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通用18篇)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
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及相關法律文件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水泥的型號、數(shù)量、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執(zhí)行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______。
2、散水泥以甲方過磅為準,所用數(shù)量以甲方工程需要通知乙方。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為,由乙方負責運輸。
四、價格單價包括出廠價、運費和稅金。
五、價格調整如遇市場價格上調或下調,雙方協(xié)商調整。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六、驗收標準、方法以乙方出具的水泥生產廠同編號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到場后甲方隨機抽查并根據(jù)國家頒布規(guī)范、規(guī)程、方法等檢驗,以雙方檢驗數(shù)據(jù)為判定依據(jù)。
七、收貨甲方自行收貨,及時出具收貨證明。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核對往來帳目并簽字蓋章。
八、結算方式
1、銀行轉賬或銀行匯款。
2、結算期限:雙方友好協(xié)商。
3、結算時乙方出具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的不可抗力自然方面指:水、火、地震、冰雪、山體滑波、泥石流、洪水、瘟疫,交通阻斷等自然災害;社會方面指: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動亂、罷工、暴亂、戰(zhàn)爭、等社會事件。
十、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指定承運方私自偷取水泥,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調查,發(fā)現(xiàn)事實確鑿無誤,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承運方,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十一、本協(xié)議簽訂后雙方均應按約履行,非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解除。否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先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未盡事宜處置:雙方商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以甲方通知發(fā)貨之日起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乙方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2
甲:
乙: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shù)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單價(元)單價(元)備注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jù)的證明發(fā)貨。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3
銷售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購銷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名稱:樂山師范學院實驗實訓大樓工程
二、產品名稱:32.5白水泥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甲方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四、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運輸及貨物下車至乙方庫房。
五、供貨時間及地點:按乙方發(fā)出的供貨令五天之內到貨。
六、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付上月全部貨款的95%,余款在全部貨物貨完后一次性結清。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需求提供質量可靠的產品,如果因甲方產品出現(xiàn)自身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保證按時供貨,并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3、若甲方未按時提供乙方所需產品,造成停工待料,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每天按500元賠償給乙方。
乙方
乙方保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八、價格:780元/噸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新興鎮(zhèn)興隆家苑售樓處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1、 標的物品種、數(shù)量、單價、金額
1.1水泥采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shù)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shù)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shù)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jù)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發(fā)票、稅金費用。2、 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 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shù)量為準。甲方應于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 交貨地點為位于 大洼縣新興鎮(zhèn)坨子里分場 的甲方工地庫房。 2.3 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 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huán)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 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shù)量出現(xiàn)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當出現(xiàn)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jù)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后,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并按結算噸數(shù)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shù)量發(fā)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于結算單據(jù)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并檢驗,水泥簽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guī)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xiàn)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復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7、 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xù)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洼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使用區(qū)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shù)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 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盡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shù)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雙方協(xié)商對交(提)貨數(shù)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shù)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xx《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 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xx國標規(guī)定,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xx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并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shù)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guī)定執(zhí)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托運輸人負責提貨,并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托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jù)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xiàn)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后出具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余額在最后一次結算后,一個月內付清。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fā)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因不可抗力(如遇臺風地震火災戰(zhàn)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6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shù)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shù)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jù)的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于每次用貨前不少于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標準執(zhí)行。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征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lián))時視為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lián)系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同關系):交貨地點為 ,運費及下車費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fā)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jù)《收貨人授權委托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于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shù)模浳锼袡嗉帮L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jù)2、買受人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guī)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jù),并委托出賣人抽樣、簽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并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貨,款到發(fā)貨。
2、 先貨后款,出賣人供貨滿 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xiàn)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shù)量以買受方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shù)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對帳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并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shù)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fā)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shù)量為準,并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第十條 發(fā)票的開具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fā)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fā)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xù)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并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j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guī)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xié)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zhí)行的依據(jù)。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復,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jù),該憑據(jù)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fā)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于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fā)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xié)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執(zhí)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zhí) 2份,買受人執(zhí) 1份,鑒(公)證部門執(zhí)/份。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7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GB175—20xx標準。 三、交貨地點和方式:
交貨地點:賣方工廠交貨,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即完成交貨義務;買方委托提 貨車輛在賣方工廠提貨期間,因裝運袋裝水泥整包、蓋篷布、或移動車輛等業(yè)務由買方或買方委托的運輸單位負責,賣方不負責該等責任和義務,與該等事項有關的一切責任由買方負責。
運輸:買方自理;交貨后一切費用(包括交貨時的卸貨費和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四、合理損耗及計量辦法:
水泥計量以賣方工廠磅單為依據(jù)。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水泥小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包裝物不回收。
六、質量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下列標準執(zhí)行:
