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租賃未規定用途房屋合同(精選3篇)
企業租賃未規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 市 區 路 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所)法定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規定為 年以上 年以內)。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 (備注:擬新設或者變更企業的名稱)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匯入甲方帳戶,開戶銀行: ,帳號: )。
租金變動條款: (如第一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以后每年度遞增百分之 %)。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或押金)。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并承擔延期支付費用、違規操作等造成的違約責任;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表立戶費,但因乙方水電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執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查驗承租方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發現承租方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應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9、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10、租賃期內,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其他約定: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如將本租賃場所作為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保證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從事超越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的經營活動;
10、乙方變更營業場所,應在遷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結住所(營業場所)變更登記手續;
11、其它約定: 。
第九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場所)進行正常的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如承租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內部進行裝修、隔斷等,但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給第三人,須經出租方同意。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內可移動的裝修物品歸乙方,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給第三人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連續達 天或累計達 天以上的;
5、因租賃房屋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6、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第十一條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范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押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當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方因住所(營業場所)變更或終止經營活動需終止本合同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并向出租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方可終止合同。否則,視為續租,承租方必須按原約定的租金標準繼續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 天內返還租賃的房屋(場所),租金應在租賃期限到期時由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不計利息)。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的房屋交接約定: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 天內,按以下約定條款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或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或在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后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或押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或押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變更或注銷登記約定: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的證明;如終止經營,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企業注銷登記的證明。
5、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蓋章、簽): 承租方(蓋章、簽):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租賃未規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2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租賃未規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略)
1.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共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止。
三、交接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元,其中_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元;_____年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人,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____,其余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
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伙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折價______元;總額計為______元。
2.自愿作為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元。
3.___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稅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擔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
5.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
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后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副本一式______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保證人: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