。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持健康證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領導小組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7、單位衛生監督人員、各環節負責人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營養餐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管理范圍: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及職責和其他相關的文件、票據、菜譜、采購計劃單、光盤等。
2、檔案資料應注意完整、規范、保密,不得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任意抽樣或遺失,不得任意向無關人員泄露。每學期整理一次移交給學校檔案室按財務檔案規定期限統一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3、所有檔案資料應登記、分類、編號,并由專人保管。根據保存檔案資料的數量,設置必要的檔案專用柜、櫥。
4、外來人員需查閱檔案資料應經領導小組同意,非檔案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查看。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進、移出、
借閱登記工作,調閱完畢檔案應及時還原,調卷時要輕取輕放,減少對檔案磨損。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后方能離開崗位。
6、上述檔案亦可存入計算機,并按上述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或用加密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未經允許,不得任意打開。
日常規章制度 篇12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繼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主管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規定填具請假單,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8時整。
加班:自18:30時至20:00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部門特殊情形進行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8小時。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 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
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條 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日常規章制度 篇13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①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②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①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②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③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④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⑤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①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③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④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⑤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⑥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
日常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培養員工綜合素質,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記警告一次。曠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資并記小過一次。
2、除領班及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并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違者記警告一次。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記小過一次,并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二次者予以記大過一次。
5、酒后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記小過一次,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記大過一次。
6、廠區內除吸煙區外,其它地區嚴禁吸煙,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雇。
9、因生產需要,不服從主管按排者,記小過一次。
10、未經允許。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打瞌睡,聽音樂,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須佩帶廠牌,違法亂紀者每次記警告一次,涂改、遺失廠牌罰款10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備、控制柜、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準,并由電工接電,用后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干凈,每次對車間責任人記警告一次。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檢查各車間氣體是否有漏氣,水龍頭,燈管是否有關,違者每次對車間責任人記警告一次;
19、原材料、產品。生產用具必須輕拿、輕放,存放在指定地點;如有亂丟產品者,每次記警告一次,情節特別嚴重的另作處理;
20、凡生產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類堆放整齊,產品不可亂擺亂放,必須標明數量、產品名稱,日期,違者每次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須每一層有紙隔板隔開,違者每次記責任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門周轉的產品及外發陽極的產品膠筐內的擺放最少要低于膠框邊緣,且最上面一層必須放罷紙板蓋好產品,既每層膠框不可以壓著下一層產品,違者記責任人及當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門的紙隔板不可以到處亂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處理,不可做報廢處理,違者記當事人警告一次。
24、各部門對半成品,成品等不可以在沒有紙包裝及隔板的包裝下裸露直接放在地板上,違者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如教導不及時改善者記小過一次;
25、員工上班及下班時間不可以進入辦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違者記警告一次,
26、部門早,晚交接班提前5分鐘打掃車間5s,中午。下午用餐提前5分鐘打掃衛生,洗手不得提前2分鐘,違者記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員工不得進入生產車間,違者記小過一次;
28、上、下班欽水時必須將剩水倒在指定的膠盆內,亂倒者記警告一次;
