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通用16篇)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就農家院旅游服務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旅游方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健康狀況
價格
每人每天農家院服務費用 元,含正餐2頓,早餐1頓。( 以下兒童免費),總計價款 元。大寫 元。
旅游服務內容
旅游項目
時間
活動內容
價格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向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由過錯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相關的證件以及住宿、餐飲、交通服務等相關價格標準。
2.人身財產不受侵害,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3.自主購物,公平交易,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
4.甲方有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有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5.維護國家利益、自尊、自重、自愛,舉止文明,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6.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7.旅游住宿期間愛護公共、個人財產、損害東西要按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核實甲方人員證件的權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約定的旅游住宿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享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的權利。
4.為甲方提供旅游景點、果木采摘等旅游項目,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5.為甲方提供的餐飲、住宿要衛生、整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旅游住宿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過錯,旅游住宿期間內的行為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而被懲罰、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就農家院旅游服務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旅游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話健康狀況
價格每人每天農家院服務費用 元,含正餐2頓,早餐1頓。( 以下兒童免費),總計價款 元。大寫 元。
旅游服務內容旅游項目時間活動內容價格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向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由過錯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相關的證件以及住宿、餐飲、交通服務等相關價格標準。
2、人身財產不受侵害,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3、自主購物,公平交易,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
4、甲方有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有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5、維護國家利益、自尊、自重、自愛,舉止文明,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6、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7、旅游住宿期間愛護公共、個人財產、損害東西要按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核實甲方人員證件的權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約定的旅游住宿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享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的權利。
4、為甲方提供旅游景點、果木采摘等旅游項目,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5、為甲方提供的餐飲、住宿要衛生、整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旅游住宿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過錯,旅游住宿期間內的行為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而被懲罰、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3
JF-20__-060 合同編號:
天津市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一般條款
(此部分用于網上或在農家院中填寫)
旅游者基本
情況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健康狀況
備注
注:共 男 女。 以上項目填寫不全時,可另行填寫。
服
務
費
住
宿
住宿時間:從 月 日 時 至 月 日 時;
住宿條件: 單間,□獨立衛生間,□免費WIFI,□其他:
早餐 頓,中餐 頓。晚餐 頓( 米、歲以下兒童免費)
□ 不含餐
□ 訂餐:
交通
接送:時間 地點 班次 (□免費□ 元)
游
樂
旅游項目
時間
活動內容
價格
合計
元,大寫:
違約金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由過錯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旅游者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服務者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住宿和就餐的環境、標準詳見清單、承諾或介紹。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4
存貨方:
保管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5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兒童__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行,或服務低于協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慶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條款。
第一條 旅游時間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服務人數為: 人。
第二條 行程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游玩項目等行程安排,具體內容以本合同附則(一)中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服務內容及費用標準
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及費用標準如下:
1、旅游交通: 35座宇通豪華大巴,1300元/輛/兩天
2、門票: 12元/人
3、住宿: 230元/間
4、餐飲: 正餐500元/桌,早餐20元/人
5、導游: 150元/位/天
6、真人CS: 80元/人,包含CS全套集體專業器材、各項活動裝備
7、篝火晚會: 500元/場,包含場地、凳子、柴火等。
8、保險費:
乙方結算費用時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
第四條 雙方的權力、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游玩項目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總服務費用50%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增加游覽景點或游玩項目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保證本次旅游的安全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 10000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6、乙方應在合同簽定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余額在活動結束時結清。若活動取消甲方不退還定金。
7、乙方若因天氣等特殊原因而推遲旅游時間的,需與甲方進行協商,另行確定旅游時間。
8、乙方在活動當次入住房間數低于預定房間數的90%時,每間空置房見需按房價的50%比率支付空房補償金。
9、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五條 費用結算
1、服務結束后,乙方現場結清余額,支付的費用為甲方實際提供的服務費用余額,乙方可使用現金或刷銀聯儲蓄卡結算。
2、乙方結算費用時,甲方需提供正式稅務發票。
第六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誠信通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自行組團□委托組團□散客拼團
行程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出發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經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與標準
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
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自費游覽項目(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費用之外另行付費的項目)及價格:(詳見附件)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與次數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購物點名稱
次數_____________,停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組團旅行社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旅游費用及其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的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元/人;
兒童的收費標準為:身高1.4米以上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費;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兒童的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元/人;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
支付時間:
□①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旅游費用;
□②簽訂合同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余款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乙方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乙方延期出團。
2、由乙方轉委托其他旅行社組團。
3、改為散客拼團。如費用增加,由甲方補足;如費用減少,則由乙方返還。
4、退團返還團費,乙方應在______日內返還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納的團費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補齊。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乙方提醒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甲方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自行投保;
2、不投保;
3、委托乙方代辦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乙方受托為甲方代辦保險的,乙方為甲方選擇的保險公司:__________,險種名稱: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元。甲方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旅游服務。
4、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二、義務
1、保證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寫的各種資料和內容的真實與準確,并對所提供資料及所填寫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應是正在使用且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不承擔因無法聯系或及時聯系甲方而產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領隊人員、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6、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8、甲方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事先未與旅行社簽訂保管協議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0、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影響侵害團隊整體利益行動的行為,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有權采取緊急避險措施或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其他要求。
二、義務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應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
2、在出團前向甲方發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如實告知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以及安全避險措施和應急聯絡方式。
3、為甲方安排持有國家規定的導游證或領隊證的工作人員提供服務,導游服務類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
