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崗位保密協議(通用3篇)
人事崗位保密協議 篇1
甲方(企業):乙方(員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關事項,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是不局限于①公司各項規章制度;②公司所有員工的信息狀況;③公司人力資源規劃方案、項目、策略等;④公司行政采購方式、采購價、采購渠道,采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⑤經營成本、勞動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等;⑥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內的資料及計算機內不能公開的資料;⑦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③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④投標價格、投標預算、投標書;①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等。一切不宜對外或對內傳播的,泄漏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資料和信息等,均屬公司要求的保密范圍。
第二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履行與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必要、
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秘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應當于離職或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于甲方的全部載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或復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乙方離職后,只要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處理涉及乙方知曉的任何公司商業秘密,乙方都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至處理完畢為止。
第六條侵權責任
1、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乙方必須全額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給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所帶來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利潤損失、社會效益評估損失,包括索賠和執行前述索賠所帶來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2、任職期間,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乙方已離職,甲方將通過司法或其他有效途徑追究。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4、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均有權依照程序解除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乙方清楚知道簽訂本協議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并完全了解協議的法律含意。
2、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生效。
第八條生效日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雙方共同遵守并嚴格履行協議條款。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
日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
人事崗位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市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事崗位保密協議 篇3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甲方聯系地址:
甲方聯系電話:
聯系人:
乙方(實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學生所在學校: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為能更好地幫助大學生畢業后適應社會,甲方為各校大學生提供實習(實踐)機會,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現就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甲方階段性工作情況,并結合乙方能力,安排乙方在本單位的具
三、實習管理
1、甲方提供實習場地,包括生產、辦公的場地及相關條件。
2、實習期間甲方提供作業資料,不收取乙方實習費用。
3、實習期間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習期滿后,應對乙方體實習工作表現做出客觀鑒定。
4、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實習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可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
5、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及相關法規處理。
對于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實習協議書》,但是應提前告知乙方和說明原因,并及時通知乙方所在學校。
四、保密約定
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同時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
五、知識產權
學生在實習期間開發的項目成果所有權屬于企業。
六、協議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實習期間乙方如違反協議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產權及保密協議》系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
3、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對于未能為企業保守商業機密的行為,企業根據《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追究違反方的法律責任。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本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