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保證人長期借貸合同(精選3篇)
聘請保證人長期借貸合同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于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利息,即月利率為%,年利率%;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逾期按月利率%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電話號碼:
借款方:
電話號碼:
保證方:
電話號碼:
年月日
聘請保證人長期借貸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
本院承辦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需要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特聘請你為本案鑒定人,請鑒定下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書面的鑒定結果送交我院。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院印)
聘請保證人長期借貸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著防范為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范。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注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托,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并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為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為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