水泥驗收以賣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為依據(jù),買方委托賣方取樣,封存90天,在90天內,如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買賣雙方將買方委托賣方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由賣方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由買方承擔檢驗費用。 七、供應方法:
買方以書面或傳真方式提前 2 天通知賣方日供應數(shù)量,雙方共同確認后組織發(fā)貨,裝車按照車到達先后順序裝貨;在供貨期間,如遇集中采購,買方須提前一周書面申報需求量,經賣方確認后組織生產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停限電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廠設備的檢修、故障,供貨時間相應順延。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期內,合同價格指買方以銀行匯票、電匯、現(xiàn)金支付貨款執(zhí)行的價格。 賣方出票方式:一票制。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根據(jù)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xx)第10.3運輸與貯存要求,水泥自賣方交付買方后,買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妥善運輸、倉儲、保管,確保最終水泥產品使用者使用的水泥均為合格的產品。水泥在買方的運輸、倉儲、保管等過程中淋雨或受潮或與其他水泥混雜或其它原因,導致買方從賣方購買的海螺水泥品質發(fā)生變化、不符合國家標準,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買賣雙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條款秘密的責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違約方向第三方泄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執(zhí)行本款第 1 項方式。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買賣雙方簽訂廉政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買賣合同。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zhí)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方名稱(章): 賣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標的物品種、數(shù)量、單價、金額。水泥采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shù)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shù)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shù)量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shù)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jù)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shù)量為準。甲方應于供貨前一天的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于的甲方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huán)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shù)量出現(xiàn)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當出現(xiàn)超過3‰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
4、貨款的結算:
4.結算程序:根據(jù)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后,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5日內審查完畢并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后,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xù),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余款。屬于結算單據(jù)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2支付方式:
4.3應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進行:①匯兌(信匯或電匯)、②票據(jù)(支票或匯票)、③現(xiàn)金。
4.4付款地為甲方營業(yè)地。
4.5乙方指定其員工(須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為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當該代理人發(fā)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2573-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并檢驗,水泥簽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guī)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并有權委托北京市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xiàn)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復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碼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xù)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三。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執(zhí)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標的額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fā)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日期:日期: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9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使用區(qū)域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及數(shù)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盡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shù)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雙方協(xié)商對交(提)貨數(shù)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shù)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_______國標規(guī)定,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_______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并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shù)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guī)定執(zhí)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托運輸人負責提貨,并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托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jù)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xiàn)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后出具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余額在最后一次結算后,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fā)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因不可抗力(如遇臺風地震火災戰(zhàn)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0
簽約地點:_______
乙方(華新):_______
甲方:_______
檔案號: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jù)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zhí)行。
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shù)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fā)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xié)商定價,協(xié)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車輛□船舶到(廠區(qū)/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托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fā)票,并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fā)票時一并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
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guī)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shù)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復核,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shù)/船運計量單數(shù)量為準,合理磅差率為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為依據(jù)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后發(fā)貨。五、發(fā)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fā)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zhí)行GB175—20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
3、驗收方法:以□乙方□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并委托□乙方□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后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xiàn)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qū)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愿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xiàn)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qū)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為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為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yè)、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1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 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shù)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買賣合同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價金總額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fā)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每月______日~ ______月憑實發(fā)水泥開具銷售發(fā)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使用區(qū)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shù)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盡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shù)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雙方協(xié)商對交(提)貨數(shù)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shù)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_國標規(guī)定,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并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shù)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guī)定執(zhí)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托運輸人負責提貨,并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托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為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
。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jù)為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xiàn)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后出具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余額在最后一次結算后,一個月內付清。
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fā)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
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為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因不可抗力(如遇臺風地震火災戰(zhàn)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3
水泥買賣合同范文一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新興鎮(zhèn)興隆家苑售樓處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1、 標的物品種、數(shù)量、單價、金額 1.1水泥采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shù)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shù)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shù)量計算。