29、生產現場必須保持整潔衛生,無污垢,無垃圾,無死角。生產現場人員著裝必須大方、干凈、整潔。若發現有人亂涂亂畫、在墻上亂踢者要進行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違者記警告一次;
為保障公司紀律的嚴肅性,公司要求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同時要求車間管理與班長嚴加管理。確保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質保量生產
備注:
1、警告一次不給于罰款,通告處理,季度內累積警告三次者,記小過一次;
2、記小過一次罰款50元,當月記小過累積二次者,記大過一次;
3、記大過一次罰款100元,情節特別嚴重者扣除全部工資的20%,開除出廠;
4、三次警告記一小過;二小過記一大過;累計二次大過者扣除全部工資20%,并開除出廠;
日常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并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準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柜,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并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準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x年9月1日起施行。
日常規章制度 篇16
一、中心公共場所保潔管理方面
(一)中心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由中心聘請專職保潔員按照劃定區域統一清掃。
(二)窗口的辦公區域,應每日一次保潔(在上班前對桌、椅、柜、地面進行清潔,整理擺放好物品)。
(三)為保持中心室內外衛生,窗口工作人員和外來辦事者必須樹立“衛生為榮”的意識,養成和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不亂倒茶葉渣,不隨處懸掛、張貼宣傳資料,工作資料、用品擺放整齊。
(四)一至三樓服務大廳內嚴禁吸煙,保安員要起監督作用。
(五)中心不定期對窗口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定期公布衛生檢查結果。
二、安全保衛管理方面
(一)中心整體的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由中心負責。
(二)窗口必須做好本責任區內的防盜、防火、防詐騙、防治安隱患工作,以保證正常工作秩序及財產、人身安全。
(三)下班后和節假日期間應做到“三好一無”:即物品整理好、電源關閉好、柜門鎖好,無事故隱患。
(四)要注意安全用電,正確使用用電設備,不得隨意安裝、更改用電線路和電掣,增加用電設備、安裝或更改用電線路、電掣等需經中心批準。
(五)上班時間,工作人員必須佩戴中心統一發放的工作卡方可進入辦公區域,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窗口內。
(六)窗口工作人員需在非對外辦公時間加班的,必須憑中心統一發放的工作卡或本單位工作證,辦理好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窗口如需集體加班的,須提前告知中心。
三、停車場管理方面
(一)工作人員和外來辦事者必須按中心規定從指定的出入口進入和駛出停車場,并根據車輛的類型、大小,停放在劃有標志線的車位內,不得亂停亂放。
(二)進入停車場停車、取車時,必須服從保安員的指揮。
(三)窗口有固定車位的車輛,必須停在指定車位上;沒有指定車位的車輛,不得停在固定車位上。
日常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日常規章制度 篇18
一、治安保衛管理規定
1、本單位人員需有足夠的安保意識,積極配合物業人員搞好大樓日常管理工作。物業公司負責治安、防火工作,并建立治安、防火網絡,本單位人員需共同遵守治安、防火制度。
2、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要妥善收藏貴重物品并關好門窗。
3、發現形跡可疑的人,單位職工有責任及時通知物業管理人員。
4、除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在大樓內留宿。
5、本大樓內如發生偷盜等惡性案件,本單位職工須保護現場,做好配合工作。
6、物業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出大樓的物品進行檢查,大件或貴重物品須由責任人開具證明方可進出。
二、車輛管理規定
1、進入大樓范圍內的車輛須服從物業人員的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2、車輛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逆行,進入車庫時限速5公里。
3、本大樓地下車庫只供本單位工作人員使用。
4、車輛入庫后,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車主自負。
5、為了保證車庫有良好的衛生環境,不得在車庫內洗車,人員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6、為杜絕車庫內發生意外事故,凡進入車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同時在車庫內不得隨地扔煙頭。如因此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車主應負全部責任。
三、環衛綠化管理規定
1、保持大樓環境整潔,垃圾雜物應放到固定回收地方,不得隨意亂扔亂放。
2、保持公共樓梯走道整潔,不應在公共走廊過道堆放雜物,一經發現,大樓物業管理處將督促其清除。
3、 禁止攜帶動物進入本大樓。
4、 要保持環境安靜,部門各項活動應以不擾及他人為度。
5、 愛護大樓綠化,請勿將煙頭投放在花盆內,勿將雜物傾倒在洗臉池等易造成阻塞的地方。
四、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1、進入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亂涂亂畫和亂扔雜物。
2、嚴禁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過大樓物業管理處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有專人護送才可以裝運。
3、轎箱內只按適用之按鈕,禁止擊打按鈕,撞擊門板等粗野行為,不允許開啟轎箱頂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門來裝運物品。
4、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依靠轎門,進出門時不要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7、電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大樓物業管理處。
a、門的開關失去控制;
b、運行時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c、運行時有異常震動和響聲;
d、有漏電現象。
五、辦公場所使用規定
1、行政服務大廳是處理窗口業務的場所,請所有人員自覺維護其窗口形象和秩序,不要高聲喧嘩和無目的地走動。
2、所有辦公室的辦公桌和文件柜,臺帳資料應擺放整齊,使之更適合我們的整體工作氛圍。
3、紙團和煙頭,不要隨手丟在地上或花盆里,從而破壞室內環境秩序。
4、大樓內吸煙應注意安全,對吸煙所造成火災等事故的,將對責任人及其所屬部門依法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消防防火管理規定
1、大樓物業管理處定期檢查、管理消防器材設備,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消防防火通道需保持暢通無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2、不得人為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所有人員應自覺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
3、本大樓內所有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大小龍頭、噴淋器、煙感器、溫感器、警鈴、按鈕和消防電話插孔及各類消防線路等均不準擅自移動、拆除,如有損壞須及時報告大樓物業管理處。
4、本大樓內所有豎向井道(管道井、電纜井、排氣井等)和設備間的門窗均不得隨意亂開,如有需要,須報大樓物業管理處批準。
5、本大樓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亂扔煙頭、火柴梗,辦公自動化設備及家電要在安全用電原則下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