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精選17篇)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
甲方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住所: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fā)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等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zhí)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guī)定.
第七條規(guī)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guī)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xié)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并將協(xié)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xié)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3
編號: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qū)(縣)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元。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4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
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
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
,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
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6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qū)(縣) _____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zhí)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20___年__月__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8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qū)(縣)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9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qū)(縣)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0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xié)議并共同遵照執(zhí)行。
本協(xié)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協(xié)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guī)及商定協(xié)議執(zhí)行。
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xù)。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yǎng)老、工傷、生育、失業(yè)、醫(y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xù),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xié)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guī)培訓,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guī)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xié)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
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lián)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lián)系方式及電話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本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xié)議期限
本協(xié)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xié)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xù)延手續(xù)。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yōu)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保證沒有將延續(xù)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天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guī)定執(zhí)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jié)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fā)放形式為(由甲方發(fā)放、由乙方直接發(fā)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fā)放)。
3、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guī)定執(zhí)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fā)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guī)定執(zhí)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fā)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治理按照乙方 的 規(guī)定執(zhí)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xù)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fā)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fā)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fā)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如下協(xié)議: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yōu)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fā)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fā)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fā)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xù)。
2、甲方每月日發(fā)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xié)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guī)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xù)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xié)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fā)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guī)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xié)議,并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fā)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fā)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協(xié)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4
編號:20170721
甲方: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
乙方:趙兵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聯(lián)系電話:
乙方聯(lián)系電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制
咨詢電話:123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經濟類型:私營登記注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乙方性別:男戶籍:新疆庫爾勒類型(非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xx年7月22日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新疆庫爾勒市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的崗位從事(酒店執(zhí)行總經理)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庫爾勒市延安路;工作內容(不屬于)國家規(guī)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yè)。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實際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于性。
第六條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七條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yè)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達到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標準。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條款執(zhí)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guī)定。
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規(guī)定。
第十條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xié)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征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計發(fā)。第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告知乙方。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__15_日,基本工資的發(fā)放形式為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fā)放。
第十三條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xié)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試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為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6000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yè)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guī)定考核確定,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fā)放。
3、計成工資制,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基本任務后,甲方按乙方超額完成酒店總營業(yè)額的5%計件工資另外計發(fā)。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務,基本工資按比例扣減。
4、乙方連續(xù)叁個月達到酒店的營業(yè)額任務,甲方須補齊乙方試用期工資20xx元(貳仟元整) 。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yè)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guī)定或集體合同執(zhí)行。
第十五條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fā)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fā)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xù)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七條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月起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為乙方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guī)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guī)定和實際用工單位同崗位(工種)職工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監(jiān)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第二十三條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yè)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負責依法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guī)定醫(yī)療期和相應的醫(yī)療待遇,并與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當地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存續(xù)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任意一方無故解除合同,解除方應當以乙方叁個月基本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實際用工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guī)定發(fā)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fā)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xù)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xié)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甲方違反法律規(guī)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xù);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y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xù)時支付。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zhí)一份。甲方應按規(guī)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5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信的原則,就勞務合作事宜,依法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為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為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核定),并負責協(xié)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拔,為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有限公司作為實體進行招聘,并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核面試后,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內,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甲方決定并向乙方通報后,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關證據: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業(yè)務規(guī)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證明求職或試用期間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與事實不符的,采用欺詐手段獲得工作機會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并提供相關證據:
(1)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據本項規(guī)定退回派遣人員,致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可能發(fā)生的醫(yī)療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系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于武漢市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勞務派遣關系或退回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到期時,符合本項(1)、(3)、(4)項規(guī)定的派遣人員,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應順延至上述情況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派遣人員在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后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后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guī)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系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xié)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托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yè)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派遣人員人選,但應保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2)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制定各類規(guī)章制度,向派遣人員公開,并通過簽收、集中培訓等方式使派遣人員知悉相關內容,并要求派遣人員遵守;
(3)甲方可根據申報審批情況和崗位實際情況對派遣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派遣人員另行簽訂協(xié)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5)甲方可根據需要與派遣人員簽訂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在終止或解除實際用工關系后,由甲方按約定給予派遣人員經濟補償,乙方應保證上述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規(guī)定;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對甲方自行選擇的派遣人員,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
(3)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損害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有權代派遣人員向甲方追償;
(4)乙方可以應甲方和派遣人員的要求對甲方和派遣人員之間發(fā)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應對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衛(wèi)生條件,并保證女職工應享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特殊保護權益,乙方派遣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規(guī)操作要求;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地方政府的規(guī)定,保證派遣人員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將被派遣人員再派遣到其他單位,如有違反,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如因與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訴訟,使乙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與乙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處理相關勞動人事事務;
(2)乙方應建立、管理或按國家規(guī)定委托有權管理部門管理派遣人員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系、工會關系;
(3)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因工作管理產生的勞動糾紛;
(4)乙方在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向派遣人員明確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甲乙雙方的規(guī)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和執(zhí)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
(5)乙方應督促、教育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雙方的商業(yè)秘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落實派遣人員患病、負傷或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根據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上崗時間的相關待遇;
(7)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雙方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費后,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勞務費用及派遣人員待遇
1、甲方須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包括:管理費、派遣人員的薪酬、國家規(guī)定的計提費用、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部分。勞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實后,甲方根據乙方出具的發(fā)票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戶:
戶名:有限公司
開戶行:支行
行號:
賬號:
2、管理費支付標準 甲方根據合作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用:
本埠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fā)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fā)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fā)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代為扣繳。
6、乙方應及時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并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xù)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于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guī)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xié)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于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為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于半個月工資的勞務費。
5、如派遣人員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辭職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補繳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外,還應按該派遣人員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約定為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后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后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甲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乙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xù)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guī)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由于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fā)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系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為準。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xù)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xù)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xù)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且視同為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xié)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zhí)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勞務派遣勞動協(xié)議 篇17
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yè)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 (實際用工單位名稱)的 崗位(工種)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 ;工作內容(屬于、不屬于)國家規(guī)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yè)。
第三條 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于第 種情形。
(一)臨時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五條 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yè)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達到實際用工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 條款執(zhí)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安排。
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告知乙方。
第七條 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xié)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征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計發(fā)。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xié)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為 元。
(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yè)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guī)定考核確定。
(三)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實際用工單位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fā)。
第十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的發(fā)放形式為 (由甲方發(fā)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fā)放)。
第十一條 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fā)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fā)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應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yè)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guī)定或集體合同執(zhí)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xù)被用工的,甲方應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五條 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guī)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負傷、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職業(yè)病防治制度,嚴格執(zhí)行勞動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fā)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xù)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xié)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guī)定發(fā)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甲方違反法律規(guī)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終止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xù);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醫(y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xù)時支付。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及時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勞動用工網上備案(勞動工資網上備案),按規(guī)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編號: )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qū)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qū)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