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操作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全日制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乙方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地址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全日制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書全日制用工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成員聯系人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出納?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四)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_____、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五、社會_____
(一)各項社會_____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_____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提出_____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_____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_____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按照提供虛假人事資料處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全日制操作工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全日制從業人員)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制
使 用 說 明
一、 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職工均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填寫不下時另附紙。
四、 雙方可就工作內容、保密、競業限制、服務期等內容進行協商,訂立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系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 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甲乙雙方也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具體確定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二)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依法保證乙方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帶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 其他形式: 。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自治區及統籌地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勞動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專項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