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牌照轉讓合同(精選7篇)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住所:郵政編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住所:郵政編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使用甲方車輛號牌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關于所購車輛所有權約定如下:
1、為:小轎車(以下簡稱“所購車輛”)。甲方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車輛。
2、乙方以甲方名義所購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關于所購車輛付款的約定如下:
四、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到車輛管理部門將車輛號牌登記并上。
五、乙方在號牌安裝后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元作為車輛號牌永久使用費。
六、甲方確認:乙方為發動機號為:車輛所有人。甲方不得因車輛登記在其名下而實施抵押、轉讓、贈與、出租等侵害乙方所有權的行為。如果有侵權行為產生,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負責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七、乙方確認:乙方因使用車輛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損壞等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應當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汽車行駛證、辦理保險、辦理稅費繳納。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等事宜時,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及時協助乙方解決問題,因此產生的所有權利由乙方享有,產生的義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如果有違約行為,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為甲方違約行為所受的全部損失。
九、在合同簽訂以后,如果有機會辦理車輛過戶事宜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配合辦理。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
十、在合同簽訂以后,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的事宜,或者其他與車輛、車輛號牌使用的相關事宜,甲方應當及時安排時間配合辦理,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絕,因拖延辦理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因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員會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仲裁。
十二、幾項具體約定:
1、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購牌款后,按規定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將一輛小客車指標一次性轉給甲方。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人民幣 元。此指標,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乙方將身份證原件放在甲方手中,做為以后車輛過戶使用,甲方確保身份證只做本指標名下的車務事項使用,甲方不用此身份證做任何違法事宜。
如有違反規定條款,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在此期間本指標名下所有車輛出現的任何違章及交通違法事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遇到國家政策對小客車指標有所變動,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均由買方自行承擔,轉讓方保證此指標真實。
甲方以后如不在北京用車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給車牌照轉讓他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3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的._____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給甲方現金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年月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年月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并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后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證號:住所:郵政編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住所:郵政編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使用甲方車輛號牌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關于所購車輛所有權約定如下:
1、為:小轎車(以下簡稱“所購車輛”)。甲方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車輛。
2、乙方以甲方名義所購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關于所購車輛付款的約定如下:
購車款(人民幣:費用(購置稅、車輛保險等合計:人民幣元)及發生的相關元)均由乙方承擔;以上所有交款憑據及《機動車登記證》均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將車牌號:日起交由乙方使用,此車牌終生使用權歸乙方所有。自該車輛號牌交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不得收回,不得以套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許任何第三人使用。
四、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到車輛管理部門將車輛號牌登記并上。
五、乙方在號牌安裝后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元作為車輛號牌永久使用費。
六、甲方確認:乙方為發動機號為:車輛所有人。甲方不得因車輛登記在其名下而實施抵押、轉讓、贈與、出租等侵害乙方所有權的行為。如果有侵權行為產生,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負責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七、乙方確認:乙方因使用車輛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損壞等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應當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汽車行駛證、辦理保險、辦理稅費繳納。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等事宜時,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及時協助乙方解決問題,因此產生的所有權利由乙方享有,產生的義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如果有違約行為,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為甲方違約行為所受的全部損失。
九、在合同簽訂以后,如果有機會辦理車輛過戶事宜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配合辦理。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
十、在合同簽訂以后,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的事宜,或者其他與車輛、車輛號牌使用的相關事宜,甲方應當及時安排時間配合辦理,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絕,因拖延辦理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因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員會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仲裁。
十二、幾項具體約定:
1、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購牌款后,按規定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5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車主_____的_____轎車,牌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小寫:____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使用甲方車輛號牌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關于所購車輛所有權約定如下:
1、為:小轎車(以下簡稱“所購車輛”)。甲方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車輛。
2、乙方以甲方名義所購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關于所購車輛付款的約定如下:
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到車輛管理部門將車輛號牌登記并上。
四、乙方在號牌安裝后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_____元作為車輛號牌永久使用費。
五、甲方確認:乙方為發動機號為:車輛所有人。甲方不得因車輛登記在其名下而實施抵押、轉讓、贈與、出租等侵害乙方所有權的行為。如果有侵權行為產生,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負責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六、乙方確認:乙方因使用車輛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損壞等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應當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汽車行駛證、辦理保險、辦理稅費繳納。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等事宜時,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及時協助乙方解決問題,因此產生的所有權利由乙方享有,產生的義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如果有違約行為,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為甲方違約行為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在合同簽訂以后,如果有機會辦理車輛過戶事宜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配合辦理。甲方不得因辦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費用。
九、在合同簽訂以后,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的事宜,或者其他與車輛、車輛號牌使用的相關事宜,甲方應當及時安排時間配合辦理,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絕,因拖延辦理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因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員會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仲裁。
十一、幾項具體約定:
1、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購牌款后,按規定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牌照轉讓合同 篇7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相方便的原則,協助對方做好有關工作,其中甲方負責購買汽車及購買保險事宜等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辦理好車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賃期限及價格:
本協議所載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本條所載租賃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變更:
1.提出變更人需在該期協議到期前一個月提前提出變更要求;
2.租賃價格變更期限為下一期協議期限;
3.相鄰兩個協議期限租賃價格變更比例不得超過15%;
4.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
三、雖然上述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系人不享有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并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前,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款項按本條前款所述處理。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后,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后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