1.3 上述合同單價及據(jù)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發(fā)票、稅金費用。 2、 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 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 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shù)量為準。甲方應于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 交貨地點為位于 大洼縣新興鎮(zhèn)坨子里分場 的甲方工地庫房。 2.3 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 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huán)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 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shù)量出現(xiàn)磅差,當磅差在1‰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當出現(xiàn)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jù)。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jù)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后,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并按結算噸數(shù)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shù)量發(fā)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于結算單據(jù)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并檢驗,水泥簽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guī)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xiàn)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復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 違約責任
7.1 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xù)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洼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范文二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jù)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zhí)行。 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shù)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fā)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xié)商定價,協(xié)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 (廠區(qū)/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托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fā)票,并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fā)票時一并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 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guī)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shù)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復核,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shù)/船運計量單數(shù)量為準,合理磅差率 為 3 ‰,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為依據(jù)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后發(fā)貨。 五、發(fā)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fā)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zhí)行GB175-20xx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并委托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后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xiàn)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qū)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愿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xiàn)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qū)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為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為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yè)、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4、 。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shù)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shù)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jù)的為準。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于每次用貨前不少于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_______標準執(zhí)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征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包裝袋不回收。
2、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交(提)貨方式、地點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lián))時視為交貨。
2、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lián)系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同關系):交貨地點為_______,運費及下車費_______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fā)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jù)《收貨人授權委托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于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shù)模浳锼袡嗉帮L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jù)。
2、買受人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guī)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jù),并委托出賣人抽樣、簽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并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雙方同意選擇第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先款后貨,款到發(fā)貨。
2、先貨后款,出賣人供貨滿_______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xiàn)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shù)量以買受方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shù)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并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shù)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fā)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shù)量為準,并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發(fā)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fā)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fā)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買方連續(xù)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并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j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除上述規(guī)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xié)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zhí)行的依據(jù)。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復,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jù),該憑據(jù)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fā)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于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fā)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xié)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執(zhí)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3份,出賣人執(zhí)2份,買受人執(zhí)1份,鑒(公)證部門執(zhí)/份。
甲方:
乙方: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5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shù)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
價金總額:_______________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fā)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fā)水泥開具銷售發(fā)票向甲 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6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使用區(qū)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shù)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 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盡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shù)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雙方協(xié)商對交(提)貨數(shù)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shù)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xx《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 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xx國標規(guī)定,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xx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并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shù)為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guī)定執(zhí)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托運輸人負責提貨,并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托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為買受人使用地點。)
出賣人: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7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jù)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zhí)行。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shù)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fā)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xié)商定價,協(xié)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廠區(qū)/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托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fā)票,并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fā)票時一并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guī)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shù)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復核,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shù)/船運計量單數(shù)量為準,合理磅差率 為 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為依據(jù)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shù)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后發(fā)貨。 五、發(fā)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fā)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zhí)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并委托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后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xiàn)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qū)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愿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xiàn)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qū)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為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為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yè)、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4、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硅酸鹽水泥買賣合同書 篇18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 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shù)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fā)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每月______日憑實發(fā)水泥開具銷售發(fā)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