5、對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據甲方的特別要求,為甲方配備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無突發病史和急救方式、有無藥物過敏史、應急聯絡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齡或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同一團隊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但乙方對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務或者甲方主動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參與合同約定外的購物活動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項目。甲方在計劃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9、對甲方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0、積極協調處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乙方應當在合理范圍內履行協助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有權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但乙方已實際發生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減少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予以補足。
5、在行程中因緊急避險所導致費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不同意轉團、不同意延期出團、不同意改為散客拼團的,視為雙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已實際發生的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2款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
1、甲方出發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乙方予以賠償。
乙方在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后,應當在甲方退團的書面通知到達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的違約金。
3、因無故不聽從乙方及其領隊的勸諭或不服從導游、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而影響旅游行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全部旅游費用的%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損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與乙方出現糾紛時,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發前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還金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出發當日,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乙方應當在確定取消出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安排的.導游未經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購物的,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終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或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或差價,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或委托地接社拼團的,甲方在出發前或出發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付違約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轉團或拼團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后,有權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額索賠。
7、與甲方出現糾紛時,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特別約定
1、黃金周旅游的特別約定:
春節、“十一”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乙方和甲方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
出發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團,應當支付乙方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損失,甲方按實賠償。),乙方取消出團,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損失,乙方按實賠償。)。
2、第三方責任的特別約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協助義務并直接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乙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境游(含港、澳、臺)的特別約定:
除合同約定內容外,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門的要求辦理出境游手續。因途經地、目的地的簽證等原因導致行程變更、日期延誤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乙方分別授權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其所為行為視同為委托方的行為。
5、其他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等合同履行情況的有效證明材料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營業場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 天 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 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 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以年度為單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當日計算,乙方工作不滿一年離職,離職后乙方繼續享有本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受益權,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費用,費用計算方式為總保費/365天*離職之日起與工作滿一年之間的差額天數。
3、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當日計算,乙方工作不滿一年的,若乙方離職后放棄繼續享有本意外傷害險的受益權,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為總保費/365天*自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之日到離職之日的`天數。
4、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若乙方在此期間乙方發生人身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乙方需放棄甲方為乙方購買的意外傷害險的索賠權和受益權,并需配合甲方提供理賠資料,并由甲方單位領取該保險的賠金。
5、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若乙方在此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自行支付,則乙方享有此保險的受益權,且醫療費用總額與保險公司賠付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承擔。
6、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保險合同號為:
8、本協議自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年月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__________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日付全。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_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相關的證件以及住宿、餐飲、交通服務等相關價格標準。
2.人身財產不受侵害,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3.自主購物,公平交易,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
4.甲方有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有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5.維護國家利益、自尊、自重、自愛,舉止文明,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6.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7.旅游住宿期間愛護公共、個人財產、損害東西要按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核實甲方人員證件的權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約定的旅游住宿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享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的權利。
4.為甲方提供旅游景點、果木采摘等旅游項目,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5.為甲方提供的餐飲、住宿要衛生、整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旅游住宿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過錯,旅游住宿期間內的行為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而被懲罰、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 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兒童__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行,或服務低于協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慶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間是否愿意拼團: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線路、具體景點、時間、分項費用及應用標準_____________
二、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收據票號: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經簽訂請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據必須加蓋旅行社財務專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車型是:國產系列______ 進口系列 ______
四、旅游購物點是(除途中休息原則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險:購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
六、門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購:是___________________ 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導游級別是:初級______ 中級______高級 ______特級______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應退還未發生的費用,減去有關部門規定退票損失費,增加費用由游客承擔,旅行社應協助游客盡可能減少費用開支。任意擴大損失,由擴大方自負責任。
九、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的先后順序,但必須事先明確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認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簽訂所在地旅游質監所咨詢、投訴。
十一、如一方違約,必須賠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則一人一簽,同一批可和簽,但必須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證號。
甲方(游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
聯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4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_________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___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___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按日%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___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___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共計 天 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 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 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時 分于 (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家院旅游服務合同 篇16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愿參加乙方組織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愿獨立承擔旅游期間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的一切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旅游期間因自身原因給集體帶來損失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旅游期間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方旅游途中若要中途離開務必要通知乙方組織者,聲明是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本協議生效時間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動結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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