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勞動合同(通用3篇)
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勞動合同 篇1
甲方:旅行社負責人:
乙方: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工作,并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并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乙方在法定假日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萬元年
第七條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
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被安排在前廳部,擔任前臺接待收銀員工作。工作時間為為每天12小時,上12小時休息24小時,白班:早8點到晚8店,夜班:晚8點到早8點。每上一個夜班補助5元,賣會員卡每張5元提成。交班時確保錢帳一致,誰的班上出現錯賬誰承擔。
2.工作職責及內容:
(1)按照酒店的要求,積極銷售酒店房間及會員卡。做好房間銷售及收銀工作,以優質的服務使客人滿意,同時須保證前臺現金安全及帳、款一致。
(2)及時了解訂房情況、文件處理和預訂控制,ebook的訂單處理。
(3)接受酒店臨時的工作安排及調休。
(4)檢查現金首付及各種賬單,確保錢款及數據的準確性,并錄入公安系統。
(5)對待客人必須禮貌笑迎笑送,不給客人頂撞,上班不打瞌睡。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并提供乙方午餐。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1700元基本工資
3、正式工資為1800元基本工資+房量提成+其他獎金
4、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5號發放上個月工資。
5、工作滿一年工資上漲100元,年終根據效益發放年終獎。
第四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后,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 ,預計為 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于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簽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秘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 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準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并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另增加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如因需要續聘,甲方應提前1個月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辦理續聘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五、調解和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確認本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應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內容的其他事項,均按企業規章制度辦理。
4、凡本勞動合同或相關企業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相抵觸的,依國家法律辦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